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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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猫腻,结案暂停......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 2025-01-03 16:18

正文

“法官,我要申请结案!”

“法官,我也要申请结案!”


收到这样的信息,放在平时,法官们都会为能够办结案件而由衷高兴。可这次不同寻常,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何彦法官一天之内收到两条上述信息,她却眉头紧锁,心里更是窝了一团火。究竟什么原因?且听鹏法君娓娓道来......



拒不履行耍花招










原来,何彦承办的两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为同一对象A公司。同时,A公司亦是她承办的另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2017年起,A公司将房屋出租给雷某某等4人,后因雷某某等人拖欠租金,A公司遂诉至法院。2020年11月,一审法院判决雷某某等人支付A公司租金、房屋占用费、管理费、水电费共计73万余元及相关利息,法院 再审予以维持


该案恢复执行后,A公司与雷某某等人私下达成和解,约定由雷某某等人一次性向A公司支付和解款73万余元至案外人的账户。



“你们明知有未履行的强制执行案件,还与债务人私下达成和解,指定他人账户收取和解款隐匿、转移财产,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请你们尽快向法院如实申报债权收入,并将对应的执行款项退回专款账户。” 一收到雷某某等人提交的和解协议,何彦便看穿了A公司的盘算,立即约谈了A公司的代理律师。


考虑到A公司在宝安法院还有另外两起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何彦又连忙将相关情况告知这两宗案件的执行法官。接着,两案的执行法官也向A公司发出《履行债务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要求A公司将其收到的和解款项用以清偿债务。


变本加厉不回头









可A公司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还变本加厉,与其作为被执行人的两起案件中的申请执行人陈某某、林某某私下达成和解。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陈某某、林某某向宝安法院提交结案申请材料。


何彦经查看后发现,A公司本应分别还款林某某、陈某某25万元和8万余元,但仅分别支付了两人12.5万元和6万元。对此,何彦立即组织陈某某和林某某到法院面对面沟通。



“跟我说的是,公司突然收到一笔钱,能还我一半,问我能不能和解。我着急用钱就勉强同意了。要是知道他骗人,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答应的。法官,你一定要帮我拿回剩下的钱。” 林某某越说越激动。


“还有我的2万,也得让他还!” 陈某某着急地表示。


“在这两起案件中,被执行人隐瞒事实,诱使你们签订了放弃债权的和解协议,违背了你们的意愿,损害了你们的权益,我们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何彦坚定地向两位申请执行人说道。


强力震慑保公正









另一边,A公司对法院送达的财产申报文书视若无睹,其公司负责人经传唤到庭配合调查时,虽然当场承认收到了关于退回款项的通知,但被问及73万余元和解款的去向时,竟然虚构该款项已用作支付律师费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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