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由一百多个“坐标点”构成的法律工作坐标图见证了成长
本期内容是AMC分公司业务一线青年员工
在总部法律合规部为期一年学习锻炼的总结
日历翻至2017年4月,我到集团法律合规部锻炼学习期满一年。回顾这段学习经历,我深信不疑它是我职业生涯中最重要的起步,尽管这一年并非十全十美,有过对工作应接不暇时的慌乱、自觉学识浅薄时的惭愧、无力完成任务时的挫败、工作失误时的自责,但我的收获成长是十足的。感谢公司给年青员工的锻炼平台,感谢部门各位领导、同事对我工作、生活中方方面面的指点、帮助和鼓励,在部门专业严谨而又温馨活跃的工作氛围中,在各位优秀领导同事言传身教的带动下,我从入职后的懵懂探索开始逐渐成长进入工作角色。
在锻炼结束之际对一年的工作进行梳理时,感觉每一个项目和任务就像一个“坐标点”,标记法律审核工作内容的同时,也能显示出我当时的思维方式和工作状态。在这份由一百多个“坐标点”构成的法律工作坐标图中,能观察到成长,也能暴露出缺陷和不足。
一、着重标记的“坐标点”
一年中总有一些项目让我印象尤其深刻,这些着重标记的“坐标点”的共同特征是我的审查过程尤其曲折,至今回看也难以做到云淡风轻,但正因如此,感想和收获也由甚一些。
(一)A公司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项目
1.项目审核环节
该项目背景为我方与A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转让标的为我方持有的对B公司的债权(初始债权),待A公司分期支付完毕转让价款后我方交割初始债权。由于A公司未按时支付价款,我方拟通过挂牌的方式将与A公司之间的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
我最初的审查思路是参照债权挂牌转让项目的审查要点,除常规要求注意披露转让标的瑕疵风险外,提示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移时应注意取得合同相对方同意。但汇报的过程中,领导提出了一连串我答不上的问题:提示注意披露瑕疵和风险指的是哪些情况?转让标的是什么,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属于一种资产吗?转让底价的评估方法以及评估值的确定依据是什么,评估的是初始债权的价值、还是合同相对方A公司的偿债能力?权利义务概括转让后对我方是否存在风险,如何防范风险?除了该种处置方案之外,还有什么处置路径?
起初处于被问懵的状态,汇报结束后反思发现其中部分问题我在审查项目时候曾想到过,但没有深究答案以消除自己的疑惑,也没有思考问题的解决方法。在这个“坐标点”中明白了法律审查的工作不能犯懒,思维不能局限,发现问题之后要继续前瞻思考如何解决问题,如果在提出问题层面就浅尝辄止,将难以提出实质性的法律意见并帮助项目化解风险,也难以提升法律审核能力并取得工作进步。
之后再修改审查意见时,我着重从以下几个角度进行提示:一是为确保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的有效性,应取得合同相对方的书面同意,包括转让前和转让时的书面同意;二是作为双务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的转让方,我方应尤其注意在合同项下的义务是否履行完成,应妥善安排初始债权的交割,并在合同中明确待资产出售后,初始债权的交割义务不再与我方有关;三是主合同转让时从合同(如抵押合同)一并转让在实践操作中可能或存风险,一方面应注意履行挂牌公告时的披露义务,另一方面应在协议中明确约定相关免责条款。
2.协议审核环节
后期协议的审核,主要围绕上述三方面问题的解决方式如何落实而展开。例如,修改合同签署主体,要求受让方、A公司和从合同各方主体共同签署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的协议,一致同意并确认协议中约定的交易事项;明确合同权利义务概括转让协议中的转让标的为原资产转让协议项下整体的权利义务,初始债权随转让标的转移;增加我方对从合同转移无效不承担责任的免责条款。此外,还增加了对于初始债权的债务人还款情况的处理安排,明确如因为还款的权益归属发生纠纷,由买受人和A公司自行解决。
(二)政策性债转股C公司的股权挂牌转让项目
该项目是我处理的第一个股权挂牌转让项目。此前审核债权挂牌转让项目后无意识中形成了可怕的思维定式,草率地参照债权项目拟出法律意见初稿,直到汇报项目时,领导刚听第一条法律意见就指出我将处置债权和股权混为一谈了。通过这次审核意识到处置债权和股权的不同,股权处置应重点关注的问题包括:股权对应的出资是否实缴,股权是否有负担,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对应提示的意见应包括注意核实股权状况,如未实缴或有负担应在转让时应充分披露瑕疵,后手应确认知悉标的现状及瑕疵风险且不得提出抗辩;合理安排股东优先权的行使规则并在交易文件中披露等。
在提示股东优先权时,发现其实际操作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如公司有多个股东均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但部分股东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之后没有按期支付价款的情形怎么处理?如认为不支付价款即不行使优先购买权,那该部分对应股权将如何处置,其他几个股东谁来购买,按照什么份额比例来购买?
