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段小文
昨天网上流出一张几名警察押着一儿童的照片,被押儿童双手带拷,俩警察一左一右押着。我相信不只是我看了感觉特别别扭,任何人看了都有这样的感觉。对于一儿童,就算他犯了天大的错,也不至于要动用警用械具,何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这点警察应该比老百姓都清楚。既然对一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儿童这样大张旗鼓的抓捕带拷确属不妥,外国人要说你们中国警察对一儿童使用械具是侵犯人权也是有道理的.....................
前段时间笔直看到三个案例:1,白天警察进屋抓捕一重大犯罪嫌疑人时,他8岁的儿子在家,警察为了不让小孩子看到这场面,警察谎称是他爸爸的朋友,要和他爸爸一起去办个事情,警察留一人在家照顾小孩,其他人把他爸带到外面才拷住双手。2,晚上12点以后警察要进小区抓一逃犯,为了不影响其他居民,为了不让逃犯家的二个女儿看到,警察一直在外面守到第二天8点以后才进屋进行抓捕。3,警察在押着一父亲下楼时,碰到从楼下回家的女儿,其中一警察立即攀上他父亲的肩膀,说和他父亲在做警察抓坏人的游戏,以上三案例中的三个小孩子由于警察的人性执法,避免了小孩子在幼小的心灵留下阴影,严重影响身心健康的不利后果。
论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
人性化执法,是指在执法过程中,以人为本,将保障人权的观念深入人心,体现人文关怀。人性化执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有人误认为是“人情化”执法,有的人认为是“软弱化”执法,还有的人认为是“不平等”执法等等,上述问题是由我国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公安民警和人民群众的认识偏差引起的,为了完善公安民警人性化执法的措施,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与否作评判的标准,加强监督检查,把人性化执法贯彻到每个环节。
(一)“以人为本”的理念决定了我们要实现人性化执法
人权是依法治国的精髓,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进步,以人为本的理念渐渐占据人心。以人为本,是法制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当代各国发展的必然趋势。以人为本是现代社会执法的需要,是以尊重人权和人道为基本要求,要求每一个人被尊重,包括公民个体和违法人员,切实保障每个人的存在价值都能够受到尊重,使得每个人都能获得最基本的尊重,都能够享有基本的生存保障。我国是一个正在逐步迈入法制化的国家,将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路线深入人心。这样的思路使得人性化执法更符合现代法制社会保障人权的基本现状,也符合国际社会对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要求。
(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性质决定了我们要实施人性化执法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性质是我们的宗旨,这就要求我们要实施人性化执法。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组成部分,现在所面临的现状是每个人都渴望受到人性化的待遇,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性质来看,坚持人性化执法是现阶段我国发展的方向和根本。这样的性质迫使公安民警要具有人性化执法的意识,实施人性化执法可以有效的提高民警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和本领,增强其对人性化执法的深刻理解,使人民群众能够真正的体会到人性化执法带来的社会效益。
(三)人性化执法可以改善公安机关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拉近警民之间的距离
人性化执法是从人的情感、基本需求、发展前景等方面考虑的,把人的需求放在了中心位臵,为的就是创造出一种能够改善警民之间的关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人性化”意味着一种理解和疏导,通过情感因素和心理因素,让警察设身处地的为人民群众考虑,为他们提供应有的便利,做到人性化执法。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始终是和谐社会忠实的维护者和捍卫者,是人民忠实的公仆和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