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经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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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储罐及场合需要设置紧急切断阀

经燕  · 公众号  ·  · 2025-01-22 22:41

正文



一、什么储罐及场合需要设置紧急切断阀

这是一个不明确的问题,因为,必须先明确紧急切断阀的概念,才能回答这个问题。

不同标准、规范、文件对于紧急切断阀的定义有较大差别,不同标准、规范、文件对于紧急切断阀的要求也有较大差别。

例如,

AQ 3059-2023定义的紧急切断阀为特殊的紧急切断阀,而且其要求非常高。

DEP-T-PE1530-2017定义紧急切断阀可以是手动切断阀也可以是远程切断阀。

建议特别注意:

1、标准、规范、文件的适用范围;

2、标准、规范、文件条款的前提条件、场景、前后条款的关联、逻辑关系、适用条件;

3、注意程度用词;

4、注意区分在役、新建、改建、扩建;

5、注意设计文件要求、当地监管要求;

二、需要设置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装置、紧急切断设施、控制阀场合举例

1、新建液化烃压力式储罐下部进、出物料管道上靠近储罐的第一道阀门应为紧急切断阀。(依据:Q 3059‐2023 6.1.1 a)项)

2、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储罐下部进、出物料管道上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依据: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五、AQ/T 3034-2022 4.12.5 b)项)

3、重大危险源中涉及毒性气体、剧毒液体、易燃气体的重点设施、储存设施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依据:安监总局40 号令 第十三条(三)、AQ/T 3034-2022 4.12.5 b)项)

4、重大危险源中涉及甲类易燃液体的储存设施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依据:AQ/T 3034-2022 4.12.5 b)项)

5、大型、液化气体及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储罐应设置紧急切断阀。(依据:安监总管三〔2014〕68号(一) )

6、有毒物料储罐、低温储罐及压力球罐进出物料管道应设置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设施。(依据:安监总管三〔2013〕76号 (二十二) )

7、油气储存企业地上常压储罐(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30m 或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m3 的储罐),所有与储罐直接相连的工艺物料进出管道上均应设置紧急切断阀。(依据:油气储存企业紧急切断系统基本要求(试行)(2022 年2 月24 日))

8、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30m或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m3,并且设计压力小于0.1 MPa(G)的储罐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AQ 3053‐2015 12.2.2、6.13)

9、下列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依据:GB50074-2014 15.1.2)

a)年周转次数大于6 次,且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

b)年周转次数小于或等于6 次,且容量大于20000m3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

c)储存I、II级毒性液体的储罐。

10、储存I级和II级毒性液体的储罐、容量大于或等于3000m3的甲B和乙A类可燃液体储罐、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 m3的其他液体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依据:SH/T 3007-2014 5.4.3)

11、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压力式储罐高高液位报警应联锁关闭储罐进料管道上的紧急切断阀,并对进料泵采取防憋压措施;低低液位报警应联锁切断出料。(依据:GB17681—2024 6.3.3.1)

12、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常压和低压储罐高高液位报警应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上远程控制的开关阀,并对进料泵采取防憋压措施;低低液位报警应联锁切断出料。(依据:GB17681—2024  6.3.2.2 b)项 )

13、其他标准、规范、文件要求,HAZOP、LOPA要求、设计文件要求等。

三、术语和定义举例

AQ 3059-2023 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7 紧急切断阀 emergency shutoff valve

安装在储罐底部的液相进出口工艺管道上,专用于防止储罐超装或当罐区内发生火灾、泄漏等事故时,能够快速手动、自动切断和隔离物料的开关阀。

SEG企业标准,DEP-T-PE1530-2017 紧急切断阀工艺设计导则(试行)

3 术语和缩略语

3.1 紧急切断阀 EBV emergency block valve

事故工况下,用于防止危险物料大量释放到环境中,造成严重危害的切断装置;该切断装置可以是手动切断阀也可以是远程切断阀。

3.2 远程切断阀remote isolation valve

远程切断阀指在一个或者多个远程位置可以关闭的动力驱动阀门。通常情况下切断阀既可以从现场远程位置操控,也可以从中控室操控。动力通常是气动、电动或者电液驱动。

中国石化[2011]建518号 液化烃球罐紧急切断阀选型设计规定

3.1 紧急切断阀(emergency shutoff valve)

