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车友把这个视频发给我的时候,我是准备把他放在“
每日互动
”里和车友来讨论的,在听见视频最后一秒孩子的哭声时,决定把这个视频做为案例分析来与大家分享。
感谢车友 他們叫我豆奶⁶⁶⁶ 提供素材
老罗已经是两个孩子他爸了,所以对孩子的交通安全会更加敏感,特别在意,只要孩子在车上,一定会打起十二分精神开车。
回到正题,我们来说案例。
这段视频中出现了四辆车,老罗来对之逐一分析:
一号车:
长时间在左侧车道低速行驶
。
如果说他是这起事故的始作俑者,你会不会觉得意外?
长时间在左侧车道低速行驶是一个很常见的驾驶劣习,既影响道路通行率,也给自己增加事故机率。
车速低于路面平均车速会造成不断有车辆来超你,每增加一次超车,就增加一次互动,就增加一次风险。而长时间在左侧车道慢行,迫使所有车辆都从右侧超车,风险机率还会有所上升。
所以慢并不代表安全,合理的车速才让大家都舒服。
以后要关心开车的家人,别再说:“路上开慢点”。
说
开车别玩手机
也许还更靠谱些。
二号车:
1、强行并道。
从视频上看,三、四号车之间距离虽然不算大,但是只要不是新手,这个空间给二号车通过
还是足够
的。
那为什么老罗(公众号:安全驾驶俱乐部)说他是强行超车呢?
因为,此时三、四号车并不是保持原状态行驶,两辆车都有超一号车的意图,三号车在向左变道,四号车在加速向前,两车之间留给二号的空间正在逐步减小,而二号车仍然强行通过。
2、强行超车。
三号车正处在向右变道的过程中,二号车接近时三号车身已经占用了右侧四分之一车道,二号车继续强行加速超越。
3、急起急停。
先是加速强行变道超过四号车,为了强行超越三号车又再次加速,如此高速状态下突然刹车,直接导致追尾事故发生。
三号车:
1、变道不打转向灯。
是不是觉得这是无关紧要的小问题?
2、长时间骑线行驶。
二号车、四号车先后强行超车时,他都没有减速返回原车道,而是保持原速度骑在中线上行驶。
是不是觉得这也是无关紧要的小问题?
四号车:
1、强行超车。
和二号一样的危险行为,在三号车占了四分之一道路时,仍然靠右加速强行超车。
2、车速过快。
虽然看不到车速表,但是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在市区周围都是车辆的道路上,这显然不是安全车速。
3、跟车距离过近。
高速上我们有三秒原则来作为标准判断跟车距离是否合适,在市区并没有一个这样量化的标准。
我们一般是以当前自己的车速、与前车的距离等因素来判断,所以市区合理的跟车距离一直是变量,但有一个的标准是不变的:前车突然急刹时,你能不能刹住!
很显然,他没刹住!
4、跟随超车。
跟随超车是老罗
一直
在强调的高速开车禁忌!在市区蜗行时,一条车道堵着,另外一条车道所有车辆都在跟随超车,这事根本不值一提。
但是今天这个案例中,四号车有了强行超车、车速过快、跟车过近的前提,跟随超车的危险就等同于高速行驶。
在两车道的路上,快速行驶跟随超车是非常危险的,因为此时你前面有车,一侧是被超车辆,另一侧是护栏或路基,此时出现任何突发情况,三个逃生方向都被堵死,必然会使风险大大增加。
最后,老罗要说说这个案例中最关键的一点,从视频最后一秒的声音中听见一个孩子在痛哭喊着爸爸,这让老罗听得十分心痛,车上带着孩子本应谨慎行驶,而他却用这种极端危险的方式开车,实在不应该!
这起事故最终是四号车追尾二号车、三号车追尾四、二号车。
事故处理按两起事故分开划分责任:第一起事故:四号车二号车全责,承担全部责任;第二起事故:三号车追尾四、二号车,承担全部责任。
二号车损失由三、四号车共同承担。
(
感谢天津孙警官对事故责任划分的详细讲解。)
三号车在这起事故中要承担自己的车损、二号车损、四号车部分车损。再回头看看三号车的分析,还觉得变道不打转向灯、骑线行骑
是无关紧要的小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