千万电票背飞!
今日,又有一电票背飞,涉及金额1000万。此次票据开户行为威海商业银行,承兑银行也为威海商业银行,出票日期为9-25日即昨日,票据为半年期,到期日为3-25日!
四手交易,中间一环断裂
开票人为东营某建材公司,开票日期为9-25日!
26日,开票人A将该票背书到济南某商贸有限公司B;
26日,济南某商贸公司B将票据背书到兴化前进机械有限公司C;
26日,兴化前进机械有限公司C将该票背书给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D;
26日,上海某实业有限公司D再将票背书至江苏某机械公司E;
截止以上交易环节,江苏某机械公司E是最后持票公司!再整个交易链条涉及,A\B\C\D\E。从目前获悉的情况看,E收票后将款打到D,D再打到C,但C未将款打给B,至此票据款被背飞!
从目前了解情况看,E有发相关声明,即其按约定价格将款转给D,并附相关截图!从截图看,收票利率在4.86%(2430/10万)!
交易环节涉及业内较为知名公司
本次背飞事件又是一个惨案!且交易链条涉及业内较为知名公司!这让广大票友心惊胆战!风险离得如此之近!
据悉,D\E公司都为业内的票据理财类平台公司,D为上海某票据平台公司,E为南京某票据平台。目前票据理财平台公司一般经营平台理财P2P,另外就是直接的票据转让交易获取利差!
对于涉嫌诈骗的C公司,业内也有票友在圈内提出,其具有多次诈骗情况!且列出业内出事较多、风险较大的公司名单!
风险背后的分析:
本质原因在票据支付环节的虚假贸易关系 + 票据支付环节的DVP模式缺失
1.交易方式上:本质上都是在票据支付环节上的问题。
风险,都是从事票据经纪中直接收票,之后再出票。收票来自实体企业或者中介机构,之后可出给实体企业、其他中介机构或者再到银行直贴。
在这个交易链条中,他都属于票据的支付环节!
对于票据的支付,ECDS系统并没有要求一定是票款兑付的DVP清算。他采取的是票款分离的模式,企业在其网银直接可将电票背书给下手企业。这个背书,一般对应等价的贸易支付或者等价的债务偿还。
2.票据支付环节,缺失贸易关系牵制,就是一场“俄罗斯轮盘赌博游戏”
对于票据中介机构,收票或者出票,一般没有真实贸易,更多是类似银行的直贴业务,一手背书、一手打款!因为缺少贸易背景 ,没有货物的牵制,在DVP结算模式缺失情况下,使得“不管是背书先,还是打款先”都存在巨大的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
通过以上电票打飞案件,回想2015年5月5日,云南一企业5000万电票打飞事件、2016年4月14日,某企业与上海某沪进行4000万电票交易,背书后一直未收到款项……以上案件无外乎两种作案手法:
第一:熟人作案
与对方很熟,或熟人介绍熟人,而且已有数笔小的交易产生,都没有问题,但突然有一笔大的交易时,对方跑了,这就有苦难言了!
防范对策:
说实话,没什么好的对策,只能看人品,尤其在交易的时候,一定要有原则,按照流程一步步走,交易过程中多注意观察对方,提高警觉性!
第二:陌生人作案
在互联网发达的今天,交友软件数不胜数,所以认识了对方,又看到了对方发布的低价格广告,于是本着侥幸心理,禁不住利润的诱惑,开始铤而走险进行交易。
防范对策: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小便宜千万不能贪,面对低价诱惑,一定要时刻警醒,通过正规的渠道来获取更多的信息。
1.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才能保障融资安全
2.完善交易模式,警惕交易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