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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测试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 公众号  ·  · 2025-01-17 09:34

正文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测试工作的通知
赣建城镇〔2025〕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的管理,提高检测技术人员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水平,促进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技术管理规范》《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类别

测试专项共9个类别,分别为: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测试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二)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工程类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三、测试程序

(一)报名方式

1. 个人实名认证。参加测试报名人员进入“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s://zjy.jxjst.gov.cn/),打开微信“扫一扫”识别页面右下角二维码,进入“江西住建云个人服务平台”小程序完成线上实名认证并与企业建立聘用关系。

2. 企业组织报名。聘用关系建立成功后,检测机构登录“江西住建云企业服务平台”,进入“检测人员理论考试报名/检测人员实操考试报名”模块找到相应测试批次,选择已聘用的测试人员进行报名。

(二)资格审查

对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由省建筑技术促进中心在“江西住建云测试管理系统”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确认后的考生方可参加测试。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参加测试前登录“江西住建云平台”系统,打印“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测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场参加检测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

(四)参加测试

检测知识和专业能力测试满分均为100分,两门测试均达到60分及以上为测试合格。检测知识及专业能力测试均可补考一次,如第一次测试不合格,可在下一测试批次报名补考。如补考仍未达到合格要求,则本轮测试不通过。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违规者取消当批次测试资格和测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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