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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建章:司法考试考中的四个大忌

法律读库  · 公众号  · 法律  · 2016-09-22 06:06

正文

来源于公号:法律思维方法,微信号:falvsiweifangfa。


2001 年开始研究、讲授司法考试,转眼 15 年了。作为一个行内老司机,目睹太多考生剐蹭故事。再过一周, 2016 年考试就要举行了,为了大家不重犯这些错误,特此给大家一些提醒,供备考参考。

一、忌强烈预期


这是一个信息泛滥的时代,这是一个预测飘飞的时代。每一个考生每天都会从微博微信等各种途径接受大量的预测信息。有的权威莫测;有的神秘兮兮。其实这些信息 99.99% 都是假的。由于绝大多数考生没有信息分辨能力,同时考前压力过大,所以很容易打乱固有的复习节奏,押宝考前信息,并且全力投入死记硬背。当打开试卷发现自己押宝死记的内容没有出现时,会产生强烈的恐惧心理和巨大的心理落差,从而严重影响正常的考试发挥。

二、忌先入为主


经过半年甚至一年的艰苦复习,绝大多数同学都做完了历年真题和大量的练习题、模考题。当试卷中出现自己熟悉的案例时,便先入为主地联想便想这道题自己做过,或者某位老师曾经讲过,于是开始进入非常危险的“回忆状态”,根据自己的回忆,而不是题意,就盲目选上自己熟悉的答案。


理论上讲,平时做过的试题和司法考试的真题完全一致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即使是完全相同的案例,命题时间也会改变角度。所以特别提醒,千万不要根据“回忆做题”,一定要仔细看清楚题目,仔细审清要求再作答。

三、忌临阵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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