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考评,加快建设业主委员会
济宁市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与评级管理体系,记录物业服务企业的各类信息。“我们将采用‘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即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重大事项,形成物业服务合力。”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说,此外,还将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积极参与社区治理工作。
“市、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会同乡镇(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机构,负责定期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考评,考评结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和信用评级管理。”据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将建立健全物业服务标准,依据住宅小区的规划设计、小区规模、建成时间、基础设施配套情况等,制定相应的若干个物业服务标准。
各乡镇(街道)应加快推进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建立。积极组织、指导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将业主委员会的组建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规按约开展工作。同时,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预防化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
整顿市场,不合格企业将列入黑名单
“我们将全面推广‘三会三公开’制度,通过恳谈会、调解委员会、联席会等渠道和方式,加强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部门的沟通。通过公开服务价格、标准和内容,公开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开公共部位收益信息,建立企业自律、社会监督、部门监管的格局。”市住建局工作人员说。
同时,组织开展市场秩序整顿,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对社会形象差、服务不规范、管理水平低的企业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前期物业投标。
物业企业应采取外聘正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员或自行招用保安员方式,强化保安员配备工作。物业企业自行招用保安员的,要在保安服务开始之日起30日内向公安机关进行备案。
济宁市还将推进物业管理信息化建设,引入互联网+物业的新概念,新建小区都要使用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助力物业行业转型升级。
多元共治,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
今后,济宁市将加强和创新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领导,并按照“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属地管理、社会参与、多元共治”的原则,将城市网格化管理模式向住宅小区延伸覆盖,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在开展物业服务的同时,收集社情民意、调解矛盾纠纷,发挥物业服务功能。
“我们将积极探索符合条件的社区党委成员或网格党支部书记兼职业务委员会主任,并推荐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参选业主委员会委员,或兼任物业服务企业义务服务总监等。”据市住建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后还将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积极参与社区治理,物业、业主主动维护物业小区及周边环境卫生、市政设施、绿化及公共设施,及时制止不文明行为。 记者了解到,各县(市、区)政府,应接受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关系。加强对物业监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组织落实各项物业管理政策措施,开展社区物业管理工作。
违章搭建将被处罚
根据新规定,市城管局将对擅自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场地进行建设或损毁楼道、绿地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私开门窗等违反规划规定的行为;随意倾倒垃圾、杂物以及乱贴、乱挂、擅自设置广告牌等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物业区域内其他违反城市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此外,市物价局及市住建局将加强对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管理,负责和指导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费、停车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的制定。
据介绍,济宁市将加大对物业管理工作投入力度。各县(市、区)、乡镇(街道)财政同时也要设立物业管理专项资金,保障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活动经费、社区物业管理专职人员经费,充分调动基层工作积极性。同时,对优秀物业服务企业、优秀示范项目、社区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优秀人员进行奖励,对不作为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混乱的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惩戒。
来源:济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