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港拟与广发信德投资等共同设立合资公司,投资基金拟定规模5亿元,其中珠海港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亿元,占基金份额的40%。
7月6日,
珠海港
(000507)公告称,公司拟与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发信德智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珠海康远投资企业及其他合作方共同设立“广发信德珠海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
公告显示,投资基金拟定规模5亿元,其中珠海港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亿元,占基金份额的40%。基金存续期:7年(其中包括3年投资期,2年退出期,2年预留期。)截止目前,基金《合伙协议》尚未签署。
上述设立的
基金投资方向主要是新能源环保产业链及服务与消费升级产业链。
其中前者范围包括不限于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绿色风力发电、光伏电站等细分行业;环卫以及危险废物;海绵城市、生态治理、土壤治理、环保信息化等细分行业;以及其他在合伙企业投资期内出现的与工业4.0升级相关的新兴高成长产业。
此前并未涉足锂电的珠海港成立于1986年,并于1993年3月26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其主营业务包括两大版块:港口物流、综合能源。根据2016年年报显示,珠海港实现营业收入18.01亿元,同比下降10.95%;净利润1.04亿元,较上年增长32.55%。
珠海港称,基于公司主业发展战略,本次基金的投资方向与公司主营业务关联性强,涵盖了公司主业发展方向,有助于公司借助金融资本的力量,以较小投入撬动更大资源,加快公司在主业领域的产业培育和投资运作,并力争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事实上,高工锂电根据企业公开信息梳理发现,仅今年上半年,包括南都电源、杭州高新、神州优车、多氟多、大族激光、诺德股份、坚瑞沃能、北汽新能源、露笑科技9家锂电企业均开始设立新能源产业基金,借助资本力量加速产业链布局。
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认为,锂电企业与投资机构合资设立基金的主要原因在于:双方的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前者需要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投融手段、风控体系、法务经验等,扩大并整合自身上下游业务;后者同样希望借助企业在行业内的敏感嗅觉、技术及市场经验,为自己找寻优质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