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齐和老钟欲将出售这件祖传的豹皮马甲来至国家重点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经过价格鉴定,涉案的金钱豹皮价值人民币12万元。
2016年1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被告人钟某和齐某因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一案,被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陈奇解释,出现此类犯罪的原因,一是犯罪主体文化程度偏低,二是出于牟利动机,明知非法,却仍趋之若鹜。
在法庭上,两名被告钟某和齐某当堂认罪,并做出表示:
尊敬的法官和公诉机关,自己犯罪的认罪,我也没啥说的,以后呢,希望法庭给个机会。我就实话实说,少判点,以后出去多做点宣传工作,少犯罪,别的没啥说的,谢谢。
我家庭生活困难,这事也是孩子交不起学费造成的,希望审判长给我一个从轻的机会,我回去以后等孩子成人,让他替我报效社会,报效国家,我做一个优秀的,懂法的公民。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齐某,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鉴于二被告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俩人被判处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一件祖传的豹皮马甲被抵押,而且还没有交易成功,为啥两个人要被判刑呢?原来,不仅买卖珍贵野生动物是犯罪,即使是野生动物死后制成的制品也不允许买卖甚至是运输!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相关规定,不仅保护活的濒危野生动物,对于他们的制品,例如标本、身上的部件等,也是不允许非法运输、出售的,否则就会构成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那么我们生活中,最常见不允许买卖运输的动物或者标本都有些什么呢?猴、象牙等。
而且濒危野生动物不仅是我们理解上的大熊猫、虎、雪豹、藏羚羊、丹顶鹤等,像野生的蜂猴、野马、北山羊、四爪陆龟、绿孔雀等等,其实也都属于被保护范围,想要买卖或者运输,最好还是查查法规问问明白人。
不过,这里还有一个疑问,被告人钟某和齐某他们并没有抵押成功,只是把豹皮从吉林运输到了沈阳,那么,这也是违法的吗?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审判长朱丽娜解释,他们的买卖没有完成,但是运输行为已经完成。犯罪未遂也要受到刑事处罚,只不过处罚的幅度可能会轻一点,所以不要抱着侥幸心里。还有就是,买卖没有成功,只是发布了一条消息,这个行为,法律也是可以追究的。
2016年8月,河南女子赵某经营的古玩店出售一批疑似象牙制品,获刑10年。
2015年10月,北京市森林公安破获30年来最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制品案件,查扣象牙、犀牛角、穿山甲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涉案价值2439万元人民币。
2014年,云南破获走私贩卖野生动物制品案,警方共缴获335件涉及猛禽、爬行、哺乳类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制品,涉案价值近千万元,其中不乏虎皮、象牙、熊掌、豹爪、犀牛角等珍稀野生动物制品。
同年,江苏公安机关破获了一起特大走私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收缴穿山甲、熊掌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4460余只。
法官解释,如果家里现在有祖传下来的珍贵物件,只要不私自去出售或者去购买,私自运输携带啥的,应该都没有什么问题,一旦要运输或者是想处理了,一定要与野生动物管理或者是相关部门取得联系。
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有明确的规定,运输野生动物甚至是制品出县境,就需要批准,没有经过批准是不可以的。一旦违法,刑期是非常重的。本案中的豹皮价值在12万,根据法律规定,人民币价值在10万以上,就构成情节严重,在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人民币价值在20万元,属情节特别严重,刑期在10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从这个案件里,咱们也来了一回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