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层次人才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2.“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
3.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院士。
(二)第二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有效候选人;
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或特聘教授;
3.“千人计划”长期项目特聘专家或“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5.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专家”;
6.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7.国家重点实验室学术带头人;
8.其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者。
(三)第三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973计划“青年科学家专题”项目首席科学家、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2.国家“青年千人计划”人选、“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青年长江学者”人选;
3.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或“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4.国家级教学名师;
5.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
6.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专家(教授);
7.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主持人;
8.其他与上述人才水平相当者。
(四)第四层次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计划”入选者、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山东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前七名,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二名、二等奖首位,以第一完成人获国际发明专利或已实际应用的国家发明专利三项并产生重大效益,同时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3.独立第一作者或唯一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SCI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达到25(其中单篇SCI影响因子≥8.0);工程技术类SCI(EI)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达到20(其中单篇SCI影响因子≥5.0);社会科学类发SSCI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达到10(其中单篇SSCI影响因子≥3.0或在《中国社会科学》或相当期刊不少于1篇);或曾发表过的论文在近五年SCI他引次数之和达到80(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50,人文社科类30)。
(五)第五层次人才
年龄不超过40周岁,重点35岁以下。一般本科、硕士、博士两个学习阶段是在国家重点建设高校或国家级科研院所或海外著名大学的优秀博士,或我校单篇SCI、EI、CSSCI论文在学院当年毕业生中排前10%的优秀博士。第五层次人才分为A、B、C三类。
A类博士: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SCI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达到15(其中单篇SCI影响因子≥5.0);工程技术类SCI(EI)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达到10(其中单篇SCI影响因子≥3.0);人文社会科学类发表SSCI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达到5(其中单篇SSCI影响因子≥2.0)。
B类博士: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SCI(EI)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5.0(其中单篇SCI影响因子≥3.0);工程技术类SCI(EI)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5.0(其中单篇SCI影响因子≥2.0);数学类SCI论文的影响因子之和≥2.5(其中单篇SCI影响因子≥1.2);人文科学类发表CSSCI论文不少于2篇。
C类博士:少数紧缺急需专业的优秀年轻博士(后),经学院和学校人才评价工作小组评价、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引进的,根据本人学术水平,参照B类博士的待遇。
根据引进人才层次,学校提供如下待遇(人民币,万元):
层次 | 类别 | 科研启动费 (万元) | 购房补贴 (万元) | 职称 |
第一层次 | 自然科学 | 500-800 | 400-600 | 一级教授 |
人文社科 | 80-100 |
第二层次 | 自然科学 | 300-500 | 200-300 | 二级教授 |
人文社科 | 60-80 |
第三层次 | 自然科学 | 200-300 | 100-150 | 教授 |
人文社科 | 40-60 |
第四层次 | 自然科学 | 80-150 | 50-80 | 教授 或校聘教授 |
人文社科 | 20-30 |
第五 层次 | A类 | 自然科学 | 30-50 | 30-40 | 副教授或校聘副教授 |
人文社科 | 10 |
B类 | 自然科学 | 10-20 | 15-20 | 讲师 |
人文社科 | 5 |
其他博士及硕士 | 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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