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经招聘单位同意,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满足规定条件的,经招聘单位集体研究,并报市卫健委同意,年龄可相应放宽。具体年龄要求详见《武汉市卫健委2024年度事业单位紧缺人才专项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注: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专业条件把握,参考《武汉市2024年度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人员;
3.正在处分期间(影响期)的人员;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人员;
6.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尚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