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贷事件遭媒体披露后,很多人谴责放贷人无良,同情借钱的女生,但我认为根本没说到点子上。从那10G资料来分析,这些女生不仅是自愿的,而且对裸露视频有可能被披露的后果是明知的,甚至绝大部分人根本没有羞耻心,把性当做可以换钱的筹码。表面上是借贷,实际上是卖淫,而且是披着合法外衣以受害人身份呈现的卖淫!
卖淫在中国是违法的,但放高利贷却未必是。
放高利贷有一个更中性的名字,叫“民间借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假设现在银行贷款利率是6%,那么年息24%以内是受法律保护的。10万元一年利息是2.4万。
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的民间借贷就是高利贷。但不受法律保护,不等于违法,高出四倍的利息虽不受保护,但也只表明诉讼中不会被法院支持,但债务人自愿给付的也认可。
2015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又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则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自愿支付的36%以内的年息都有效。
假设你以36%的年息借了100万,年底还了136万,那还是合法的民间借贷。
扯远了。我只想说明,所谓的高利贷,只要不是高到离谱,都是合法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只要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是套取银行贷款转贷牟利,不涉及刑事责任。
借贷宝的业务就涉及到上述法律空隙,以熟人间民间借贷的形式存在,但实际上存在大量游走在法律边缘的行为,比如“裸条”,比如“肉偿”,比如分享和传播裸条资源。
我分析了部分裸贷案例,发现了一些共同特点,表明这不仅仅是民间借贷那么简单,而是隐藏着卖淫、组织卖淫、介绍卖淫等违法以及犯罪行为,目前却未受到法律追究。
传统的卖淫,是卖淫女跟嫖客交易,嫖客支付嫖资的行为。比如给薛蛮子提供大保健服务的张某某,就是这一行的从业者。这是一个高收益高风险的传统行业,被抓住就是拘留、罚款,如果涉及强迫卖淫、组织卖淫或介绍卖淫还要判刑。
但在互联网+的大潮下,卖淫传统行业呈现出了新特点,通过网络、微信、QQ联系,使这种性交易更为隐蔽,更为私密,每个城市都存在着大量无法被查处和追究的卖淫行为。站街这种低级的招嫖行为现在只出现在城乡结合部这种地方,大城市已经绝迹,取而代之的是更隐蔽的网络招嫖。如果没有人举报,楼凤啊,兼职啊,外围啊,可能永远不会被发现吧。
这种行为同样也存在大学校园中。这里早已不是净土,物欲横流的社会,笑贫不笑娼。很多卖淫行为的动机不是因为贫穷,而是为了追究高消费、奢侈品,以及感官享受。
日本有大量的女生从事援助交际,比如电影《天使之恋》的女主就是扮演一位从事援交的大学女生,后来在男神老师的感召下从良。有兴趣的人可以研究一下日本援交史,就是那么不要脸。
发生在中国的大部分的裸贷案例,都发生在一些三流、四流高校,甚至完全不入流的学校,什么演艺专科学校,以及各色民办大学。大学扩招了,考不上大学的现在也可以上三本、专科或者民办了。这些学生的日常生活其实不是以学习为重点,而是互相攀比,化妆品、名牌包包,高消费。与其说她们是大学生,不如说她们只是住在大学里的无业游民。很多人的家里并不是贫困,而是平时花费超过父母给的生活费,又不好意思再张口跟父母要。怎么开口啊?要买几百块一支的口红?几千块一个的包包?还是要做几万块钱一次的整容?
勤工俭学挣钱?别开玩笑了,会勤工俭学的孩子都不会去借高利贷。去找老板包养?不是每个女生都有这种条件和资源的。出去卖?被抓了可不仅仅是罚款拘留这么简单,会开除,会通知家长。然而,“裸条”和“肉偿”,解决了部分女生的经济需求,开创了一条以性变现之路。
都是卖,但比起自己冒着风险去开拓嫖客市场的野鸡而言,卖得如此水到渠成、酣畅淋漓。借钱,先拿到嫖资,不会有完事后跑单的风险,不会有被拖欠嫖资的风险,还能提前消费。申请贷款的,会主动提供个人的裸照和信息,甚至自慰视频,是给放贷人,也是给潜在客户的。比起别的渠道的人肉市场,裸条市场的最大卖点是真实,信息透明,而且清一色的大学生,可以满足一些高净值客户的表态需求。
她们在乎自己的隐私吗?如果在乎个人隐私,压根儿不会填写那详尽的个人信息,名字、年龄、籍贯、班级、身材,甚至隐私部位,搔首弄姿,都在自拍杆面前展露无遗,她们丝毫没有羞耻心,甚至有的还体验到了刺激。她们非常清楚这些信息被更多人看到的后果,但她们仍然把裸照、视频,发给了陌生人,并亲手写下逾期不还任凭处置、后果自负。
无辜吗?都是成年人了,成年意味着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她们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受害者,而是主动用性变现的参与者。如果不是被曝光到国人面前,她们在那个小圈子里进行性交易,根本不会受到任何谴责,也不会受到什么伤害。每一个打裸条的和肉偿的女生,都是自愿的,没有人强迫她们去借钱,也没有人强迫她们性交易。
男生没有这种资源,他们无法出卖自己的肉体变现。所以你在裸条案件中,看到的永远是女生,而且申请发放贷款还有一定的门槛,年级太大或者颜值太差的,放不开的,可能就通不过审核。可以发现,大量申请借贷的金额都是一千、两千,几千,没有金额大的,申请贷款的和发放贷款的都心照不宣,这就是一次或者几次性交易的价格。申请金额太大,出借人的风险太大,申请金额太小,借钱的人得不偿失,所以必须是在两者之间取一个合理的边际值。卖淫的市场价格,视借款人的身体条件以及嫖客的经济实力,随行就市。
放贷人其实是兼职皮条客。在放贷人那里,掌握着所有愿意出卖身体的债务人的资源,也有所有想购买裸条或者性服务的嫖客资源,他们居间交易,赚取利润,却又不会被当做传统皮条客抓起来。至今没有发现一例因裸贷而被抓的性交易的提供者、购买者或者介绍者。
放贷人无良吗?不,他们真金白银借给某些大学女生,给她们提供用性变现的机会,甚至有的女生还走上了被人包养的道路,他们创造了GDP,又提供了就业渠道。欠钱的女生可怜吗?不,她们清楚地知道借钱的后果,又前赴后继地走上变相卖淫之路,毫无羞耻毫无道德毫无底线,根本不值得同情。这些事件里面受害的,是公序良俗,是高校秩序,是法律规则。
与传统的卖淫市场不同的是,这些卖淫女都隐身在高校。自拍裸照的地点,都在女生宿舍、洗手间或浴室,发生性交易的地点,基本上也都是在女生宿舍,而且把整个过程也拍了视频。在很多人视为神圣的殿堂里,早已藏污纳垢,不忍卒睹。自五四以来,大学从未堕落至斯!
高校教育在这方面是完全失败的。大部分高校,都没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引导,没有起码的学风素质教育,甚至连基本的安全教育,都告阙如!家长把孩子交给学校,四年下来,只是多了一堆债务和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失业者。这样的天之骄子,走上社会,只会给社会多增添一些违法犯罪者,一堆层出不穷的问题!
不要再把裸条事件视为高利贷者逼迫穷困无辜女生的加害事件,它的本质是两者串谋实施的利用合法的借贷关系掩盖的卖淫行为!它如此堂而皇之,如此大范围,如此触目惊心,如此挑战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却无人被问责,才是我们这个社会应该思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