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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法学101】梅向荣:涉外法律服务的背景逻辑和实践|法学院2024级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系列讲座

中国法律评论  · 公众号  · 法律  · 2024-11-19 06:06

正文


梅向荣

盈科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全球董事会主任


目次


一、“涉外法治”的宏伟实践,五年迈出了五大步

二、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时代背景

三、布局“盈科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生态圈” 建设国际一流律师事务所




各位同学,大家好。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的主题是涉外法律服务的背景逻辑和盈科实践。


首先讲一下涉外法治的历史渊源,也就是涉外法治实践是怎么产生的,以及到目前为止涉外法治的建设情况。


1994年我在清华读书的时候,清华还没有法律系,只有一个法律教研室讲授法律基础知识。当时中国律师人数大概有七万人。截至2023年底,中国律师人数已经达到七十余万。最近几年,每年获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有十二三万,其中大概有六七万人进入了律师行业。


今年8月份,“盈科律师服务新质生产力大会”邀请了黄惠康教授作分享。黄惠康教授是前中国驻马来西亚大使,现任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委员。黄教授在分享时讲到,当涉外领域发生冲突时,外交手段一般作为首要的解决方式,但是照会沟通之后怎么处理呢?这个时候就需要法律。他认为法律是介于外交和军事之间最强有力的中间体,尤其是在涉外事件中,法律的重要性不容小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法律是社会生活、国家治理的准绳。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新征程上,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更加积极的历史担当和创造精神,加快推进我国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大家注意这里的“历史担当”,这就是我今天要讲的涉外法治建设的时代背景和逻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认识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读书的时候,世界的主题是“发展与和平”,现在是“发展与安全”。在这一时代背景和命题下,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就凸显出来了。


再说紧迫性。涉外法治建设一日千里,时不我待,责任担当。涉外领域的很多问题集中体现为沟通问题、利益冲突问题、争议解决机制问题。我们必须建设同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开放要求相适应的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


我上周应邀在中国船舶集团作涉外法治讲座。据我了解,中国造船行业已拿到了全球未来五年60%以上的订单,但是我国在海商海事领域的订单合同一直沿用以往造船大国的合同,延续了欧美的体制,包括争议解决的方式。因此,当下增强我国企业、产业在海商事领域的话语权,参与仲裁规则、法律适用、合同应用等制度和规则的制定与应用就非常必要。



“涉外法治”的宏伟实践:五年迈出了五大步


2019年10月,“涉外法治”首次被提出,《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加强涉外法治工作,建立涉外工作法务制度,加强国际法研究和运用,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2020年4月,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就“建设高素质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进行专题研究。我也参加了这个座谈会。随后,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精通国际法、国别法的涉外法治紧缺人才。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共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召开,会上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其中之一就是“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2023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对外开放向前推进一步,涉外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


这次学习会提出了推进涉外法治建设的目标,强调“根本目的是用法治方式更好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促进国际法治进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句话非常重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包括今年中非合作论坛中提到的中非命运共同体建设,都要强调要沿着法治的轨道进行。2023年10月份的上海合作组织司法部长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明确提出以法治方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以上就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有关文件、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讲话中关于“涉外法治”含义的表述。这是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并且,涉外法治建设是多维度的,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服务。


那么,涉外法治概念为什么要提出来呢?这就是我要讲的第二点。


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时代背景


2017年底,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重大论断。大变局具体是指什么呢?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中美关系。过去的100年,美国GDP总量一直是世界第一。2010年,中国经济总量从十名之外一跃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名,中美关系发生重大转向。此外,世界大变局也在加速运转。今年全球有80多个国家和地区举行大选,当今世界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叠加。


2001年中国加入WTO之后开始步入全球化。我本科读的是清华大学汽车工程专业,当时大家担心中国的汽车产业是否会被冲击,为此中国特别申请了关税保护期,为中国企业入世设置了过渡期。我们这一代比较幸运,赶上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时代,享受到了人口、工业化、城镇化、数字化、全球化五重红利。全球化之后,“买全球、卖全球”的中间环节都在中国,为我们创造了税收、就业。


