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是关于上海市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实施细则的通报。该政策自2024年9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文章详细介绍了如何参与补贴活动、查询企业信息、品类券的使用和抵扣规则、发票开具要求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补贴政策实施时间
上海市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自2024年9月7日起实施,至12月31日结束。
关键观点2: 补贴活动参与方式
消费者在云闪付APP政策实施专区领取8类家电品类券,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20%(一级能效)或15%(二级能效)给予补贴,每件产品补贴不超过2000元。
关键观点3: 品类券的领取和使用
品类券每日7:00-23:00可领取,有效期为申领之日起7日内。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支付宝、微信进行领取和核销。
关键观点4: 查询企业信息和咨询方式
消费者可通过“上海发布”或“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查阅活动信息,并可通过中国银联、支付宝、微信的客服电话进行咨询。
关键观点5: 品类券抵扣失败的原因
品类券抵扣失败的原因包括未授权APP获取手机定位权限、企业未升级活动POS机小U程序、购买品类与领取的补贴资格不符等。
正文
为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根据商务部等四部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和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工作,市商务委近日发布
《上海市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点击
“阅读原文”
可查看原文)。自2024年9月7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如何参与补贴活动?如何查询企业信息?品类券抵扣失败的原因有哪些?......来看热点问答↓
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活动从2024年9月7日起实施,至12月31日结束。
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采用领取“品类券”后抵扣使用。
(1)参与对象。
在沪消费者。
(2)补贴范围。
一级和二级能效的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电视、空调(含中央空调)、电脑(含台式和便携式计算机)、热水器(含壁挂炉)、家用灶具(含集成灶)、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产品须在中国能效标识网备案,具有统一的国标13位商品编码,具体可咨询参与活动的企业。
(3)补贴标准。
对消费者购买8类一级能效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购买8类二级能效家电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件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4)补贴方式。
领券:
9月7日起,每日7:00-23:00,消费者可在云闪付APP政策实施专区领取8类家电品类券至卡包,每个品类内含一、二级能效折扣券各1张。9月15日起,消费者还可在支付宝、微信APP上领取。
核销:
消费者通过已领取“品类券”的支付机构APP,1券1单逐笔核销,于订单支付时按补贴标准享受立减补贴。每类“品类券”只能核销1张折扣券。其中电脑产品需用户验机并注册激活系统,参与企业留存用户和机器台账信息备查。
消费者可通过“上海发布”或“上海商务”微信公众号查阅活动信息,点击“阅读原文”进入市商务委官网通知页面,查阅参与活动的企业信息。消费者也可拨打中国银联95516客服电话咨询或者登录“云闪付”APP“上海家电家居消费补贴”专栏查询活动企业信息。
本次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应当单独支付结算。开具的发票抬头为个人,开票金额包含补贴金额。
主要原因有未授权APP获取手机定位权限;企业未升级活动POS机小U程序;购买品类与领取的补贴资格品类不符,如购买冰箱,领取的补贴资格非冰箱品类;品类券已过期;企业因违规等原因被取消品类券核销资格。
品类券有效期为申领之日起7日内,到期自动失效。补贴活动期间可再次领取。
用户若在(云闪付、微信、支付宝)卡包误删除品类券,需先将同品类的另一张券也一并删除,方可在领券页面再次领取该品类券,不会取消其领券资格。
消费者若当日退货,品类券当日退至用户卡包;如次日以后退货,隔日退券。
若企业在活动期间有促销活动,消费者使用优惠时先后次序是什么?
活动期间,企业可叠加推出让利促销措施,消费者使用时先使用企业优惠,按照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成交价格再使用品类券。
场景1“客户在其他省市已领取/核销品类券”,页面报“您已有资格 请勿重复领取 请至【我的品类券】查看使用”。
场景2“客户已删除品类券”,页面报“删除成功”,需先将同品类的另一张券一并删除后,方可在领券页面再次领取该品类券。
场景3“客户领取的品类券交易于当日撤销”,页面不会提示,用户品类券正常恢复。
场景4“领券环节出现系统高并发”,页面报“领取失败,请联系各平台客服电话”。
消费者可致电参与企业客服电话、中国银联95516、支付宝95188、微信支付95017咨询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