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在哈电集团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扩大)会议上,党委书记、董事长斯泽夫传达了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对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责任制要求,以及国资委党委书记郝鹏4月17日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是中央企业管党治党的重大实践成果和重要制度安排,是第一部关于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党内法规,在国企党建历程中具有标志性意义,对中央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必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在座谈会精神传达时,斯泽夫特别强调了在党建工作中,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发挥政治核心和领导核心作用、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专职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并从责任体制、责任内容、责任履行、责任考核和监督、责任追究等五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斯泽夫强调,国资委党委把2017年确定为“中央企业党建工作落实年”,就是要以责任制为抓手,层层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国国企党建会议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中央企业落地生根。
斯泽夫代表集团党委,就落实好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及时传达国资委会议精神,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好中央和国资委党委的有关要求;二是要通过贯彻落实工作,认真对照查摆自身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出符合哈电集团实际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要重点抓关键少数、抓工作状态,切实承担起从严治党的责任;三是党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哈电集团中心工作,服务大局,不能“一好遮百丑”,要把党建工作做严做细做实,促进各项工作稳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