这个项目让我印象深刻的第三个方面在于,C公司是政策性债转股项目,该类项目的特殊背景要求应重点关注最初债转股协议对股权退出的约定,包括公司减资回购、原股东回购等情况,关注我方转让股权是否违反债转股协议的约定;同时,还应关注职工安置的问题,例如职工安置的责任主体及依据,支付安置费用的主体及支付方式、对象、时间要求等。
此外,在汇报项目的过程中收获了一种审核思路,即从合规、法律两个角度切入,首先是合规性层面,应依次考察是否符合财金54号令,是否符合资产处置办法、公告办法,是否符合债转股相关规定,是否符合交易所相关规则;其次是法律问题层面,包括是否可以对外转让股权,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规则等。
(三)D公司债务重组项目
D公司项目背景为我方通过认购资产管理计划份额对D公司进行投资,后因D公司违约,资产管理计划终止,我方拟将D公司的债务进行重组。项目方案经过多次变更。第一次方案是关于同意第三顺位抵押事项,我在审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局限于方案的请示内容,而忽略了请示事项的法律基础,即我方的抵押权主体是否适格。而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先明确的是我方与债务人的法律关系,即我方是否是适格的债权人?资产管理计划的终止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终止之后的财产分配现状如何?第二次方案涉及到债务减免和资金受托支付的问题,第三次方案涉及财务顾问费及资金占用费的问题,第四次涉及到让与担保的问题。虽然“折腾”,但现在回看这个过程中收获不少,例如第一次全面仔细的通篇检索了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第一次去了解受托支付的概念和银行的操作流程,第一次思考财务顾问费的具体性质和其中可能存在的不稳定性,第一次审核让与担保合同等。
在最后审核重组协议的过程中还有一个关于保证人的小插曲,反思自己在对项目材料是否齐备的形式审查方面粗心大意,提醒自己以后在涉及到自然人作为保证人的项目中应该仔细审查其身份证明文件和信息。
(四)E公司固定收益项目
E公司项目本是一个较为常规的债权投资类固定收益项目,让我印象深刻的原因是我在审核项目的过程中犯了两个错误:一是没有主动了解业务人员设计交易结构的背景原因,局限于在现有方案之上开展审核,没有优化交易结构的理念;二是在与项目人员就沟通过程中发生误解。通过这次项目让我深刻明白沟通的错误成本代价极大,也告诫自己以后无论是在业务开展或者后台审查中,都需要提升自己的沟通和表达能力,用精简的话语准确的表达自己的思想,同时也要能够换位思考,尽量准确地理解对方所想表达的思想主旨。
二、审核协议“打开新世界大门”
到法律部之前,我对商业化投资类项目的实操程序不甚了解。由于项目的操作流程均要体现在一纸协议之上,协议的审查须要全局意识和细节意识并重,把握项目整体交易架构的同时,还应对照项目审核时的法律意见和批复要求,具体审核每一个条款以落实每一项交易细节。因此,每一次协议审核的“坐标点”都帮助我打开了认知项目实际操作的新世界大门。
(一)保障措施的落实
审核项目中基本都能看到投后管理措施之一是进行资金监管,起初我对资金监管的理解很笼统模糊,不明白对应到实际操作中应该做什么、怎么做才算资金监管。直到后期通过审核合同方逐渐明白,资金监管一般是对借款人使用资金的“出”和销售回款等还款来源的“进”的监管,可包括资金用途监管、销售回款资金监管、保证金账户监管等,前述不同监管类型的监管账户和账户作用均会有差别。
又如,有的项目方案中有实行证章照共管的安排,但项目审核过程中我一直没有思考过证章照怎么共管,没有考虑过证章照共管可能存在我方无法单独用印的风险(如诉讼时可能存在共管方不配合用印的情况),以及证章照共管的实际效力。直到实际落实到协议中,才知道交易细节怎么安排以及其中可能存在的实操风险。
