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法院
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
十大典型案(事)例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内蒙古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坚决扛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推进诚信建设工程,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服务保障自治区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落实好全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动员部署会精神,以司法公信助力诚信建设,自治区高院从全区法院中选取了十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案(事)例(6件案例,4件事例)予以发布,
即日起
将持续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平台对相关案例进行展播。
典型事例(一)坚持“强制执行”和“善意文明”并重 在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罚”的社会共识上求实效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诚信是经济社会良性运转的基石,大抓招商引资必须有一个讲诚信、守信用的营商环境。为做好招商引资落地服务的“后半篇文章”,自治区高院坚持失信受罚与守信受益并举,把信用“变现”、让信用“有用”、使诚信“增值”。
一是
充分发挥依法强制措施,强化对失信主体惩戒力度。2024年以来,全区法院依法适用失信惩戒及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出境27人次,限制消费16.31万例,限制乘坐飞机、高等级列车和席次51.71万人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4万例,使守信者畅行天下、失信者寸步难行。组织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和“涉金融不良债权拍卖”专项行动,协调各级法院全力支持内蒙古银行问题资产清收处置,协助收回违约多年不良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