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开展的新生儿期疫苗接种主要是乙肝疫苗和卡介苗,中国妇幼保健协会新生儿保健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医师协会新生儿科医师分会在总结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生儿期疫苗接种及相关问题建议》。旨在为从事新生儿疫苗接种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定的指导。
1.母亲HBsAg阴性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
HBsAg阴性母亲所生足月新生儿在出生后24h内接种首针重组酵母乙肝疫苗或重组仓鼠卵巢(CHO)细胞乙肝疫苗,每剂次10μg,最迟在出院前完成。
危重新生儿,如极低出生体重儿,严重出生缺陷、重度窒息、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应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首针乙肝疫苗。
2.母亲HBsAg阳性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
母亲HBsAg阳性新生儿,无论出生后身体状况如何,在12h内必须肌肉注射100IU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若生命体征稳定,无需考虑出生体重及胎龄,应尽快在不同(肢体)部位接种第1针10μg重组酵母乙肝疫苗或20μg重组CHO细胞乙肝疫苗;
如果生命体征不稳定,待稳定后,尽早接种首针乙肝疫苗;
若为早产儿或低出生体重儿,出生时接种的疫苗剂次不应计算在必须的3针次程序内,在满1月龄后,再按0、1、6月方案完成3剂次共4针乙肝疫苗接种程序。
如果母亲HBsAg结果不明,先给新生儿注射HBIG,然后立即对母亲进行乙肝标志物快速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参照上述标准执行。鉴于目前多数文献研究不支持间隔3~4周后再注射1次HBIG的策略,故不推荐3~4周后再次注射HBIG。
乙肝疫苗在右上臂三角肌处肌肉注射,HBIG在大腿前外侧中部肌肉注射。HBIG与卡介苗在不同部位同时接种不会降低卡介苗的免疫效果。
给早产儿肌肉注射疫苗时,建议臀外侧注射,针头长度应适合早产儿的肌肉厚度。
由于于免疫功能低下或其他原因,少数接种者对疫苗接种无应答(抗-HBs<10IU/L)。建议HBsAg阳性母亲的婴儿接种第3针乙肝疫苗1~2个月后进行HBsAg和抗-HBs检测。若HBsAg阴性、抗-HBs<10mIU/ml,可按照0、1、6月方案再接种3针乙肝疫苗。
世界卫生组织(WHO)相关指南指出:早产儿和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者均可接种乙肝疫苗。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提出的乙肝疫苗接种禁忌证为:对乙肝疫苗所含任何成分(包括辅料和甲醛)过敏者;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和发热者;患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
下列情况不应作为禁忌证延迟接种乙肝疫苗:
1.晚发型母乳性黄疸和单纯间接胆红素增高婴儿:不能仅依据经皮胆红素增高作为禁忌证。
2.可能自愈或不影响新生儿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早期心脏超声异常:如卵圆孔未闭、动脉导管未闭、单纯房间隔缺损、单纯室间隔缺损等。
3.恢复期、无明确神经系统症状的早产儿:如早产儿颅内出血恢复期、早产儿脑白质损伤。
严格执行我国疫苗接种计划规定,对胎龄≥37周且出生体重≥2500g的新生儿出生24h内进行卡介苗接种,接种部位在左上臂三角肌中部略下处皮内注射。
未接种卡介苗的早产儿在出生3个月内满足校正胎龄和体重要求后可直接进行接种;
3月龄~3岁儿童结核菌素纯蛋白衍生物(TB-PPD)或卡介菌蛋白衍生物(BCG-PPD)试验阴性者,应予补种。
≥4岁儿童不予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