当今,不少的非洲国家就在学习我国的发展模式。非洲拥有全世界30%以上的矿产资源,各个国家发展意愿强烈,实现本国发展与现代化是非洲国家共同诉求。很多非洲国家确立了自己的矿产资源开发战略,要求矿产资源必须在本国完成初加工,实现一定增加值之后才允许出口,以此保证当地的税收和就业。为此,很多国家还制定法律禁止未加工矿产资源的出口。


当前,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发展的外部环境更为复杂。中国以前主要受益于WTO和国际大市场,但是目前WTO争端解决机制停摆,各国开始重建新的贸易规则。此外,很多欧美国家开始封闭本国贸易市场,传统国际大市场正在向我们关闭。我国已经从美国的第一大贸易合作伙伴掉到第四。全球经济结构重整逼着中国企业从“买全球、卖全球”向对外投资、进入本地市场、本地化运营转向。总体来看,海外市场空间非常广阔。现在中国企业界流行一句话:“不出海就出局”。


以往,中国企业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相对简单,但是现在进入不同国家和地区投资兴业则面临重重障碍,国家之间的文化、历史、宗教、法律体系等存在差异,产业结构、社会责任要求也完全不同。我大学期间在一汽实习时,工厂生产线全是人,现在的汽车工厂几乎没有人。青岛的海信集团非常聪明,在南非建立工厂,为了增加当地就业,把全自动生产线改为半自动生产线,雇佣更多的非洲工人,履行企业在当地的社会责任,获得了当地政府大力支持,并且这些产品可以自由进入欧洲。


根据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的相关数据信息显示,中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连续十二年保持在前三位,对外直接投资存量2018年由第25位攀升至第3位,并连续6年保持世界前三。相反,过去五年,全球对外投资是萎缩的。为了在全球经济重构的背景下,寻求新的发展机遇,中国从加入者逐步成为发起者,新的机制就需要新的规则。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期间首次提出“新质生产力”,如何进一步发展“新质生产力”呢?“一带一路”倡议、上合组织、金砖国家等提出和建设,其实主要是为了推动我国“新质生产力”全球化发展。



说到全球化,我以日本为例。1995年以后,日本开始步入了“失去的三十年”,但当时世界还只是处于全球化浪潮初始阶段。日本是怎么解决的呢?日本执行的是出海战略,鼓励日本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根据日本财务省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日本对外净资产达到471.3万亿日元(3.16万亿美元),连续33年居全球第一。中国则以2.8万亿美元的对外净资产位居全球第三。日本海外资产收益相当于其GDP的60%。


今天,中国面临的情况更加复杂。中国的GDP规模是日本的三倍,按照日本的资产量,我国在海外的资产应该再翻两番。中国什么时候可以不卷了呢?我个人认为是当中国在外投资收益达到GDP的50%时。在我的理解中,未来的三十年,中国企业将会开启一场艰苦卓绝的全球化新征程,这是我们从来没有经历过的。以前,企业都是把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国内,现在不行了。中国人非常聪明,美国对汽车生产征税,我国企业就把工厂建到墨西哥。中美竞争关系到全球的竞争,可能在某个地方生产两三年,又会出现新的风险。海信就做得很好,在全球不同国家和地区设立工厂。


今年9月22日,我到美国参加联合国未来峰会。根据联合国发布的《2024年可持续发展目标报告》显示,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仅17%进展顺利。未来,必须加大投资规模和行动力度,否则实现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将遥遥无期。企业要把可持续发展纳入自己的行动纲领。我分享一个真实案例,尼日利亚外长到中国访问时提到,“trade, get out;local, sit down.”这就是今天的全球情况。我们海外投资相比德日还是太少了,我们需要更广阔的投资视野。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我们急需培养涉外法治人才,时间紧迫,现在都不一定来得及。全球化浪潮的席卷速度很快,从工业革命开始,首先席卷了西班牙、荷兰、英国,一战后到美国,二战后到日本、中国大陆,现在到东盟和印度。再过十年,要到非洲、拉丁美洲,这个浪潮是不可改变的。因此,涉外法治人才的培养需要边学、边教、边实践,才能快速解决问题。


