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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亲吃饭,凭什么一定要男方买单?

园观天下  · 公众号  ·  · 2017-07-27 21:22

正文

     

    大龄单身青年参加相亲活动比较司空见惯,相亲时两人一起吃个饭,边吃边聊再正常不过了,聊出感情就继续交往,聊不出火花就回家各找各妈。于是,出现一个很有趣的问题,相亲一起吃饭的饭钱应该由谁来付?如果相亲成功,那日后就是一家人,不分彼此,一顿饭钱又算什么,一般也不会有什么纠葛。但问题就是相亲成功的概率很低,往往都是三观不合,双方硬着头皮吃完一顿饭,心里已经数百个不爽飘来飘去,恨不得马上就逃离现场,回去也再也不联系,老死不相往来,这时,连吃这顿饭,双方都觉得多余,支付的一方可能还会后悔,觉得白白浪费了一顿饭钱,那这顿饭钱应该由谁来付比较合适呢?

     有的人马上就会说,相亲不都是应该由男的买单吗?没错,男子汉,大丈夫,还在乎一顿饭钱,说出去都被人笑话,既然要相亲,就要有所付出,掏不起饭钱就不要出来相亲。但是,生活中,偶尔会有不靠谱的女孩子,相亲时狂点菜品,无论是否能吃这么多,借此考验一下男方,同时也填平一下自己那容纳能力巨强的胃,所以,恨不得一次性点够,狠狠的宰对方一顿,这种情况下,再全部让男方承担饭钱就有点不公平了,凭什么一定要男方支付饭钱?这几天看到一则消息,说一美女去相亲,一口气点了十只虾刺身,一只快三百块钱,外加一只象拔蚌,一盅燕窝粥,男方本来带两千块钱准备出手阔绰的请客,结果一看到女方点菜如此豪迈,一口都没有吃直接溜掉了,女的只好自己咬牙付了四千多饭钱,几乎就是她一个月工资,回去后美女恼羞成怒,回头朝相亲男的索要饭钱时,发现微信已经被拉黑了,打电话拒接,美女只好转而向给自己介绍对象的同事讨要饭钱,最后几方齐心协力终于达成和解方案,男方为女方垫付了两千,相当于两人AA。这则消息发出后,底下有网友神评论道:“非常瞧不起那些与男人约会蹭吃蹭喝之后,不仅一毛不拔,而且还拒绝与男人开房上床的女性朋友!对于这种很不道德的行为,表示强烈的谴责!”这个评论固然辛辣犀利,但是如果把饭钱全部由男方来负担,确实有些不公平。从法律角度讲,相亲活动尚无明确的法律制度进行调整,参照合同法的相关原则,把相亲可以视为一个买卖合同的签订过程,主动提出相亲的一方可以视为邀约方,吃饭可以视为磋商合同细节,双方答应进行交往,应视为对要约的承诺,合同成立,这时相亲过程中的一些列费用,应由发起要约的一方承担,如果对方拒绝了,视为要约失效,合同没有成立,这时,为了公平合理,双方各承担一部分费用,两人都有吃饭,否则,对方就有假借相亲的名义、恶意进行磋商的嫌疑,可以追究其缔约过失之责任。照此来说,也许AA是最公平的方式,每人一半,一手交钱,一手交人,平等交易,互无怨言,但是,现实中的相亲活动,不是简单的买卖交易,是一个感情的培养过程,一般尽量要给对方好感,尤其是遇到条件合适的对象,心生爱慕,肯定要化为行动,想尽一切办法讨好对方,争着抢着去结饭钱,这时,应当由爱慕者来承担饭钱,想吃羊肉就不怕膻,想脱离单就要肯付饭钱。反之,如果两人相遇,纯粹是好像遇到几十年未见的仇人,格外眼红,话不投机三句半,吃饭钱那就一人一半,互不相欠,吃完饭后走人,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走我的独木桥,从此相忘于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