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Karitas
面向未来的家族体系构建
目录
相关文章推荐
豆瓣电影  ·  我将带着我的“奇迹面霜”走遍互联网 ·  昨天  
深焦DeepFocus  ·  这真的是奉俊昊最差的作品吗? ·  4 天前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  ·  AI大模型助力北方公司振华石油东巴油田项目数智升级 ·  3 天前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  ·  锚定目标拓市场丨奋战“开门红”⑥ ·  3 天前  
51好读  ›  专栏  ›  Karitas

如何看待说谎这件事?

Karitas  · 公众号  ·  · 2024-07-15 21:00

正文


#说谎#

说谎这件事,我想人人都觉得是一个麻烦,甚至是威胁。

因此,关于对待说谎的态度问题(也就是自己的“说谎政策”)就有一个天然的质量标准——看它能不能最有效的抑制说谎现象的发生。

一般流行的策略是 “做我的朋友绝对不能对我说谎,也不能对我隐瞒可能与我利害相关的重要信息,否则就是背叛我。背叛我我非弄死你丫的不可”。

但我不是这样设计我的策略。

我的策略是以下几条——

第一,首先认识到人是不可能做到“不说谎”的。 这个首先客观上就做不到 。因为这里存在一个致命的问题,就是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事物,人很少(或者根本就不可能)有完全客观真实的认知。因此 人类对自身也罢,对事态也罢,无论其主观意愿如何积极,所有的描述本身就是错的(不精确即是错误)

那些被认为没有问题的表达,只是其错误和误差不是很大,没有酿成当事人有明显痛感的后果,所以没有被拿来说事罢了。

一旦发生了,这种“表述不符合事实”的现象就会被捕捉到,就会被审视。

而这个时候,人的罪原 就会发生作用——一次两次,损失不大时,你可以有心情谅解对方是无心之失。但是次数多了,或者损失太大了,你就会无法抑制自己的疑心——“这人多半只是假装不是故意的”。

这种疑心一起,对方除了全额赔偿一切潜在损失,是不可能通过逻辑说明来说服你的——因为这时候任何摆事实、讲道理的话从一个被认为有说谎嫌疑的人嘴里说出来,都不过是抵死也不承认的表现罢了,根本没有证明效力

仔细去审视这条链条——表述错误, 无可避免 ;表述错误造成有痛感的损失, 迟早无法避免 ;只要相处够密切、时间足够久,有痛感的损失一再发生, 迟早不能避免 ;有痛感的损失一再发生人的疑心, 无可避免 ;人有疑心后辩解不清, 无可避免。

这就意味着一切亲密关系,迟早会因为“对谎言的绝对罪化”和“对谎言的高度敏感”而不可避免的走向失败。

仔细反复的看清楚——“对谎言的绝对罪化”和“对谎言的高度敏感”, 这是两根埋在一切亲密关系里的雷管。

这不是什么价值判断,而是一种不以人的意志喜好为转移的 客观事实

而亲密关系,不仅仅指恋人关系,还指一切长期而关键的关系——比如朋友关系,同志关系,同事关系,师生关系。

如果你不打破这道铁链,你的任何亲密关系都注定不能持久。

当然,你可以选择“我宁肯选择不再追求长期亲密关系,也不会改变这两个立场”,这个也未必不可行。那样的话,下面的话你就不用继续往下看了,因为下面的话是基于“将有效关系视为人生的绝对核心资产”的价值观而做的设定。

这个设定就是“ 不计较人的恶”。

追根到底,人都是恶的。即使抱有极大的善意和决心,人也管理不住自己的潜意识和本能,即使竭力管理了,人的能力也满足不了全善的技术性要求。

你若是计较人的恶,你就只能和人浅交,无法和人深交。

交往久了 必然要反目成仇,无论是对方还是你自己,只要计较人的恶,且又是每天(或者高频度的)打交道,很快就会进入彼此计较但是勉强忍受阶段,随后进入忍无可忍的阶段,随后进入反目成仇阶段。

最后只会是双双后悔认识对方,觉得还不如不要认识。

越爱,越成仇。

因为, 不容忍人的恶本身是一件残忍的事。

记住这句话——

不容忍人的恶,是一件足称残忍的事。

丝毫不能容忍人的恶,是一件大残忍的事。

在我的眼里,一件事情如果可以被称之为一种能力,有一个最基本的衡量方式——它是否会提高你对他人的恶的耐受程度?

如果是,那么无论它体验多痛苦,也是一种能力。(比如它能赚很多钱,其实也提高了你对他人的恶的耐受力)

如果不是,那么无论它体验多么畅快,也是一种缺陷。(比如你是守财奴,钱越多越疑心别人要绑票你)

人有能还是无能,“我有多能承受弱人的恶”是一个绝对有效的标准。

人与人相交,不应该是以“我肯定会从这关系里有净获益”为前提的,而是以“我愿意以忍受我可以忍受的痛苦,来赌我会获得足够的收益”为前提的。

如果我赌输了,只能说遗憾无缘,于人无尤,我愿赌服输。

总的来说,这个策略在撒谎问题上的具体应用,就是 尽可能豁免人的诚实义务

何谓尽可能的豁免人的诚实义务?

1)奉行“没有承诺就无诚实义务”的原则。

2)尽可能的少索取这种承诺。具体来说,就是可以不问的,就索性不问。

不积极利用人们下意识的“有问必答,答必诚实”的习惯,尽可能遏制自己的不安全感驱动的隐私刺探冲动,尽可能的把各种事务安排成“不需要了解对方的这些信息也能正常进行”,管理好自己的这个信息焦虑

我根本没问过,你也没说过,因此也就不存在你欺骗我的问题了,我也就无从去因为你骗我而怀恨在心。

我是记恨的人,这个是无法强行“宽宏大量”来练好的。所以不妨连根拔起,完全不给怀疑生长的机会。

而在没有明文承诺的部分,如果发现了对方在说谎,也不予追究。

所谓的“不予追究”,是指不自行授予自己惩罚、讨还的权利,不包括终止关系。

终止关系是完全的个人自由,其实不需要对方有任何过错,也不需要什么公正的审判。

举个例子,我十块钱一包卖米给你。你找我买米但说你没钱,我问你明天会给钱我吗?你说会。

于是我就给了你一包米。

结果事后证明我上当了,你并没有给我这十块钱。

那么我如何处理这事呢?——首先,我给你一袋米的时候就没计划你一定会来给这十块钱。我只是确信这十块钱我赔得起。我如果给你十袋米、给到了我承受不起的程度,那是我对我自己的承受能力的估计错误问题。

无论是一袋还是十袋,我选择了相信你,我就自己负全责。你第二天没有还钱,我责怪我自己的判断力,而不去找你追索。

但我会停止再次卖米给你。——我本来就可以毫无理由不卖米给你,其实这不需要证明你有什么罪,属于我的完全自由。

我靠什么来管理谎言的发生呢?

靠几条——

第一,靠我的米好。然后你不得不掂量被我切断交易资格的损失。

第二,靠我对“无抵押绝对信任风险承受力 ”的保守掌握。你冒失去交易资格的风险只得到这么一袋米,不太值得。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