从经济角度来看,涉外法治的实践空间无限广阔。法律是介于外交和军事之间最有效的争端解决手段,法律服务能力是国家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别是涉外法治方面。只要规则明确,中国人民的学习能力、创造能力、勤奋程度都是非常强的。尽管全球经济和跨境投资在下降,但中国的新质生产力和本土化管理能力在全球有很强的竞争力,可以产生巨大的能量。我们法律人要站在时代浪潮中间,将目光从14亿人的中国市场投向80亿人的全球市场。


作为律师,我更习惯用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问题,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涉外律师不仅需要学习法律知识,在工作中也需要成为万金油型的人才。我以前做诉讼、离婚、劳动、刑事等领域业务,后来做公司并购、基金、信托等领域业务,现在做涉外律师,尤其是关注中国企业在非洲国家和地区的海外布局。律师要随着市场变化而不断学习。当前,出海企业合规也正在成为法律服务的重要内容。一些重大项目如果无法通过政府的合规审查,可能会被取消。盈科正在做中国民营企业境外合规白皮书,还与大使馆合作专门就中国企业的税务合规开展培训。


盈科涉外法律服务实践:“盈科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生态圈”


这一部分我将通过盈科律所的实践,向大家介绍涉外法治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以及盈科的做法。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只有看清楚中国经济发展未来三十年可能面临的挑战,我们才能把自己的事业、职业发展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盈科是联合国南南合作全球智库网络联合创始机构,在2022年、2023年、2024年Global 200全球律师人数排名中蝉联第一。和其他律所相比,盈科的根本特征就是积极开拓发展涉外法律业务。涉外法治人才要“走出去”,要了解中国企业在东盟、墨西哥、非洲等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情况,才能知道企业的需求在哪,才能知道如何为企业提供服务。盈科最开始是case by case模式,但随着中国企业大规模的“走出去”,以前的模式已不适合企业最新的需求。因为中国人的语言、文化、工作习惯等和当地是不一样的,当地律师事务所很难对接国内企业,满足其服务需求。


因此,中国的律师事务所一定要在国外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盈科计划在2026年建设完成100余家海外机构,并与国内120余家分所、国外100余家国际合作法律服务机构实现“三个100”融合发展、互联互通。目前,盈科已经完成了前两个目标。依托于以“三个100”为基础的法律服务网络,盈科积极建设“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生态圈”,通过了解客户需求、匹配专业服务、一小时内对接到位等高效程序,为全球客户提供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响应机制。


我们国家有五年规划,很多国家也都有自己的发展规划。盈科作为中国最大的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响应国家要求,把我国的新质生产力与海内外的产业政策相结合,帮助企业客户在海外落地生根。


盈科秉持“提供机会、促进交易、创造价值、解决问题”的服务方针,在未来的目标就是对标“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成为一家源自中国的全球化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大”律师事务所的优点在于资源丰富,内部部门、合作单位等机构之间可以共享资源、分享经验,“诊断能力”强。盈科经历了“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国际化、专业化、数智化、碳中和”等发展阶段。盈科将继续扎实推进四化2.0版本建设,将“国际化”放在第一位。


我目前在中国政法大学读诉讼法博士,研究方向是“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国际化理论与实践”,研究目标是通过梳理总结盈科的国际化实践,归纳一些中国律所“走出去”的实践经验。


