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出台新一轮《深圳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规定》,加快建立多层次博士后资助体系,加大对国际人才吸引力,提升博士后招收和培养质量,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期整理了深圳市博士后新规及人才政策(滑至文末可查看多单位在招岗位和相关待遇)。
在站博士后生活资助:符合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支持项目,来深从事博士后的,每人最高资助60万元;流动站博士后每人最高资助42万元;其他博士后每人最高资助36万元。
博士后培养制度:探索境内外两种博士后制度规则的对接,实施深港澳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计划。
提高博士后招收和培养质量:建立以博士后培养质量和科研产出成果为核心的质量评价体系,对博士后设站单位定期开展质量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财政资助的重要依据。全市范围新引进博士人才补贴:100000元/人,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分两次审核发放,首次发放金额为补贴标准的30%,续发金额为补贴标准的70%。
*深圳市从市级到各区都有对本硕博人才的生活补贴政策,可从政府或人社局官网进行查询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4个层次,分别是: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杰出人才安居: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的杰出人才,可以通过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免租金租住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免租金期限累计不超过10年。免租金期限届满后可以续租3年,但应当按照公租房租金标准缴交租金。 杰出人才签订免租金住房租赁合同后,在本市全职工作满10年,贡献突出并取得本市户籍的,可以通过其用人单位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赠与所租住房。1、高层次人才免租金住房标准(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拥有商品住房、未领取过人才租房补贴,不超过三年):2、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标准(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租住过免租金住房、未拥有商品住房,不超过三年):3、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在本市拥有不超过一套商品住房的领军人才)由用人单位和政府按照1∶1的比例分担,政府根据用人单位实际补贴情况确定补贴金额,但政府补贴金额不超过以下标准: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经审核合格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在5年内按年度发放。*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不可以同时享受奖金奖励、免租金住房、租房补贴、购房补贴
落户政策
应届生落户:应届毕业生落深户在择业期内(根据国家规定毕业两年内),且未办理过毕业生接收手续,可申请毕业生接收。
在职人才落户: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其中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可落户。其他人才引进落户政策请参考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留学回国人员落户:需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取得我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人才补贴:可申请深圳市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年薪最高达45万;入选人才项目者,在此基础上增加5-10万;提供人才住房保障(须满足深圳名下无房);协助申请落深户、深圳市人才引进补贴;协助申请国家、省、深圳市、区高层次人才项目。
人才补贴:市对符合条件的在站博士后发放每人每年18万元的生活补助,总额不超过36万元;深圳市对出站博士后给予30万元资助,用于科研投入或创业前期费用。
人才补贴:协助办理关于博士研究生在深圳的人才补贴政策。
人才补贴:深圳市人社局给予博士后生活补贴共36万;海外QS前200毕业的博士后可申请省海外人才生活补贴共24万。合计最高可领取67.6万元/年;博士后出站留深工作享受深圳市政府30万科研补贴,符合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可申请人才补贴(具体情况见深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相关政策文件)。
人才补贴:符合规定可享受深圳市鹏城孔雀人才政策补贴,确保在深圳地区及全国范围内有竞争力;特别优秀者和突出贡献可一人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