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图出自《羽毛冠》
第一印象,真的很重要。
高中时第一次了解霍桑,是他的《红字》。剧情什么的早就不记得了,整体感觉就是又臭又长。
文化不通、年代久远、事发环境陌生,这不止是《红字》一本书的问题,几乎是当时所有「世界文学名著」大部头给人的感受。
霍桑的头衔「美国文学之父」也成为了我们嘲笑的对象,美国?文学?之父?加在一起不知道为什么就给人一种很没有文化的感觉
(那时我们毕竟年轻,莫怪莫怪)
,毕竟那些滋养文学生长的土壤—— 历史、神话、传说,美国是一样也没有。
那时还不像现在,有互联网帮我们与各个时空的生活方式即时链接,有丰富的视频、音频、图像帮我们去感知和理解不同地域的历史文化。以致当时对于这些所谓文学名著和大咖作者的印象就是,这到底有啥好看的啊…… 这就是文学?文学也太没意思了。
拜当年《红字》所赐,霍桑给我的印象都是
压抑、禁欲、宗教意味,一句话总结就是「无聊又死板,这和我有什么关系」。直到我看了他的短篇小说《羽毛冠》,才开始对这位美国文学的爸爸产生兴趣。
故事讲的是五月底的某一天,新英格兰最聪明、最厉害的女巫雷各比妈妈决定做一个稻草人。
她心情很好,所以今天的稻草人要做漂亮的,要像个绅士。因为她虽是女巫,但也不是以吓唬小孩为乐的人。
扫帚的木棍做脊柱,身体是塞满稻草的袋子,头是干瘪的南瓜挖出眼睛和嘴,南瓜上的结巴刚好是他的鼻子。上身套的紫色旧外套是老伦敦制造,裤子更是来头不小,是路易斯堡法国总督穿着去见法王的那条。最后给他戴上已故丈夫的假发和一顶插着羽毛的帽子
。
做好的稻草人眉清目秀、身姿挺拔,颇有一番绅士模样,雷各比妈妈看着自己的杰作不禁想:
这世界上有许多和稻草人一样脑袋空空的草包都生活得好好的,何不让它也出去见见世面呢?
她把烟斗递给稻草人,叮嘱他吸两口。稻草人一口又一口抽着烟,慢慢有了人的血肉之躯,衣服变新,头脑也越来越灵光。
雷各比妈妈教他礼仪,教他说话,还告诉他一个暗号,让他去镇上找一位古金老爷,结识他的女儿宝莉。雷各比妈妈传授给他加烟草、点烟的咒语,并告诫稻草人,只有他不停抽烟斗才能维持人类的形态。
稻草人此时已经很有智慧,会说好听话了,他告诉妈妈别怕,「我会像一个诚实的绅士一样混得很好」。雷各比妈妈不禁赞叹他装得好啊,和其他两腿人有一拼。
就这样,雷各比妈妈给这个稻草人取名「羽毛冠」,打发他到镇上去了。
羽毛冠的到来,马上在镇上引起轩然大波。整条街的人都在议论他,他
高大威猛、举止得体,
佩戴着闪亮的星型徽章、手持
金顶手杖,为了不把头发弄乱,羽毛帽子被他优雅地夹在腋下。当女人们赞美他俊美的脸真是个美男子,他会鞠躬回应,你的眼睛也是如此,美丽的女士。
人人都为他倾倒,除了一条狗和一个孩子。他们能看出羽毛冠的真身。
但这不影响羽毛冠最终来到古金老爷家,只在古金老爷耳边说了一个字,就让他脸色苍白不安,立刻对羽毛冠笑脸相迎,尽管他心里恨不得把这个危险的陌生人扔到街上。
宝莉并不了解内情,不消多时,她就对这位绅士迷恋不已。羽毛冠只要吻上宝莉,他就能彻底变成一个真实的人。可就在这时意外发生了,宝莉不小心看见穿衣镜里的镜像—— 羽毛冠其实是一个南瓜头稻草人,她尖叫着昏了过去。
故事发展到这里,都是一个看似普通的魔法童话,似乎在告诉我们假的终究成不了真的,假的终究会被戳穿。
可没想到接下来的情节才是整个故事的精髓。
羽毛冠跌跌撞撞地跑回家,吓了雷各比妈妈一大跳。她还以为羽毛冠暴露了,或是被古金老爷赶了出来。
羽毛冠说不是,他已经得到女孩的心,只是他也在镜子里看见了自己真实的样子。
「可是我看到了自己,我空无一物,什么都不是,我不想再活下去了。」
他从口中拔出烟斗,用尽生平最大的力气掷向墙角,然后倒在地板上还原成一堆稻草、破衣和木棍。
原来羽毛冠从未因自己光鲜的外表和妈妈赋予的金钱、地位就自大张扬,也没有迷失在众人的赞美和恭维之中,他始终保有纯真的良知,为自己的空洞而羞愧。
雷各比妈妈看着摊成一大片的羽毛冠很是心疼:
「可怜的羽毛冠,」雷各比妈妈说,「世上有千千万万的草包,比你好不到哪里去,却受到尊敬,而且从未认清自己。为什么只有我可怜的宝贝看清他自己,并因此而死?」
「我可以再给他一个机会,明天还送他出去。」雷各比妈妈想……
说罢就重新装上了烟草,把烟斗拿在手上。接下来只需动动手指,羽毛冠就会重新复活。那么你猜猜,故事的最后,雷各比妈妈会复活羽毛冠吗?
