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哈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知晓率,推动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全民共创,现特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传标志(LOGO)和宣传标语。入围者最高可获5000元现金奖励,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
本次活动征集时间为5月2日至17日,应征作品需注明“创建宣传标语”或“创建宣传标志”字样,注明作者姓名、通信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食品安全办将邀请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遴选,评选出入围宣传标志(LOGO)9幅、宣传标语20条。LOGO设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1000元;标语设一等奖3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500元,三等奖12名,奖金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