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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都市快报(dskbdskb)记者 蒋大伟 林碧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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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有一起事故引发了网友广泛讨论。
6月20日,安徽宣城的肖先生驾车经过一个丁字路口。正准备左转,两位骑电动车的女士在几米外突然先后摔倒。当晚8点,肖先生却突然接到交警电话,称肖先生涉嫌肇事逃逸。
(视频来自北京时间)
肖先生说“刚开始传唤的时候,路口没有监控。他(交警)以为是别人撞到人跑了。患者(伤者)报案是‘肇事逃逸’。”
交警查看行车记录仪视频后,认为肖先生不存在肇事逃逸的情况,但仍然
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
对于这个结果,肖先生不认可,拒签认定书。
那为什么要这样划分责任呢?
当地交警彭警官解释说,
交通事故并不是说两辆车非要碰撞在一起
。驾驶员在支路上往主路左转弯,但
他没有确保安全,确保谨慎驾驶,影响了那两位骑电动车的妇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压根都没有发生接触,交警却认定这起事故你有责任?这事儿,网友们先怒了。
网友说
@晶生晶世xj:
这个在足球里面,要判假摔的,黄牌一张。
@什么都可以以以:
小车行驶速度不快,也没有急刹车,感觉这样判定太不负责了。
@刘奶奶蜂蜜:
以后碰瓷更简单了,都不用真碰上去,远远看到车过来了,倒地上就是了。
那么,对于这件事,到底应该怎么理解呢?
记者就此问题咨询了一些经验丰富的一线事故交警,
他们对当地交警的事故责任判定表示认可。
杭州某交警大队事故中队的一位办案民警说,机动车没有撞到电动车,结果却判定机动车有责,这类事故每年都能碰到,对于这类事故的责任认定,都是基于法律和实际情况反复调查后判定的。
案例一
环卫工自己摔骨折,逆行司机负全责
一位交警记得几年前发生在杭州下城区大树路的一个事故。
那是一条单行道路。有一天凌晨,下着大雨,一辆轿车从大树路旁某小区大门口驶出,为了图方便,司机打算逆行一段开到凤起路上,所以车子一出小区,司机便逆向左转。就在这时,一名环卫工骑着电动车正常行驶过来,看到突然从小区里逆行转出来的汽车,环卫工连忙刹车。因为刹车力度太大,加上雨天路滑,连人带车摔倒在地,导致环卫工手臂骨折。
当时司机下车后看到环卫工受伤,马上报了警,也叫了120,但他对赶来的交警说,自己的车并没有碰到对方,是对方自己摔倒的。
让司机没有想到的是,最后交警判定小车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理由是小区有限速每小时5公里的标志牌,但
当时小车车速明显过快,出小区大门时没有减速观察
,另外
小车逆向行驶
,导致正常行驶的电动车避让不及。
民警说,如果在一般道路上,这起事故可能会判定同等责任。因为电动车也有义务在紧急制动时做出合理措施。由于小车逆向行驶,错上加错,判定全责没有问题。
案例二
车子就算停在路边,也要负责任
另一起事故发生在杭州市中心武林路狮虎桥路口,一辆面包车就违章停在十字路口的东南角。
那天晚上,一辆出租车沿武林路南向北行驶,行驶到狮虎桥路路口时,一位行人突然从斑马线上走出来,出租车避让不及,撞到了行人,导致行人多处软组织挫伤。
交警勘查现场和调查后做出判定,
撞到行人的出租车负事故一半责任,违章停在路口的一辆面包车负事故一半责任
。
交警说,因为这辆面包车违停在路口,严重影响到出租车和行人的视线。事故发生前,行人和出租车司机因为视线被面包车挡住,都没能及时观察到对方,所以面包车是造成事故的客观原因之一。因此,交警判定出租车与违停的面包车负事故同等责任。
“该让(行)不让,不该停的乱停,远光灯乱打,别以为没发生接触就跟你没关系!”
交警说,当一些不文明的交通陋习成为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时,无论车辆是否发生接触,都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浙江一位处理交通事故与保险合同纠纷类专职律师吴婷也介绍称,
每年都能碰到这类
“没有接触但有责任”
的交通事故诉讼。但是
“从一边倒的骂交警可以看到,很多市民对于交通法律的理解存在误区!”
她说,
我国《道理交通安全法》中对于路口的让行规则有明确规定,比如转弯让直行,相对方向右转让左转等等。这起事故中,车辆应在路口左转时减速或停车让行直行的非机动车,但从记录仪看,
当事车辆行驶到路口左转时并没有明显的减速让行,这间接导致了电动车司机因惊慌失措发生摔车事故
。
另外,在事故中,
电动车驾驶员未采取合理有效的避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