目前,盈科主要通过设立海外机构、在国内设立涉外中心等方式,拓展海内外市场,为全球客户提供高品质法律服务,推进律所的国际化进程。盈科重庆RCEP投资贸易服务中心、盈科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生态圈·毛里求斯中心、盈科&9G全球一小时法律服务生态圈·巴西中心等分支机构的设立和运营,中国·坦桑尼亚投资贸易系列洽谈会、中国·尼日利亚投资洽谈会等的举办等为盈科深入全球法律服务市场、加速国际化进程提供了成功的经验借鉴。例如,盈科重庆RCEP投资贸易服务中心是盈科与巴南区政府共同打造的集法律、财税、金融、商务考察、项目撮合与落地、政商关系建设与跨国公关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经贸服务平台。中心揭牌后,积极拓展设立海外分中心,分中心数量已经从揭牌时的11家扩展至16家,逐步建立以RCEP成员国为核心与基础的覆盖欧美、中亚、中东、非洲等地区的海外服务网络。


当前,中心已累计为110余家企业走进RCEP成员国提供专业的投资与法律服务,并努力发挥中心经贸合作桥梁作用,为40余家渝企提供经贸合作类项目服务。


我们这一代法律人面临的是前所未有的、艰苦卓绝的全球化法律服务的新征程。涉外法治是中国法律服务行业的新篇章,是挑战,也是巨大的发展机会。中国一直秉承合作共赢的理念。我们法律人应投入涉外法治洪流之中,不断提升自己,为国家建设、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更大的贡献。




清华大学法学院2024级研究生

新生入学教育系列讲座


周光权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清华大学法学院开设专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课程已近二十载,老师们对于这门课程的授课非常投入,课前准备很充分,讲课内容丰富、生动,受到历届研究生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肯定。这门课已成为法学院人才培养的标志性教学成果。


自2022年起,法学院为贯彻学校第26次教育工作研讨会精神,深化课程体系改革,将《法学专业强化课》纳入专业核心课。该课程改革项目也得到了法律出版社和《中国法律评论》的大力支持,在授课进程中,有关授课的主要内容在《中国法律评论》微信公众号推送,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课程成果精心汇编成书,即将在法律出版社出版。


本次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将以全新的姿态迎接2024级270余名优秀博士、硕士研究生。今年的课程将继续由各学科组老师们和实务界专家开展系列讲座,初步计划15讲,增强了课程的体系化,同时确保授课内容的学术深度,重在培养研究生们的学术兴趣,逐步引导学生进入神圣的学术殿堂。授课内容涵盖学科前沿、实务热点、研究方法、文化浸润等多方面。


我们计划在本课程全部结束后,将本次研究生新生讲座内容作为研究生培养的重要教学成果在法律出版社结集正式出版第三辑。






学院简介

清华大学法学院始建于1929年,是清华大学重点建设、优先发展的院系之一,目前已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科研实力。


清华大学法学院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具有高质量的本科学士学位教育,并且是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本科教育,设有法学专业和法学(国际)专业。研究生教育,设有法学一级学科所涵盖的除军事法学外的所有专业,并设有法律硕士项目和面向外国留学生的LL.M.中国法硕士项目(含国际仲裁方向)。


法学院拥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目前共有全职专业教师49人,其中教授30人,副教授18人,助理教授1人,全职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46人,85%以上的教师拥有在海外长期学习和研究的经历。


清华大学法学院始终重视学科发展,强调学术研究与教学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于2017年9月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并于2019年通过“双一流学科”中期评估。同时法学院重视国际交流,已与一批世界一流的法学院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收获较高的国际声誉和国际影响力。自2011年首次进入世界前50强以来,法学院已连续13年位列世界前50强之列,特别是由2019年开始连续三年进入世界前30强,稳定的国际排名充分反映了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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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讲:清华法学第一课》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组织其法学学科知名教授的新生入学教育讲座内容集合而成,内容涵盖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等主要且必修的法学学科,覆盖学科前沿、实务热点、研究方法、文化浸润等多方面,受到听课研究生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肯定。


第一辑第二辑共收录了23篇讲座内容,包括周光权、程啸、劳东燕等知名教授的讲座。各篇文章在针对法学主要课程的性质、特征、内容进行介绍的基础上,融合了各位老师自身的经历,以及其对社会热点事件、人生的体悟,并以此向法学学子展示法学知识的魅力,增强学生对课程的体系化理解,丰富学生对清华大学的了解。




中国法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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