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6月这几天,
德州
市民赵先生被房产中介的“电话轰炸”闹得日夜不得安宁。原来,半月前该中介人员曾带赵先生去购房小区看房,随后,赵先生购买了该小区的房子,中介得知后便开始催要4000元中介费。但令赵先生不解的是,自己购房相关事宜并未通过中介,为什么还要交这笔费用。
5月中旬,赵先生在网上看到一套乾城二手房信息,于是给对方打电话询问房屋情况,接电话的是一位房产中介。中介人员给赵先生介绍了房屋情况,并邀请他抽空来看房。“
我们约好时间就过去看房了,但是到了小区后,中介告诉我说今天房主有事,没有办法拿到钥匙,但是可以带我去去看看户型
。”赵先生和中介去看了楼下的户型,离开前中介
要求他签署一份《看房协议》,最初赵先生并不愿意签署,但对方称这是公司要求,不然她回去没有办法交代
。于是,赵先生在协议上签了字。
随后,
赵先生通过朋友关系,直接找到了房主
,并办理了过户手续,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刚刚办完过户手续,就开始频繁接到中介电话。
对方称赵先生是通过中介找到的房源,且向他提供了服务,要求其缴纳4000元中介费用,还告知赵先生这笔费用已写在签署的《看房协议》中
。“当初中介并没有带我看到这间房子,我签那份协议也帮她完成任务。”赵先生说,中介方日夜骚扰已经对他造成很大困扰,自己多次警告无果。
记者联系到中介方,其对当初是否看过那套房遮遮掩掩,强调已经签过《看房协议》,赵先生越过中介过户已经违约,坚持要对方支付中介费用。
随后,记者联系到原房东。
该房东表示,从未授权任何中介人员卖房,只是将房源信息发布在网上,“我没有把房屋钥匙给过中介,所以中介说曾经带赵先生去看房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他随意说有我的房源信息,是不是也属于侵权?”
对此,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李倩律师表示,这种情况下,
赵先生不必给中介支付服务费,中介未尽到服务项目,签署《看房协议》并不成立。
此外,中介将网上房屋信息作为自己房源,没有经过房东同意,对外声称可以提供看房服务,本身也属侵权。
稿件来源:德州晚报
编后:中介没做好前期服务就签订协议不成立,
赵先生走朋友关系找房主交易担风险。
购房小知识:二手房避开中介交易有风险
对于许多二手房买卖双方避开中介公司进行交易的现象,是想节约费用而铤而走险。业内人士认为为了尽可能避免交易风险,
买卖二手房还是应该找中介公司,特别是应当找一些可靠的口碑好的房产中介公司来交易
。 业内人士表示,现在二手房交易过程比较复杂,既要出具住房证明,缴纳住房维修资金,还要进行网上放盘、网签等手续,从签订合同到真正过户至少需要一到两天时间,很多要求买卖双方同时在场,一旦双方时间不凑巧,可能需要的时间会更长,这期间如果没有中介公司做担保,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买方支付的定金很难保证。
微信整理:德州新闻网房产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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