(二)关于“钱”的计算规则
项目方案通常对于项目的利息表述只是一个数字,收益分配也只是一句话概括,但到协议层面则大不相同,关于“钱”的实际操作规则都须要精准明确。例如,利息的计算有多种方法,协议中需要对计算公式、天数等标准等均予以明确;又如,在审核协议的过程中我才知道结息日和付息日的概念区别,收益分配规则中“补足”“回拨”等术语的意思。
三、审核思路发生“钱”的质变
当我把工作坐标图中项目和协议的每一次“坐标点”连接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审核思路悄然间发生了“钱”的质变。
(一)项目审查方面
我通俗的总结自己对投融资项目的审查思路是围绕“钱”展开:首先,我方怎么“赚钱”?这涉及到交易结构的设计和交易对手的选择;其次,怎么确保“赚钱”,要求进一步审核资金用途、还款来源,设计对债务人或项目的监管、对还款来源资金的监管;再次,我方怎么确保合规的“赚钱”?需要审查交易结构的设计是否符合监管政策要求;此外,我方怎么确保合规的且风险最低的“赚钱”,涉及到如何确保保障措施有效,如何落实监管措施等。
(二)协议审查方面
涉及到钱、价款、金额的问题一定要重点关注,涉及到资金的流向和时间点的问题一定要梳理清楚。例如,对于投资类项目的协议要重点关注放款前提的约定、款项划转的账户的约定,对于收购类项目的协议要重点关注转让价款的支付前提,转让价款的流转账户;又如,涉及到付费问题,要在协议中明确付费的主体是谁,价款的计算方式、支付方式、支付时间、支付账户、支付到什么账户等问题,如果是公司内部的付费问题,还要考虑是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此外,还有对项目的违约机制的设置,要关注违约金和相关费用的计算方式。
四、“坐标点”附带的意外收获
在完成坐标图内各项工作的过程中,有许多“坐标点”附带了意外收获。例如审核总部部门法律协议的工作,帮助我最直观地接触并了解各部门相应的职能和工作流程,也有机会知悉公司的“大事件”,从集团层面切入了解公司的整体概况,开阔视野的同时也督促自己全方面提升工作能力;又如,写研究文章的过程中倍感艰难,幸得领导同事们耐心的指点和修改,感慨于他们的专业严谨和认真负责,也督促自己应保持勤于动笔和思考的习惯。
幸运地获得机会赴某分公司参与法律调研也让我满载而归,学习该分公司业务及法律工作开展的同时也能直观感受分公司的工作风格。在调研报告的撰写过程中,领导指导帮助我梳理了公文撰写的基本要领和思路,首要要求是行文架构需要有逻辑体系支撑,以调研报告为例,整体的结构可以按照调研目的,调研方案(包括前期准备、工作方法、调研内容等),调研过程,调研结果,调研建议等逻辑展开,而具体到其中的每一部分内容也需要由条理清楚。
五、连线“坐标点”后的感悟
回顾一年的锻炼过程,最大的感悟是工作开展需要有一套自己的工作体系和思维作为支撑。反思我目前的工作状态,思维时常是零碎、应激的,未能条块化、体系化,导致思考经常局限于表面而不够深入,审查项目、协议等过程经常对照着既有的法律审核参考意见或合同示范文本来形成法律意见,加上自己的项目经验有限,容易找不准项目的关键问题而出现审查思路偏差,不能为项目提供精准到位的高质量法律服务;此外,工作有时处于被动式,局限于报审单位的审核需求,没有最大限度的去预见各种可能性,没有更多的去思考为什么有现有的安排、有没有其他优化方案等。总体来看,业务知识和能力的积淀远远不足,学习和思考能力有待提升,工作方法和思维有待优化,工作效率也有待提高,需要更多的业务实际操作锻炼来培养商业思维和逻辑,保持对法律、经济新动态的敏感度,坚持学习和思考,提升法律思维和工作能力。
接下来的工作中,希望自己完成任务的“坐标点”能越来越多,坐标图的范围能越来越广,更希望当把“坐标点”连成线时,这条线能在曲折中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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