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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类车,哈市九区九县市将全面禁行!除非你只跑省道 | 看看车上这个贴

哈尔滨日报  · 公众号  · 黑龙江  · 2017-04-14 06:43

正文

为了减少高排放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哈市从2011年起开始对黄标车实施限行规定。



今年我市出台

第五阶段限制黄标车

通行措施

↓↓↓


从5月1日起,在本市和外地注册登记的,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高排放汽油车和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高排放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摩托车和低速载货汽)禁止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道路(不含区域内的机场高速S102、京哈高速G1、绕城高速G1001、哈大高速G10、哈牡高速G10等省管道路)通行。


交警部门对于违法者将会依法处于100元罚款,同时予以记分处理。


↑↑↑↑

这意味着黄标车不仅在市区内,

在县市也将禁止通行,

我市黄标车淘汰工作,

已全面进入攻坚阶段。



1辆黄标车=28辆国Ⅴ

污染排放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机动车排气污染呈逐年加重趋势。机动车尾气已经成为影响哈市空气质量和市民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


其中黄标车的出厂技术性能低、污染排放高,再加上使用年限长、维修保养差、超载运行严重、排放超标现象频繁,尤其是黄标柴油车冒黑烟现象严重,群众反映强烈。


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7辆国Ⅱ、14辆国Ⅲ、28辆国Ⅴ的污染排放,尽快淘汰黄标车属于大势所趋,势在必行。



尾气检测不合格?

不予安检


为保障我市今年基本淘汰剩余黄标车工作顺利推进,市政府在今年继续对提前淘汰黄标车给予补贴的同时,交警、环保、交通、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政府也将结合自身职能开展相关有效举措推动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


其中,交警部门对环保检测不达标的黄标车,将限制买卖、限制转入、限制转出、限制过户、限制异地检验等,对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安检,并依法强制注销连续三个检验周期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黄标车。


在路面查控上,除交警、环保等部门将继续开展联合执法,并借助机动车污染监察车开展对违法上道黄标车的高压管控外,交警部门还将全市黄标车车辆信息数据库纳入了自动识别抓拍系统数据库中,并将借助高清卡口、各主要路口的高清摄像头对数据库中违反限行规定上道的黄标车做抓拍锁档处理,以增加其违法成本,最大限度杜绝违法侥幸心理。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将会被依法处于100元的罚款处罚。


今年,我市将基本淘汰剩余黄标车,为鼓励提前淘汰黄标车,政府于今年再次出台了补贴的优惠政策,但这样的优惠政策在2017年底将截止,且今后不会再有,提示相关车主切勿错过最后有利的淘汰期限,抓紧、及时办理车辆淘汰相关手续,以免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



哈尔滨日报记者:刘姝媛

编辑:王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