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内地小伙伴欢度国庆假期的时候,香港人还在想尽办法令社会恢复秩序......
现在香港人总算看到了曙光——今日(4日)下午特首林郑月娥宣布,行政会议通过订立
《禁蒙面法》
,
并将于
明天(5日)凌晨零时起
生效!
林郑月娥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禁止蒙面规例》。
图:
橙新闻
今日下午3点,特首林郑月娥举行记者会,宣布会同行政会议,通
过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紧急法)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禁蒙面法),明天(5日)凌晨零时起生效
。
任何人不得在身处以下活动时,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包括非法集结、未经批准集结等。
一经定罪,
可处第4级罚款(2.5万港元)及监禁1年
。
《禁蒙面法》具体内容
林郑月娥解释,以《紧急法》订立《禁蒙面法》是基于香港出现危害公共安全的情况,强调
并非进入紧急状态
。
下午3点左右,教育局也向全港学校发信,提醒《禁止蒙面规例》即将生效,要求学校提醒学生及家长,除宗教或健康原因,校内外均不应佩戴口罩或以任何方式遮盖脸孔。
教育局更表明,原则适用于教职员及在校工作的人士。
教育局去信学校提醒学生,外出时勿以任何方式遮盖脸孔。
资料图
早前坊间对于绕过立法会、特首无权宣布紧急状态等问题仍有疑问,橙子君制作了一张图为大家释疑 ↓ ↓
图:橙新闻
今早立法会议员葛佩帆在一个电台节目中也表示,现时暴力不断升级,很多市民也反映,希望政府要用可行的方法止暴制乱。然而提交立法会需要经过一定程序,透过《
紧急法》
订立较为合适。
葛佩帆表示,现时暴力不断升级,很多市民也反映,希望政府要用可行的方法止暴制乱。资料图
《禁蒙面法》并不是香港首创,橙子君查了查资料,现在世界上已订立《禁蒙面法》的国家和地区至少有14个,比较起来香港的处罚并不算重 ↓ ↓
美国纽约州自1845年就实施禁蒙面法,对蒙面示威予以严惩。美国多个州广泛实施禁蒙面法可追溯至20世纪中期,通过禁蒙面法取缔三K党。现时蒙面的示威者,如政治立场偏激的匿名者组织戴着盖伊.福克斯面具的成员,是禁蒙面法的主要打击目标。
在1975年制定法律,严格禁止穿着任何可遮盖面部的服装,违法者会被罚款及监禁。
自1980年代起,根据集会法,在如示威等公众集会中不可以掩饰身份,以便警察能够辨认。违法者可以被处一年监禁。
在1995年《警察法》中列明禁止在公开活动中进行掩饰,违法者将被罚款或最多三个月监禁。
法例列明,任何人若在公众场合集会、遊行等行为时使用头巾,口罩,油漆等掩面以防止身份被识别,相关行为会被罚款或最高六年监禁,条例在2000年6月生效。
自2002年起,按照集会法第9条规定,在示威中禁止蒙面。违反禁令可以被处六个月监禁,再犯者可以被处一年监禁或罚款。
在2005年推行法例,禁止示威者以掩盖面部的方式进行示威。
《禁蒙面法》在2010年获得通过、2011年生效,除特定情况外,禁止在公众场所以面纱等蒙面。违者可被罚款150欧元或接受公民教育课。
今年1月,法国为加强应对“黄背心”运动,议会将《禁蒙面法》升级,当示威被视作扰乱公众秩序时,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在示威场地及周边地点蒙面的话,违者即可被罚款1.5万欧元及入狱一年。
在2011年6月通过一项法律禁止以任何方式遮盖全部或部分遮盖面部以致无法辩识,规定在公众场合不能穿戴可以遮掩身份的服饰,违法者会被罚款及7日监禁。
全球禁止蒙面示威最严厉的国家,最高刑罚可以判刑10年。在几次高调的蒙面示威后,2010年当时执政的联邦保守党哈珀政府在国会引入了禁止蒙面的法案,法案在2013年6月通过。违例者可被处10年监禁。
根据2013年11月的公民安全法,掩盖面部示威者可被罚款三万欧元。
在2016年推出禁令,指任何人不得在政府机关、公共娱乐场等地方穿着遮掩面部的服装。违法者最高罚款1500列弗,并取消社会福利。
在2012年起开始推动《禁蒙面法》立法,最终在2018年6月通过。法例禁止任何人在公共交通工具、政府建筑物等地方穿着遮盖面部或只露出眼部的服装,违法者将被罚款。
根据联邦法,在公众活动中禁止戴面具及用其他任何方式遮掩身份。活动主办者必须要求所有参加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遮掩身份。
而且今年8月,有香港示威者现身德国科隆街头时,立即被德国警察勒令除下面罩,体验了一把《禁蒙面法》的威力 ↓ ↓
《禁蒙面法》终于得以通过,离不开建制派的努力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