专用于安装在液化烃球罐的进出口管道上,当罐区内发生火灾、泄漏等事故时能够快速及紧密切断(TSO)和隔离易燃及有毒物料的开关阀。当球罐液位达到或超过高高液位限时,紧急切断阀能用于防止物料溢罐。从紧急切断阀到球罐管口之间除了接管外不得安装任何其它管件或阀门,其间距应符合配管安装、阀门维修和工艺要求。紧急切断阀应具有自动和手动关闭功能,手动关闭功能应包括控制室遥控手动关闭及现场手动关闭。

T/HGJ 12406-2024 石油化工油品储罐紧急切断阀工程设计规范

2.0.1油品储罐紧急切断阀emergency shut-off valves for oil tanks

设置在储罐工艺物料进出管道根部,有紧急需求时能被远程控制关闭的控制阀。

条文说明,

T/HGJ 12402--2021 石油化工装置火灾紧急隔离控制阀设计标准

2.0.1 火灾紧急隔离控制阀 fire emergency isolation control valves

设置在石油化工装置内液化烃设备与其抽出泵之间,靠近液化烃设备根部的远程遥控阀。当抽出泵发生火灾时,关闭该遥控阀,切断液化烃设备至抽出泵的物料,快速消除火灾。

1.0.1为落实国家标准《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关于液化烃设备与其抽出泵之间设置遥控阀的要求,合理设计遥控阀,有效降低火灾危害,保障石油化工生产安全,实现工艺装置长周期连续运行,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描述的火灾紧急隔离控制阀即为该遥控阀。

条文说明,

2.0.1本标准中火灾紧急隔离控制阀的应用场景仅为《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 50160-2008中所描述的场景:

“7.2.15液化烃设备抽出管道应在靠近设备根部设置切断阀。容积超过50m3的液化烃设备与其抽出泵的间距小于15m时,该切断阀应为带手动功能的遥控阀,遥控阀就地操作按钮距抽出泵的间距不应小于15m。”

上述场景的典型工艺流程如图1所示。

在API 553中,把火灾隔离阀分为A、B、C、D四类,本标准中的火灾紧急隔离控制阀相当于其D类。

火灾隔离阀的详细设置要求、分类不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SH/T 3184-2017石油化工罐区自动化系统设计规范

5.4 罐区开关阀  (条文说明)

本条仅对储罐进出油品开关阀的选型原则、技术规格、特殊要求等作出规定。

用于管道中流体流通或关断功能的阀门统称为开关阀,根据操作用途可分为下列情况和称谓:

1)正常工况可能是打开的,也可能是关断的统称为开关阀,例如:路径开关阀;

2)正常情况(生产运行)时是打开的,非生产运行情况下是关断的称为切断阀或隔离阀,例如:管路启用阀、罐出口、入口切断阀;

3)正常情况下是打开的,当工况异常或事故时需要联锁关断的阀称为紧急切断阀;

4)用于泄放的阀称为泄放阀。

T/CCSAS 023-2022 危险化学品企业紧急切断阀设置和使用规范

3.1 紧急切断阀emergency block valve

一种在火灾、泄漏、爆裂等紧急状态下,可手动快速关闭或自动快速关闭,防止危险化学品失控泄漏至环境中的阀门。

4紧急切断阀的分类

紧急切断阀分为I、II、Ⅲ三类。

a)I类:安装在管道系统中手动就地操作的阀门。阀门与潜在泄漏源水平安装距离不小于15 m,距地面不高于4.6 m,在地面或平台易操作处。该类紧急切断阀尺寸不大于DN200,压力等级不大于PN50。

b)类:安装在管道系统中动力就地操作的阀门。阀门与潜在泄漏源水平安装距离不小于15 m,距离地面不高于4.6 m,在地面或平台易操作处。该类紧急切断阀通过电动、液压或气动执行器操作,在阀门上有启动按钮。

c)Ⅲ类:可通过动力就地和远程控制的阀门。阀门与潜在泄漏源的水平安装距离及阀门距离地面高度均无限制,阀门就地操作按钮距潜在泄漏源水平距离不小于15 m,且可在地面或控制室操作。