《羽毛冠》是霍桑在 1852 年创作的短篇小说,它不如《红字》那么有名,也并未跻身霍桑的代表作清单,但最能体现霍桑的创作理想和风格,包含对霍桑来说非常重要的几个关键词:短篇寓言、女巫、虚伪可笑的世人。
霍桑一直以长篇小说闻名,可事实上,霍桑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创作短篇小说的作家,是他最早奠定了美国短篇小说的风格与体例。这一点上,《羽毛冠》是比《红字》更有代表性的代表作。
对于在美国的土地上,应该创作什么样的文学作品,霍桑有自己的理解。美国是世界各地移民组成的大杂烩国家,时间短暂,也缺少深厚的历史和文学滋养。
霍桑形容这里是:
一个没有阴影,没有古风,没有奥秘,没有刻画生动而又令人沮丧的不义之邦,只有光天化日之下,触目可见的一片繁荣气象。
比起长篇的文学创作,霍桑似乎认为这里的读者更适合寓言故事一样的短篇小品。(简直就好像在说,这里的人都没有文化,我还是写得短点容易懂点吧。—— 霍桑老爹,没想到你是这样的老爹啊)
霍桑肖像,图片来自语文网
纳撒尼尔 · 霍桑出身于一个没落的清教徒贵族家庭,受清教思想影响颇深,他的许多故事里都能看到宗教元素,只不过他在故事里写这些的目的是为了讽刺那种压抑虚伪、道貌岸然的生活。
霍桑出生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的塞勒姆,这里正是 17 世纪塞勒姆女巫审判案的发生地。而霍桑的祖先,正是当年主持审判的三大法官之一。
塞勒姆女巫审判是美国历史上臭名昭著的冤案,1692 年,镇上牧师的女儿患上怪病,人们普遍认为是恶魔作祟,于是便凭借各种捕风捉影的信息,开始检举揭发,将无辜的女孩送上审判台,严刑逼供,最终导致 20 名无辜女性的惨死。五年后的 1697 年,马萨诸塞当局宣布塞勒姆案为冤案。而直到 1992 年,这些枉死的女孩才正式恢复名誉。
霍桑一直因自己家族历史上有这样耻辱的祖先而感到羞愧和愤怒,甚至把自己的姓氏从
Hathorne(哈索恩) 改成 Hawthorne (霍桑),加了一个 w(witch), 只为和这个家族撇清关系。
在哈利 · 波特系列完成对「女巫」形象的再塑造之前,霍桑就开始尝试为女巫正名了。女巫形象在霍桑的作品中大量出现,且不再是单纯的丑陋、邪恶形象,而是具有更丰富的个性形象,她们往往比普通人更有人性,是智慧和正义力量的化身。
就好像《羽毛冠》中的女巫雷各比妈妈,这个故事的时间设定在 17 世纪的新英格兰,那正是人们对女巫误会颇深的年代,雷各比妈妈是一位真正的女巫,她有高强的法术,能将没有生命的稻草人变成有生命、有思想的羽毛冠。她也有点坏心眼儿,想要捉弄势利的镇民和古金老爷。她也深知世道的艰险和羽毛冠的纯真,所以最后,这位睿智的女巫
选择尊重羽毛冠的决定:
「算了,在这样一个虚假、没有心肝的世界里,他太有良心而且感情太脆弱,我看还是让他做稻草人吧!唉,如果他的人类兄弟都能像他这样,世界会变得更好。至于这烟斗,我看,我比他更需要。」
好啦,今天就到这里啦~
如果看完今天文章你也对霍桑或是文学名著的解读产生了兴趣,也可以试试《
重燃文学之火
》这本书,
书中介绍了霍桑的另一短篇代表作《牧师的黑面纱》,它也是公认的难以理解的霍桑作品之一。书中对霍桑和其他文学作品的解读在
美国高中文学课上展开的,记录了老师带领孩子在课堂上分析和理解该篇目的过程。不知道我们的语文课什么时候也能有这样的课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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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
马上就得下班的废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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