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手机支付已成为生活中的平常事
朋友间想要借钱
掏出手机就能随时转账
而且几乎不会开具借款证明
如果你也经常这样做
那一定要小心了!
不信,看看庚女士的经历……
(请在WIFI环境下收看,来源:腾讯视频)
据北京晨报报道,庚女士通过微信借给朋友杨某1500元,但在备注上写了“爱你”二字。日后,当她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还钱时,被告杨某却称这笔款是“赠予”。近日,该案正在通州法院审理中。
(图片来源:成都晚报微博)
庚女士说,今年6月,杨某因急用钱,口头向她借款1500元。她出于好心,通过微信向杨某转账1500元。事后,她要求杨某还款,但对方百般推脱,不予理睬。无奈,庚女士只好诉至法院,要求杨某偿还借款1500元。
庭审中,杨某辩称,他与庚女士感情深厚。庚女士发微信红包和转账时并没注明借款,并且微信红包和转账后面都备注文字“爱你”,所以双方微信资金往来并不是借贷,而是赠予。
杨某认为,庚女士主张双方系借贷关系没有事实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手机支付如此方便,已成为不少人的新习惯。不过庚女士却正是因为这份便利惹上了麻烦。没借条、没借据、更没借贷合同,通过手机上的APP借、还的“三无”借款,只有转账和聊天记录作证,是否有望讨回?
对此,法律人士分析,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显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畴,由于使用的普及性,目前在诉讼中作为证据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但是,微信证据要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不容易,微信证据要得到法院采信,须满足这些条件:
一是要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
如何确认微信使用人的身份,对此,法官说,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对方当事人自认;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
二是微信证据的完整性。
这涉及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因微信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例如本案中,肯女士可以出具当天的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链,综合证明借款性质。
三是能达到证明目的。例如本案中在微信借钱时,聊天记录或转账备注如果明确写上“借款”、“借钱”等字样,庚女士讨要借款时就应该容易一些。
庚女士的遭遇也引发了不少网友的热议。
大童小星:谁有我惨,借给过亲戚,朋友,战友和同学,都没有还~至此之后我再也不敢借钱,谈钱是真伤!
武梦梦i:然而我纳闷的是,为什么给朋友转钱还备注爱你。
奶爸教数学:如果是男的朋友,备注写嫁妆是可以退的。
相信有不少朋友都有过朋友通过微信向你借钱的经历。当你的好友在微信上呼叫你,“哥们,快点给我转两千块钱,我有急用!”这个时候你该怎么办?是借还是不借?钱借出去后,如何能确保对方赖不了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