GB/T 22653-2008 液化气体设备用紧急切断阀

3.1 紧急切断阀emergency shutoff valve

安装在橹车(罐车)、罐式集装箱、储罐或管道上,应急情况下,可手动或自动快速关闭的阀门。

GB/T 24918-2010 低温介质用紧急切断阀

3.1 紧急切断阀emergency shut-off valve

安装在罐车(槽车)、储罐或管道上,出现事故时,用手动或自动快速关闭的阀门。

HG/T 3158-2005 液化气体罐车用紧急切断阀

3.1 紧急切断阀emergency shutoff valve

贮运设备主要气液相接口所装设的快速闭止阀门。其功能包括:可以在现场或一定距离之外,借助液压或机械(挠性元件)实现快速闭止;当环境温度由于火灾等原因升高至规定范围时,借助易熔元件能自动闭止。

四、标准及文件摘录

GB17681—202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技术规范

6.3 储存单元监控要求

6.3.1 一般要求

6.3.1.3 储罐进出物料管道上应设置远程控制的开关阀。

6.3.1.6 气柜应设上下限位报警装置,设有进出口管道自动切断装置的应与限位报警信号联锁。

6.3.2 常压和低压储罐区监控要求

6.3.2.2 应在系统中设置高液位报警、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报警、低低液位报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b) 高高液位报警应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上远程控制的开关阀,并对进料泵采取防憋压措施;低低液位报警应联锁切断出料。

6.3.3 压力式储罐区监控要求

6.3.3.1 压力式储罐应至少设置2套液位连续检测仪表和1个高高液位开关,或设置3套液位连续检测仪表。液位连续检测仪表应具备液位就地指示、高低液位报警、高高和低低液位报警功能,高高液位报警应联锁关闭储罐进料管道上的紧急切断阀,并对进料泵采取防憋压措施;低低液位报警应联锁切断出料。

6.3.4 全冷冻储罐区监控要求

6.3.4.1 储罐液位检测仪表的设置和液位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至少设置3套液位检测仪表,其中至少2套应为液位连续检测仪表,用于液位测量和高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低低液位报警及联锁。

b) 储罐的低低液位报警设定值不应小于泵不发生汽蚀的最低液位高度与储罐7天蒸发量所对应的液位高度之和,低低液位报警应联锁停泵并关闭泵的出口阀门。

c) 储罐的低液位报警设定值不应小于低低液位与储罐15min最大体积外输量对应的液位高度之和,储罐达到低液位时应报警。

d) 储罐的高高液位报警设定值不应大于设计高液位与储罐充装15min最大充装体积流量所对应的液位高度之和。高高液位报警应联锁关闭储罐进料管道上远程控制的开关阀和联锁停运进料泵。

6.3.4.2 全冷冻式储罐应设置满足正常操作压力、高压、低压及负压监测需要的压力检测仪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根据压力检测调节蒸发气体压缩机负荷;

b) 设置高压力报警,并打开蒸发气压力控制阀使蒸发气排至安全泄放系统;

c) 设置高高压力报警,并联锁切断低温液体进料;

d) 设置低压力报警,并启动低压补气设施;

e) 设置低低压力报警,并联锁停蒸发气压缩机和(或)切断液相出料。

AQ 3059-2023 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管理规范

6.1.1液化烃压力式储罐的设计要求如下。

a)新建储罐下部进、出物料管道上靠近储罐的第一道阀门应为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阀不应用于工艺过程控制,应按动力故障关设置,且应设置远程控制功能和手动执行机构(如手轮等),手动执行机构应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b) 物料储存温度小0℃的新建储罐,底部开口与紧急切断阀之间法兰公称压力不应低于PN50。

6.3 罐区布置

6.3.5 管道材料及连接方式

6.3.5.7 新建储罐下部进、出物料管道上靠近储罐的紧急切断阀的阀体应采用锻件,阀体应进行100%无损检测和100%压力试验。

6.6自动控制

6.6.2新建液化烃压力式储罐液位仪表应按2套连续测量液位仪表和1个高高液位开关,或3套连续测量液位仪表进行设置。液化烃压力式储罐应设置高液位报警、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报警和低低液位报警,高高液位报警应联锁关闭储罐进料紧急切断阀。

6.6.3当有可靠的气源时,新建液化烃储罐区的储罐紧急切断阀应选用气动紧急切断阀;当无可靠气源时,紧急切断阀应采用配置蓄能器的液压执行机构。

6.6.4新建罐区压力式储罐紧急切断阀的阀体应采用火灾安全型,并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执行机构及电气元件(如电磁阀等)应设置防火措施。

6.6.5新建罐区压力式储罐的紧急切断阀及储罐本体仪表应采用耐火电缆。仪表接线箱应安装在防火堤外。

6.6.7 新建罐区压力式储罐的紧急切断阀应设现场操作开关,用于在紧急情况下现场手动关闭紧急切断阀。现场操作开关应设置在防火堤外,且距离紧急切断阀、泵的距离应大于15m。

