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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可事件”,能否成为视频行业竞业协议落地的转折点?

Vlinkage  · 公众号  · 娱乐  · 2017-04-12 21:26

正文

昨天,有媒体从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获悉,因涉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搜狐视频版权影视中心前总经理马筱楠(马可) 已被搜狐提起仲裁申请,索赔金额达千万级,该仲裁申请已经获受理,将于6月13日开庭。



今天,在搜狐自制剧《被催眠的催眠师》发布会后, 搜狐集团CEO张朝阳 在采访时正式回应了此事,称法律程序正在进行中,并呼吁行业和从业者应该尊重规则。


马可离职,为何掀起轩然大波?


据悉,一个多月前,马可从搜狐视频离职。而她与搜狐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明确包含了《不竞争协议》,约定了其任职期间和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义务,以及相应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也就是说,马可即便离职也不能投奔同类型的公司,亦或是竞争对手的公司,否则就涉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而根据目前媒体披露,马可没有遵守这一协议,似乎已经入职了优酷,涉嫌违反竞业限制义务。



这几年,视频网站的版权运作和自制内容高速发展,竞争也日趋白热化,由于互联网的崛起和网生内容的发展时间并不长,具有丰富项目运作经验的人才也就因此成为各大平台的稀缺资源和核心竞争力,在这样的背景下,优质人才在行业内的流动对各大平台来说都很敏感。这场离职风波的背后折射出的不仅仅是视频网站之间对人才和资源的旺盛需求,更是映射出了这个新兴行业在快速扩张的同时,相关从业者对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认知上的缺失。


神秘的“竞业协议”,其实并不复杂


其实,竞业协议并不复杂。竞业协议本是美国商业秘密保护的一个有效手段之一,能够维护市场有序的运行,后来各国法律引入竞业协议机制,来保障相关企业竞争力,也保障离职高管权益。在国内的互联网行业,其实竞业协议早已普遍存在。


早前,在王思聪和冯小刚的撕X大战里,敏感的吃瓜群众已经get到了“它”的影子。去年年末,华谊兄弟的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上映时,冯小刚和王思聪就该片的排片率问题在微博撕X,引出了万达原高管叶宁违背竞业协议跳槽到华谊的前情。在吃瓜群众看来,这显然是华谊理亏,所以在网上几乎一面倒地支持王思聪。



据上海鼎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危龙斌介绍: 竞业限制一般适用于用人单位的中高级管理人员、中高级技术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 ,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内容和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不低于劳动者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当劳动者违反了竞业协议,用人单位可根据其约定的违约金或实际损失通过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进行索赔。


再来看看这个案例:马可在搜狐先后负责 “版权采购业务”和“自制剧业务” 两块核心业务,经手的版权和自制经费和资源巨大,累计或高达数十亿甚至上百亿元人民币,用“身居高位,手握大权”形容不为过,是很明确的“高级管理人员”。如今,各大视频网站的竞争已经到了白热化的阶段,在这个节骨眼上搜狐的高管在拿了竞业补偿金后仍加盟到竞争对手,其在搜狐任职期间积累的自制项目开发资源,也可能被转而提供给竞争对手直接使用,对搜狐视频来说,这将是无法计算的商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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