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的出台,房屋署谁名字的问题变得更加敏感,不少已婚或未婚的未署名方希望能在已购房产上加上自己的名字,以保障婚姻法新规下自己的财产权,那么在房产证上要怎样加名?房产证加名又要注意什么呢?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怎样在房产证上加上妻子、女儿或父母亲人的名字?在法律上来说,“加名”实质上是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据了解,按照目前法律法规的规定,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可以根据房地产权赠与、买卖或析产登记三种方式办理。
假设房屋产权人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儿子的名字,那么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赠与给儿子。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呢?
第一步应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增加儿子为房屋共有人。
想在自己的房地产权证上加上其兄弟的名字应该怎么办?你可以选择将房屋的部分产权卖给自家兄弟。你可以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增加你的兄弟为房屋共有人。
以房屋析产登记增加房屋共有权人仅适用于夫妻之间。如果你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除了可以选择赠与、买卖方式外,还可以选择房屋析产登记。
你需要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办理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这样,你就能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
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但需带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这三类证件正本及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同时产权人要到现场根据产权变更登记处的要求,写同意加名的书面声明,并在声明上签名盖手印。
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都将被视为份额买卖,要收取相应份额的契税及各项税费。
来源于房地产营销兵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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