10 运行管理

10.4 检验检测

10.4.5 罐区紧急切断阀应每季度测试1次,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应超过半年。

AQ/T 3034-2022 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

4.12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4.12.5 企业应完善重大危险源的监测监控设备设施,建立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并做到以下几点。

b) 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以及重大危险源中涉及毒性气体、剧毒液体、易燃气体和甲类易燃液体的储存设施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涉及毒性气体的设施,应设置泄漏气体紧急处置装置。

油气储存企业紧急切断系统基本要求(试行)(2022年2月24日)

本文件适用于油气储存企业在役大型地上常压储罐(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30m或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储罐,不含低温储罐)紧急切断阀的改造。

三、技术要求

(一)安装位置

1. 所有与储罐直接相连的工艺物料进出管道上均应设置紧急切断阀。

2. 紧急切断阀应设置在储罐与柔性连接之间,并采取防止水击危害的措施。

(二)紧急切断阀的执行机构可采用气动型、液压型或电动型

(三)电动执行机构的动力电缆和信号电缆应采取防火保护。

(五)紧急切断阀应同时具备以下关闭功能:

1. 液位超高联锁关闭进料切断阀。

2. 通过阀门本体手动关闭切断阀。

3. 在防火堤外手动按钮关闭切断阀。

4. 在控制室内手动遥控关闭切断阀。

GB 50160-201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版)

6.3.11 液化烃的储罐应设液位计、温度计、压力表、安全阀,以及高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自动联锁切断进料措施。

6.3.12气柜应设上、下限位报警装置,并宜设进出管道自动联锁切断装置。

6.3.14 全压力式液化烃储罐宜采用有防冻措施的二次脱水系统,储罐根部宜设紧急切断阀。

条文说明,6.3.14 储罐根部设紧急切断阀可以减少管道系统发生事故时损失。

6.4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设施

6.4.1 在距装车栈台边缘10m以外的可燃液体(润滑油除外)输入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6.4.2 站内无缓冲罐时,在距装卸车鹤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7 管道布置

7.2 工艺及公用物料管道

7.2.15 液化烃及操作温度等于或高于自燃点的可燃液体设备至泵的入口管道应在靠近设备根部设置切断阀,当设备容积超过40m3 且与泵的间距小于15m 时,该切断阀应为带手动功能的遥控阀,遥控阀就地操作按钮距泵的间距不应小于15m。

7.4.7 当厂际管道长度大于5km 时,其上、下游企业围墙或用地边界线内的管道上均应设置紧急切断阀、流量和压力监测设施。

GB50074-2014 石油库设计规范

8.3.10 在易燃和可燃液体管道位于岸边的适当位置,应设用于紧急状况下的切断阀。

15.1.2 下列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能同时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

1 年周转次数大于6次,且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

2 年周转次数小于或等于6次,且容量大于20000m3的甲B、乙类液体储罐;

3 储存I、II级毒性液体的储罐。

SH 3136-2003 液化烃球形储罐安全设计规范

6.1 紧急切断阀

液化石油气球形储罐液相进出口应设紧急切断阀,其位置宜靠近球形储罐。

AQ 3053-2015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安全技术规范

3.1.6 大型储罐 large storage tanks

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30m或公称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储罐。

12.2.2 液位限制附件

可燃液体储罐,应按规范的要求和操作需要设置液位计和高低液位报警装置、高高液位报警装置,并将报警及液位显示信息传至控制室。频繁操作的储罐宜设自动联锁紧急切断装置。

大型罐应设髙低液位报警装置、高高液位报警装置和紧急切断装置,并采取高高液位报警联锁紧急切断装置的措施,在防火堤外及控制室操作站应设置紧急切断阀联锁按钮。当储罐发生液位报警高高或火灾时,能够遥控或就地手动关闭进料切断阀,在切断阀关闭后,应自动联锁停止进料泵。

6.13 切断阀

储罐物料进出口管道靠近罐体处应设一个总切断阀。对大型储罐,应采用带气动型、液压型或电动型执行机构的阀门。当执行机构为电动型时,其电源电缆、信号电缆和电动执行机构应作防火保护。切断阀应具有自动关闭和手动关闭功能,手动关闭包括遥控手动关闭和现场手动关闭。

