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新春、过新年
锣鼓喧天
鞭炮齐鸣
你家的年货备好了吗?
鞭炮买好了吗?
新春将至,各家各户少不了要买鞭炮庆祝,于是,有些人就磨刀霍霍,在“鞭炮”上动起了歪脑筋,想趁机“大赚”一笔。
1月13日,杭州桐庐县公安局瑶琳派出所民警孟郑凯瑞等人在辖区内走访排查,一处停产废弃的小木加工厂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民警发现,这家已经废弃的小木加工厂不时有人进进出出。
走进加工厂,发现里面有几间破旧的房间,因为长久废弃的缘故,变得破败不堪,空空如也,几名木工正在用木板进行装修。
但是,其中有一间房间已经经过了翻新,而且铁门紧锁。民警向几名木工询问情况,但他们都支支吾吾说不清楚,这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随即,民警联系到了这间房间的主人,也就是木加工厂目前的负责人项某。在民警的再三要求下,项某打开了铁门。
只见铁门内有两个互通的房间,其中一个房间内摆放着8台机器,机器上有半段正在加工的鞭炮,旁边还堆放着鞭炮样的纸质半成品,地上的脸盆里还有疑似火药等危险物品。
这是在自制鞭炮啊~~~
机智的民警立刻控制了现场,并马上向桐庐110指挥中心作了汇报。随即,桐庐110指挥中心联动县安监局、当地政府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处置,查获非法制造烟花爆竹生产机器8台,原材料(银粉、硫磺、氧化锰等)20余公斤,私自鞭炮成品、半成品1万余头。
经过调查,项某如实供述了非法存储爆炸物的犯罪事实。项某今年36岁,桐庐本地人。据项某交代,他是通过朋友推荐,觉得卖烟花爆竹很赚钱,于是就临时租了这个废弃的木材加工厂。
2016年12月以来,他多次从外地购买制造烟花爆竹的设备、原材料等,准备制造烟花爆竹,在春节期间对外销售赚钱,哪知道刚开工就被民警查获了。
目前,项某因涉嫌非法存储爆炸物罪被桐庐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2011年2月,北京因燃放烟花爆竹223人受伤2人死亡;
·2013年 1月 山东济南,22岁的陈先生年三十晚上和家人一起放爆竹,原本很开心,但在燃放一个大礼花弹时,万没想到礼花弹没有冲向天空,而是在炮筒中爆炸,他躲闪不及被炸伤眼睛,整个面部和两臂也被不同程度烧伤。
·2013年2月,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乡一村民在燃放超大的“二踢脚”时被鞭炮炸得面目全非,当场身亡。
烟花炮竹虽然可以增加浓浓的年味~但是一定不要图便宜去触碰非法生产的烟花炮竹,更不要存有投机取巧的心理。
新春将至,烟花爆竹销售渐入旺季,市民应从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要图价钱便宜购买伪劣烟花爆竹留下安全隐患。同时,要选择宽敞、安全的场地在燃放烟花爆竹,燃放前要仔细阅读理解燃放说明,摆放的烟花爆竹要平稳牢固,点燃烟花爆竹时人的头部要闪开爆响与升空位置,点燃后必须迅速撤离至安全地带。除特殊说明外,千万不要手持燃放烟花爆竹,更不要饮酒后燃放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出现瞎火等异常情况,不要马上凑近观看,等待足够长的时间并确认原因后再做处理。
本文为杭州交通91.8原创稿件
记者:康乐 通讯员:赵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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