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上清所大宗商品清算资讯
本账号为上清所航运及大宗商品业务订阅号,向市场发布业务数据、规则介绍、研究报告等资讯。
51好读  ›  专栏  ›  上清所大宗商品清算资讯

乙二醇期货即将上市,煤制货源被边缘化

上清所大宗商品清算资讯  · 公众号  ·  · 2018-11-20 13:48

正文

者:阮吉红


在11月16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常德鹏公布证监会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乙二醇期货交易。在大连商品交易所(简称“大商所”)11月19日消息公布,大商所将于2018年12月10日正式挂牌交易。


至此,跨越超3年的乙二醇入市计划终于历经重重压力而尘埃落定。对于广大市场玩家而言,又多了一种套保工具。


有来自部分期货公司的消息称,届时大商所将初步挂牌乙二醇1906等合约,就此有业者解读此是为主力合约1909做准备。


截止发稿,大商所并未就挂牌合约细节做评论。


早在当月11月9日大商所已就乙二醇合约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大连商品交易所乙二醇期货合约

(征求意见稿)


此次征询还包括合约交易指令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1000手,就当前市场而言细则制定较为合理,较难以引起逼仓等行为。


此外,此次征询中针对符合交割标准的乙二醇质量指标也有严格限定。


表1 乙二醇交割质量指标


新的乙二醇国标即将于12月1日开始执行,新增了杂质及氯离子的指标,顺应了国产煤制乙二醇产量明显增加的大趋势。此次大商所亦采用了最新的乙二醇国标,不同的是其针对部分杂质有更为明确的指标规定,例如,1,2-丁二醇≤0.01,碳酸乙烯酯≤0.005等。


有煤制工厂表示,其公司生产的乙二醇仅部分指标略高,如碳酸乙烯酯约含0.008左右,但是0.005的指标经过微调是完全能够达标的。其他亦有煤制厂家表示,当前大多煤制乙二醇工厂生产的产品已可符合上述标准,但是针对交割的其他相关要求依旧门槛较高。据市场相关消息称,为避免煤制乙二醇入库交割,在后续实际交割中还需要提供原厂地证明等文件。


11月9日大商所就已针对乙二醇期货交割仓库(厂库)进行征集,征集地域包括江苏、上海、浙江、广东、福建地区的沿海或沿江乙二醇仓储企业法人,以及生产或消费企业法人;经营区域覆盖江苏、上海、浙江、广东、福建地区的乙二醇贸易企业法人。而在上述地域中暂无煤制乙二醇生产工厂。


有部分市场人士认为,当前煤制乙二醇在国产货源中占比越来越大,在聚酯领域中的用量也是持续上升,在此背景下,煤制货源应该纳入交割中。由于当前煤制货源一直采取的是“门到门”的价格条款,因此可以不设交割库,或者设置煤制工厂厂库,这样可以避免煤制货源与其他工艺生产的乙二醇掺杂在一起的问题。针对价格可以设置相应的升贴水制度。


而就当前上市前期的种种迹象来看,短期内预计煤制乙二醇仍将被边缘化。

据安迅思数据显示,2018年煤制乙二醇产量预计将达到246万吨左右,年增长率达58%,在国产货源中占比达到34%,其中76%的煤制乙二醇流向了聚酯生产领域。


版权声明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