SH/T 3007-2014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

5 常压和低压储罐区

5.4 仪表选用与安装

5.4.3 储存I级和II级毒性液体的储罐、容量大于或等于3000 m3的甲B和乙A 类可燃液体储罐、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 m3 的其他液体储罐应设高高液位报警及联锁,高高液位报警应联锁关闭储罐进口管道控制阀。

6 压力储罐区

6.4 储罐安全防护

6.4.1 液化烃储罐底部的液化烃出入口管道应设可远程操作的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阀的执行机构应有故障安全保障措施。

化工企业液化烃储罐区安全风险排查指南(试行)(2023年3月31日)

安监总管三〔2014〕68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的通知》

(一)进一步完善化学品罐区监测监控设施。根据规范要求设置储罐高低液位报警,采用超高液位自动联锁关闭储罐进料阀门和超低液位自动联锁停止物料输送措施。确保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完好可用。大型、液化气体及剧毒化学品等重点储罐要设置紧急切断阀。

安监总管三〔2013〕7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

(二十二)有毒物料储罐、低温储罐及压力球罐进出物料管道应设置自动或手动遥控的紧急切断设施。

安监总局40号令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根据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方式)或者相关设备、设施等实际情况,按照下列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完善控制措施:

(三)对重大危险源中的毒性气体、剧毒液体和易燃气体等重点设施,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毒性气体的设施,设置泄漏物紧急处置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安监总管三〔2016〕62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

(4)自2017年1月1日起,凡是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未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功能的危险化学品罐区,一律停止使用;

苏安监〔2009〕109号《关于规范化工企业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

3、现有涉及改造范围内的储存设施,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自动控制技术改造。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区域必须安装液位、温度、压力超限报警设施,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火灾报警系统;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必须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中石化安〔2010〕635号 2010年11月17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液化烃球罐区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2 术语

2.2 紧急切断阀

安装在球罐进出口管道上、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能够快速紧密关闭(TSO)的阀门,紧急切断阀的允许泄漏量等级应达到ANSI B16.104(FCI 70-2)CLASS V级或以上级。该阀门应具有热动、手动及遥控手动(带手柄的遥控)关闭的功能。

3.2.4仪表自控

3.2.4.4液化烃球罐应设高低液位报警和高高液位联锁切断进料措施。高高液位联锁的检测元件应独立设置,可采用超声波、音叉、浮球或电容式液位开关,并宜与雷达、伺服等远传液位计的高高液位信号组成“三取二”联锁切断进料。

3.2.4.5紧急切断阀

a)液化烃球罐液相进出口处应设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阀的执行机构可选用气动型、液压型或电动型(优先选用气动)。当切断阀的执行机构为气动执行机构时应选用单作用气缸执行机构(故障安全性型);如已采用气动双作用气缸执行机构时应配事故空气罐。当执行机构为电动型时,其电源应通过电气UPS供电,其电源电缆、信号电缆和电动执行机构应做防火保护。

b)紧急切断阀应与工艺控制阀相区别。其密封结构应采用耐火结构并符合ANSI/API STD607标准;允许泄漏量应符合ANSI B16.104(FCI 70-2)CLASS V级或以上级。

c)液化烃球罐区防火堤外及控制室操作站(硬开关或软开关)应设置紧急切断阀联锁按钮,当球罐液位高高报警或发生火灾时,操作员能够遥控或就地手动关闭紧急切断阀,在紧急切断阀关闭后,自动联锁停止进料泵。紧急切断阀的关闭时间按下表:

紧急切断阀的完全关闭时间

公称尺寸DN(mm)完全关闭时间(s)

≤50                             ≤5

65~350                        ≤10

d)紧急切断阀应能保证在易熔元件自动切断装置温度达到75±5℃时自动关闭。

e)选用的紧急切断阀应为故障安全型。

中国石化〔2011〕建518号 液化烃球罐紧急切断阀选型设计规定

3.1 紧急切断阀(emergency shutoff valve)

专用于安装在液化烃球罐的进出口管道上,当罐区内发生火灾、泄漏等事故时能够快速及紧密切断(TSO)和隔离易燃及有毒物料的开关阀。当球罐液位达到或超过高高液位限时,紧急切断阀能用于防止物料溢罐。从紧急切断阀到球罐管口之间除了接管外不得安装任何其它管件或阀门,其间距应符合配管安装、阀门维修和工艺要求。紧急切断阀应具有自动和手动关闭功能,手动关闭功能应包括控制室遥控手动关闭及现场手动关闭。

