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不补校外补、家教不补孩子吃亏……不知道从何时起,这两句话就如同一句笼罩在大部分学生和家长身上的“魔咒”。几乎每一个有学龄儿童的家庭,多少都能说上几句与补课相关的心酸事。事实上,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一直关注着校外各类补课机构的乱象。
为此,市政协委员、普陀区浔阳路小学校长朱乃楣去年就提交了《关于建立对民非教育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制度》的提案,今年,她继续就此提交提案,提出釜底抽薪“堵后门”的破题方法:向市人大提出立法申请,本市各类民非教育培训机构和“自由教师”,不得以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作为办学和办班的招生对象。
“民非机构的各种乱象是到了该管管的时候了。”市政协委员张娣、市人大代表姚萍则提出了“亮前门”的建议:家长和学生缺少甄别的能力和渠道,职能部门应该把好民非机构的入门关,在资质许可、教师上岗、明码收费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规范制定与管理。
来源:东方IC
【现象】
校内零起点,校外补课忙
朱乃楣表示,上海近两年来推广“零起点”教学和“等第制”评价的办法,切实减轻了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在全国范围内都产生了很广泛的积极影响。可与此同时,各类补课机构却无孔不入,通过各种手段营造一种“你不补课你吃亏”的焦虑氛围。
市政协委员朱乃楣 摄影:朱影影
她本人是上海市督学,2015年8月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督导抽查了本市24所民非教育培训机构,发现很多民办教育培训机构注册地和实际办学点不在同一区域,或一个注册地有若干区域的办学点,一些培训机构如把“思维训练”等课程,做成语文、数学和英语等学科培训和“小五班”培训。
教育培训机构外的陪课家长。 摄影 陈 征
一些培训机构还热衷于以“中环杯”、“亚太杯”、“小机灵杯”、“春蕾杯”等各种名义,让小学生参加补习。由于这些培训机构的炒作,目前已经形成了奥数各种杯赛的利益链。结果是,小学生疲于奔命,课业负担不断加重。
2016年,一场“百花涉嫌非法办学”的新闻闹得沸沸扬扬。朱乃楣表示,目前本市民非教育培训机构,少量的一部分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后,相对容易约束并依法规范其办学行为。但本市还有数千所民非教育培训机构在工商、商委、民政等部门注册登记,甚至有大量未注册的办学机构,在抢夺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培训市场,造成了“中小学校的五天教育,不如社会培训机构两天补习辅导”的巨大混乱。
天价收费多,学习愿望低
市人大代表姚萍是松江一中的数学老师,长期承担高三数学教学任务。她坦言,作为基础教育的终点线“守门人”,她越来越发现:这些年来,孩子主动学习的愿望和能力越来越弱。究其根本,和过度的补课有很大的关系。“我们的教材和课程都是针对普通学生而设,对于大部分学生来说,学好这些教材和课程就可以了,可现实是,一些连学校课程都‘吃’得消化不良的孩子还要去外面补课,校内校外作业叠加,大大超出孩子的学习能力与负担,产生厌学实属必然。”
市人大代表姚萍 摄影:竺钢
她介绍说,学校的各类收费都有标准与规范,可是补课机构的收费“全凭一张嘴”。她所在的学校,就有学生花费16万元/年的学费在外进行一对一补课,在丝毫没有效果后,家长无奈找到她诉苦。“机构说老师很好,所以收费贵,可是真让机构说出老师身份,机构又讳莫如深。”姚萍表示,在职教师在机构授课教学是违反相关规定的,因此,机构常常会借此“忽悠”家长。对家长来说,别说去了解一个老师的真实身份,在选择的时候他甚至都不知道对方是不是拥有教师从业资格证书。
市政协委员张娣本身在江桥中学任职,她则以时下兴起的自由教师为例,动辄团队包装、策划,至于真实的教学能力与水平,缺乏客观的衡量标准,却频频爆出天价收费。作为社会发展新现象,有必要对其进行研究和关注。同时,由于培训机构的不断扩张与竞争使得门槛不断降低,她教过的学生尚未大学毕业就在一些机构里兼职当老师。
【建言】
●堵后门:人大立法,不得以义务阶段学生作为招生对象
“大量的民非机构是以经济利益驱动为目的,视学生为眼中的肥肉。”朱乃楣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但大部分的培训机构均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常常开设未经批准、审核的课程,不但误导家长和学生,还会加剧学生和家长盲目择校的冲动。、
因此她建议,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合力统整,就当前民非教育培训机构和“自由教师”行业对加重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问题进行系统的调研,从标本兼治、重于治本的策略上,向市人大提出立法申请,本市的民非教育培训机构和“自由教师”,不得以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作为办学和办班的招生对象,从立法上堵住加重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后门”,以此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发挥引领作用。
●亮前门:办学资质审核,教师挂牌上岗,收费明码标价
学校的管理是有其体系与规范的,然而遗憾的是,社会上的各类培训机构却缺少根本章法。姚萍和张娣认为,应该从门槛上就对这些培训机构指定标准。比如培训机构办学准入、其机构法人和从教人员,都应该有相应的标准。
“现在的教师资格证都是社会化考试,在培训机构当老师,起码也应该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甚至于可以挂牌上岗。”姚萍认为,在制定相应的标准后,培训机构应该将办学资质、教师资格等情况公示在外,帮助家长来甄别机构、教师的优劣,相应职能部门也应设立机构接待家长关于培训机构的各类投诉与处理。对于自由教师,也应该有相应的管理和税收政策。
市政协委员张娣 摄影:朱影影
张娣则表示,这样的“挂牌上岗”可以让一些在职教师在外违反规定兼职授课的情况大大减少,将心思更多的用在本职工作上。但她同时也提出,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不被允许,但对于一些确有补课需求的学生来说,是否有可供疏导的选择呢?而不是统统将其推向社会。因为不少事实证明,在培训机构花费了大量的精力与金钱后,取得的效果并不一定理想。“如何在堵住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之余,探索一条疏导之道,确实考验主管部门的管理智慧。”
●统机制:建统整管理机制,对民非教育培训机构开展督导执法试点
除了堵后门、亮前门外,委员和代表们还建议尽快建立以市教育行政部门为主,工商、民政和商委等部门合作统整的管理体制,防止多处注册、多头监管,最后却缺乏监管主体的情况产生。
上海是国家教育综合改革实验区,上海的中小学在建立责任督学上拥有一定的经验,可以在民非教育培训机构也建立责任督学的管理办法,从源头上遏制和堵住乱办班和乱办学的问题。
此外,要加快开展综合改革的探索,积极开展对民非教育培训机构督导执法的试点。尽快开展对民非教育培训机构和“自由教师”行业的督导执法联动的试点,真正把本市民非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纳入到服务于本市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轨道上来,遏制民非教育培训机构加重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无序和乱象的状况。
来源|新闻晨报(shxwcb)记者 李 芹
编辑|赵 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