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看这个公众号的,可能会记得我以前说过的一段经历。
那是我高二的时候,高考备考嘛,气氛挺紧张。
可也就在那个时候,我伙同班里几个喜欢漫画的同学在A3纸上手绘了一份报纸,《XX漫画报》,创刊标语“丰富课余生活,振兴中国漫画”。
我拿底稿去复印了50张,卖给了班上的同学,后来隔壁班的也有人来买……
于是我们觉得中国漫画有了希望。
不过没几天,我们这份报纸就被班主任查封了。
赫拉克利特说,人是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的。
我觉得不对,否则就没法儿解释这世上那么多“贼心不死”的人和事了。
比如说这回,我又做了份报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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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报纸依然是一帮人搞出来的。
多日前,我开了个读者群。
这份报纸的内容,都来自于这个群里的内容,有大家发的文字,有大家发的图片。
比如“接龙故事”,比如“周末歌单”、比如“书里说的我就信”,等等。
这份报纸在外人眼里大概是一张废纸,但在我看来,寄托了一点儿什么东西。阿富汗奸细这个公众号大多数的内容的确是我在写,然而我最开心的,还是每回互动活动时看到大家发过来的一些东西。这些东西,我不想只是让它们存在于网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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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报纸的过程很愉快,要感谢科学家科博士的设计,
这家伙之前出过一本《过期漫画》,
不知道你们还记得不?
还要感谢在读者群发东西的朋友:野良犬、July、Cara、栗木、惑星、July、蒲包包、颖秋,等等,不一一提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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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我们这报纸第一期的广告也卖出去了,客户是一位在山东开着养鸡场的王进步老板。
为了表示丧心病狂的诚意,我把报纸创刊的卷首语也写成了软文。
“CUT是由奸细读者群衍生出的一份刊物,不代表任何人,且没有任何立场,但可能体现这个群里的成员1%的趣味。它唯一的意义是:多少年后,你翻出这么一份报纸、一张明信片、一本杂志,会发现有个人叫王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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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汇报完毕。
谢谢各位看到这里,如果你想要这份报纸的话,请在后台留下收件信息(姓名/地址/邮编/电话),我会寄一份给你。
运费到付,大家付一下快递费就好。
(数量有限,只有50份,先留信息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