4.5.11 在液化烃球罐区的火灾危险区外应设置紧急切断阀的现场操作开关,其接点信号直接送至气动执行机构的电磁阀或电液、电动执行机构的ESD动作端子,用于在紧急情况下现场手动关闭紧急切断阀。

2018年11月20日 中国石化安非[2018]477号

《中国石化易燃和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整改指导意见》

4.1 紧急切断阀设置

4.1.1 储存极度危害液体(I级)和高度危害液体(II级)的储罐、容量大于或等于3000m3的甲B和乙A类易燃液体储罐、容量大于或等于10000m3的其他可燃液体储罐、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罐区储罐进出料管道上应设紧急切断阀。紧急切断阀应能在控制室远程操控关断。

4.1.2 炼油厂、石油化工厂、石油化纤厂储罐的紧急切断阀宜采用气动阀,并宜具备故障关功能;原油库、成品油库、输油管道附属站场储罐的紧急切断阀可采用电动阀。

4.1.3 储罐进出料管道上的紧急切断阀可以与工艺控制阀共用。

4.1.4 储罐进料管道上的紧急切断阀应与储罐高高液位报警仪表联锁。

4.1.8 紧急切断阀通过气动或电动执行机构全开或全关的时间不应超过180秒。

【2016】39号:中石化《罐区隐患整改攻坚战指导意见》

四、低低液位联锁、高高液位联锁

1. 容积大于100m3 储罐均应设置液位高、高高、低、低低的液位连续测量远传仪表元件,但高高、低低液位是否联锁切断进出料阀或停泵,需要考虑联锁后造成的影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凡属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储罐均应设置高高液位联锁关闭进料阀,并应核实进罐管道及其相关管道的设计压力是否满足最苛刻工况(如泵的关死点扬程等)的要求和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2) 当某种物料的一座储罐高高液位联锁关闭了进料阀, 为了不影响上游装置(设施)的正常生产,应报警并快速开启另一座储罐的进料阀。

(3) 当储罐的低低液位设置自动联锁停泵, 会对下游装置或站场造成停工再启动等重大影响的储罐(如装置原料罐及中间原料罐、输油首站储罐),其液位低低时宜采取二次报警,联锁关闭出料阀,报警切换打开另一座储罐的出料阀。

(4) 当储罐的低低液位设置自动联锁停泵, 不会对下游操作(装车、装船)造成停工再启动等重大影响的储罐(如炼化企业成品储罐、成品油库储罐),其液位低低时可采取联锁关闭出料阀或联锁停泵。

2. 对属于一级或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储罐,除设置高、低液位报警外,还应对低低液位和高高液位设置相应的报警及联动保护措施。需设置独立SIS 系统的储罐,其进出口管道上的罐根阀(紧急切断阀要采取防火措施,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并采取防火措施),储罐高高液位、发生火灾事故等紧急情况时用SIS 系统联锁切断进料;不需设置独立SIS 系统的储罐,其进出口管道上的罐根阀宜采用控制阀,并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储罐高高液位、发生火灾事故等紧急情况时可通过基本过程控制系统联锁切断进料。

Q/SH 0749-2018液化烃储运工程技术标准

12.2.7开关控制阀门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f) 紧急切断阀(ESDV)宜采用气动单作用执行机构或电液执行机构。

g) 液化烃球罐根部紧急切断阀选用应符合中国石化建[2011]518号《液化烃球罐紧急切断阀选型设计规定》;球罐根部紧急切断阀的防火罩应选用适用于户外露天场合的刚性防火保护罩,防火保护罩应能够在1093℃烃类火灾下30min内保证其内部温度低于80℃。

安监总厅管三函〔2018〕27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8年2月7日

(一)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13项)

5.部分二硝化釜的DCS和SIS压力变送器共用一个压力取压点。

6.构成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苯罐区、甲醇罐区未设置罐根部紧急切断阀。

8.机柜间和监控室违规设置在硝化厂房内。

(三)江苏大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11项)

4.装置DCS控制室为非防爆结构,门窗面对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1#生产车间。

8.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的罐区未设置罐根部紧急切断阀。

9.仪表联锁摘除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四)江苏永太科技有限公司(9项)

3.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的罐区,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如紧急切断阀未设置在储罐根部;储罐未设置现场就地液位指示,部分储罐只设置1个静电接地点;

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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