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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微视评:用教育政策的规尺,做出治理“霸凌”的实效

湖北经视  · 公众号  · 湖北  · 2025-03-07 20:22

正文

惩治校园欺凌,四川德阳出招了。3月5号,四川德阳发布中考中招主要变化,其中有一条是:被认定为“校园欺凌”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得评定为B等及以上等级,按照录取规则,此类学生将不能被录取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

有过霸凌行为,就不要想上重点高中了,这是一条有实质意义的惩治措施。有网友提出疑问说,连霸凌都做过的学生,有几个成绩好的,还能上考得上示范高中?不过,成绩和人品未必一定相关。德阳的中招新规,至少在“德行”方面,设置了一条“高压线”。而且也会提醒众多家长,不仅要关注孩子的学业,还要端正孩子的品德和言行,否则的话,自己孩子的学习再好,也会输在“起跑线”上。

根据媒体的梳理,北京、上海、天津、江苏等多个省市已将“校园欺凌”相关内容纳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2024年成都市中考政策规定,考生初中在校期间存在校园欺凌行为的,不得推荐为指标到校生,并在录取中最后投档。教育政策纷纷出招,对于惩治“校园欺凌”是一个积极信号。在很多案例中,往往会出现要么追究刑责,要么只能批评教育的“两端化”结果,缺少“中间地带”的惩教措施,急需政策制度和法律法规来填补空白。

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淮安市新安小学党委书记张大冬提出建议:制定“未成年人惩戒法”,作为对刑法相关规定的补充,对已涉嫌犯罪但无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改造,实现分级处置。全国人大代表张伯礼院士也提交建议,建议在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分级追责机制,将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年龄从14周岁降至12周岁。可以看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已经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期待政策和法规持续发力,清除掉校园欺凌治理的死角,不让年龄成为违法犯罪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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