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借拉法耶特来回顾一下英国、美国、和法国的革命。
一六八八年英国革命实现的是有限的民主自由。英国革命与当年的《大宪章》很象,是贵族和资产阶级与国王的分权。
光荣革命的目的明确,手段简单,没有暴力,不动产权。革命只是减少了国王的权利,增加了贵族和资产阶级的权利。革命后,少数有权势的人通过财产限制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当时,英国最自由的是权势阶层,法律只对权势者有利。民主和自由都属于财富。
美国独立,虽然具有革命的形式,但是更大程度上只是从英国的分裂。
美国革命是被逼出来的独立,开始的是和英国人一样的“无代表就不赋税”的权力;后来被英王逼得无奈,只得用天赋人权为理由争取独立。
他们只对英军不择手段,自己人之间则尊从游戏规则。不过,美国独立革命的理由和以前所有的改朝换代的理由都不一样,她为独立而确立了一个普世的价值观——天赋人权。
美国人尊重契约,他们很幸运,他们的革命打破的是和英国的契约,美国无需在自己国家中的不同阶层和利益集团中重新分配权力。一旦把英国人赶走了,他们只是自订了一个合理的社会契约,并在其基础上建立一个共和国。由于美国的特殊性,这个移民社会的等级制没有欧洲那么严格,只能用财产来划分人群。
美国的开国元勋个个是权势人物,他们利用启蒙思想来向英国要权,革命后他们连奴隶制都没废除。美国独立的启蒙色彩,民主自由只在少数人手中。但是这些东西激励了世界上其他国家的人民。
美国开国元勋们一直在避免启蒙思想家的那些天真绝对的价值判断,他们精心设计自己的政治制度,把公意的统治限制在宪法之内。两院制来自英国,英国的以财产资格限制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被美国采用。
法国大革命被赋予了理想化的色彩。
其实法国革命最初试图实现的民主,与英美一样,是少数人的民主。
当时的法国,对选举与被选举权,设立了财产标准。国民议会按财产和教育,将人民分成两类,一类是“主动公民”,一类是“被动公民”,前者是有权势者,后者是穷人。前者享有选举和被选举权,后者没有。前者希望保留国王,只要国王对自己有利。
拉法耶特参加了法国大革命,但不愿意废黜国王。但是,启蒙思想中的理想主义和一些绝对的价值观,有着让民众激动起来的魔力。
美国革命的先例,让法国人民开始争取“人人自由”、“人人民主”。当普遍化的民主自由要求高涨的时候,国民自卫军总司令拉法耶特下令向示威的民众开枪。直接导致了他被解除总司令职务。
此外,还有一个所有革命都要面对的更为致命的现象。英国光荣革命时,清教徒中就有一种政治诉求:平分财产,主要是地产。站在资产阶级和贵族的立场,光荣革命的“光荣”就是没让这种政治诉求得以实现,同时没造成流血冲突。
美国革命时,也有这种声音,由于美国的特殊性,这种声音没有成为政治诉求。但在拉法耶特眼里,英美两国成功地避免的平分财产的要求,在大革命的法国是无法避免了。
法国大革命初期,将公民分成两类的做法,挡不住民众的反抗,对他们来说,政治民主就是财产民主。在这一点上,美国真该感谢启蒙思想没在自己国家深入民心,让少数人成功地操纵了革命。
法国是启蒙思想发源地,民众深受影响,因此法国大革命在自由、民主、平等的彻底性上,走的很远。眼看这一势头难以阻挡时,拉法耶特离开了法国。
紧接着,国王路易十六上了断头台。法国革命成了一场彻底的民主自由的社会实践。到了最后,革命力量无法无天,法国竟然成了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在当时没有法律约束,或者说法律天天在改变的社会中,所有别人都成了自己的敌人。
这是一个人为的霍布斯的自然状态,即所有人与所有人为敌的无政府状态。于是,当人们及其厌恶这种无政府状态时,一个伟大的独裁者——拿破仑,应运而生,来收拾大革命造成的无政府状态。
大革命后,法国进入了民主与集权的轮回。她先后出台了十四部《宪法》,从此这个曾经是欧洲最强大的国家,再也没有了昔日的荣光。
拉法耶特死后,埋葬他的泥土,是从当年美国独立战争的战场上运来的,但是,拉法耶特没有能让自己的国家成为第二个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