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屎官今天要分享的这个故事,有点糟心,大家做好心里准备。
……
2015年11月9日早晨,桃子(化名)上班途中远远看见前面有几个人围着什么在议论纷纷。
走近一看,是只黄色的小狗正在地上痛苦的挣扎着。
尿和大便都出来了裹了一身……
路过的人,有的匆匆看上一眼就离去,有些一脸的厌恶表情赶紧走开。
只有围观的几个老人在议论着,说这个流浪狗被车撞了,爬到这边来的。
桃子走过去,轻轻问它:
小可怜,你怎么了?是不是被车撞了?
狗狗像听懂了一样挣扎着向她腿边爬过来,桃子知道,它在求救!
于是,桃子赶紧联系了宠物医院。
随后,医生拿着个大纸箱来了,并把狗狗轻轻的抱起来放到纸箱里。
给它检查了下身体,基本已经没有体温了,只能先输液,看它能不能挺过来。
到了第二天,医生通知桃子狗狗体温恢复了。
基本上,能够确定它是非常严重的皮肤病儒形螨,和脓皮症全身性溃烂,和严重的营养不良。
消息虽然说不上有多好,但是最值得庆幸的是:
狗狗有救了!
之后,医生把它挪到病号住的笼子里,桃子这才第一次真正看清狗狗的模样。
因为被车撞到头,狗狗整个脸肿胀的胖胖的,整个身体除了头上的黄毛,和脊背上稀稀拉拉的毛以外,其他部位毛都秃了。
另外,四只脚全是溃烂的伤口,腿上一根毛都没有,全部秃毛了,而且脚肿胀得特别厉害,正在渗着血水……
医生说,万幸车没有撞到它要害的部位。
桃子对它说,唉,小东西,你是糟了多大的罪啊!这辈子从来没看见过如此可怜的狗狗了。
狗狗还是那样闭着眼睛,虚弱的模样让人心疼……
第三天,继续输液……
医生说情况比想象的好,开始吃粮了!只要能吃能喝就是好消息。
随后,第四天,第五天……一天比一天好!
渐渐地,狗狗开始会坐着看着笼子外面了!桃子每次看它,它就坐着望着她!
桃子对它说:
小东西,一定要挺住!要听医生的话!乖乖的!会好的!
在医院大概第八天时,医生给它洗澡了,身上皮毛秃了,皮肉下面全部是腐烂的肉,散发着臭味。
医生给它清洗伤口时它埋着头不反抗也不叫,任由医生清洗那些可怕的伤口。
接下来的日子就是每天消炎,输液,清洗伤口,擦药,桃子每天都去看它。
从开始它对人的害怕,到后来的摇摇尾巴,桃子知道,狗狗从心里接受她了。
因为一个腿关节烂了肉骨头露出来了,狗狗走路一瘸一拐的。
瘦弱的它,只有6斤不到,整个身体就是皮包骨头!
桃子对它说,你看看你,简直就是个骷髅狗!
它摇摇尾巴……
住院20几天后,医生建议桃子,可以把狗狗带回家慢慢康复。
桃子用大纸盒子抱着它回家,之前已经准备好了一个温暖的小窝,吃饭的碗,各种药……
小东西,你有家了!我会照顾你的!
回家后,桃子每次给它清洗屁股上溃烂的大洞,手几乎都是颤抖的。
它乖乖的忍住痛,由桃子用棉签把屁股上腐烂的肉刮干净。
虽然很痛,痛到肌肉颤抖着,狗狗也一声不吭地配合。
实在是忍不住了,就抬起头看看桃子又转过头去,因为它想活着才会这么坚强吧?
桃子的女儿给它取名叫“快快”。
女儿说,希望它快快的健康起来,快快的快乐开心!
每天快快就乖乖的倦缩在小窝里,饿了才伸出头来吃粮,喝水。
整个冬天,从12月份到3月份,每天除了外出拉粑粑,10多天去医院打一针治疗皮肤病的药,它一直乖乖的不吵不闹的。
睡醒了吃,吃饱了睡,胖到了13公斤,全身的毛也长出来不少了。
看到它的变化,桃子觉得再多的辛苦也是欣慰的。
快快和姐姐一起去散步,它是快乐的吧。
然而,就在这短暂的幸福还没来得及享受的时候……
12月2日,在桃子家窗边响起一声枪响。
一切都结束了。
当时,桃子听见快快的惨叫声,跑出来就看见了一辆蓝色小车飞速开走。
桃子立刻报了警,事后经过警察查到,这个车是瑞和新城物管副经理@段某 的私车。
监控里面清清楚楚显示,段小勇开着车从小区机动车出口尾随快快进入小区,拿出枪把快快一枪毙命,可怜的快快心脏都被打穿了。
随后,当地派出所拘留了段某。
事后快快尸检身体时,发现身体里面没有子弹,是一个贯穿伤。
停止呼吸的快快眼睛睁的大大的,死不瞑目。
它一定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这样失去了这来之不易的小幸福。
它多想再和姐姐一起玩耍啊,多想再回到温暖的家里啊,多想再躺在它心爱的大窝窝里睡觉啊……
可是……
小主人哭的撕心裂肺:”快快你起来,我是姐姐!“
可是快快,再也回不来了。
桃子去找他理论,那个人渣依然大言不惭的叫嚣着威胁她。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道德败坏的人渣,一个危险的坏蛋,仅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在拘留所里待了6天之后,又出来了……
铲屎官很纳闷,前几天,一个在天津摆气球射击摊的大妈,一没杀人,二没干坏事,因为使用了6支“气枪”,被认定为“枪支”,就以涉嫌“非法持有枪支”而被判刑三年半。
但是上面这个@段某……
一来,持有具有强杀伤力的枪支(把狗狗的身体都打穿了)
二来,具有明显的暴力倾向(虐杀狗,事后威胁家人)
第三,明显的道德败坏(事后对桃子一家人极尽侮辱之词)
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在拘留室里观光了6天之后,就又出来为害人间了。
就想问问在座的各位:
你们服不服???
事后,当地警方对外解释说,因为法律规定,非法持有、私藏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非军用枪支,需要二支以上才能被判“非法持有枪支罪”。
但是,@段某 只持有一支,所以不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说实话,看到这里,我就有点不明白了:
是不是对于@段某 在人群密集的地方(小区内)公开使用枪支这事,就不追究了?
如果是这样,我可不可以理解为,只要持有气枪不超过1支,只要不朝人打,就不算犯罪?
又或者说,一条狗的命,在你们眼里,一文不值?
可是,在桃子一家人的眼里:
被杀的,分明是自己的亲人!
看完上面这个糟心的故事
我们来做件暖心的事吧
请流浪猫狗吃顿年夜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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