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知产团
专注分享知识产权热点资讯、政策动向及原创文章。
51好读  ›  专栏  ›  知产团

“无效”商标审查与复审阶段地位不同,只因1年期限

知产团  · 公众号  · 知识产权  · 2018-05-22 07:00

正文

导读

2018年4月8日,商评委在 关于第21663559号“HUAWEI”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商评字[2018]第0000056774号)写道:

商标局驳回引证的第4254683号“HUA WEI及图”商标 其专用权至2017年3月20日届满,其所有人并 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续展申请。该商标已无效
我委认为,如前所述, 至本案审理时止,前述商标专用权已届满一年,故本案不再属于《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

也就是说: 因引证商标在 商标审查 阶段处于《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的一年期限内而驳回申请商标的;在 商标复审 阶段若已超过一年,该引证商标不再对申请商标产生障碍,可核准申请商标的注册。

具体情形如何呢,图图跟大家一道查看下详情吧……

商评委驳回复审决定书


备注:商标委作出评审文书的时间是 2018年4月8日届满。

《商标法》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复审商标

1、 “HUAWEI”商标

2 “HUAWEI”商标流程



备注:第21663559号“HUAWEI”商标“部分驳回复审通知书”下发时间是 2017年8月3日

引证商标


备注:商标局 引证的第4254683号“HUA WEI及图”商标其专用权至 2017年3月20日届满。

梳理及建议


1、事情梳理


2017年8月3日, 引证的第4254683号“HUA WEI及图”商标 因未续展导致无效 但无效时间尚未超过一年 ,故针对华为公司申请的第21663559号“HUAWEI”商标, 商标局以《商标法》 第五十条 为由给予部分驳回。

2017年8月21日,华为公司就驳回的部分向商评委申请了复审。(驳回了不用怕,复审还是有一定机会的

因引证的第4254683号“HUA WEI及图”商标权利人(林乃埕 )未及时续展导致无效(敲黑板:在6个月的宽限期内也未续展 ), 待到2018年4月8日商评委作出评审决议时无效时间已经超过一年,故 商评委作出评议 认为“ 至本案审理时止,前述商标专用权已届满一年, 本案不再属于《商标法》第五十条规定 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我委决定如下:申请商标予以 初步审定 ”。


2、建议

A、商标要进行有效管理,别忘了期前及时进行续展;

B、复审也是一次机会,试一试,万一成功了呢:

C、商标代理人要仔细研究驳回理由,以及商标局引证的引证商标。对于类似于本案的在驳回复审时已处于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商标 (以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