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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学的建制性概念及其知识地图

政治学人  · 公众号  ·  · 2024-04-30 00:25

正文


推荐语

近年来中国政治学研究百花齐放,出现许多新概念、新理论、新思想,那么如何理解这些新生概念理论对政治学研究的贡献?本文尝试将近年来新的建制性概念融入中国政治学知识地图中,从知识转化、国家构建、经验挖掘等多个方面讨论中国特色政治学的发展进程,有助于加强对中国政治学发展的理解与反思。(政治学人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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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现代化中政治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

全球知识生产体系中的中国政治学:挑战与愿景


作者简介

王向民,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思想与文化研究所暨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经验世界依赖于我们的理解,理解的概念图式就是知识地图。近年来中国政治学界形成了一系列旨在描述与解释中国经验的建制性概念。将这些概念纳入一张知识地图,既有助于厘定既有概念,也有助于建构新概念、赋予其理论意涵与定位。文章从五个方面概括了近年来建制性概念形成的知识地图:(1)中国传统政治知识的现代转化;(2)现代中国的国家建构与权力结构;(3)经验中国的发掘与描述;(4)世界政治学;(5)中国政治学方法论创新的两个路向,即历史政治学与田野政治学。文章认为,中国政治学内在转向的建制性概念已经成功地实现了从愿景到经验的第一步,但仍需要在反思与诘难中补充、修订、增删甚至替换,有些领域仍有待发展出建制性概念。正是在此意义上,中国政治学经历了漫长的形式建构之后,开始了知识生产意义上的再出发。

现实(reality)与知识(knowledge)是生活世界的两个端口,我们处在“真实”的世界中,也多多少少“知道”这个世界所具有的这样那样的特征。之所以说“多多少少”,是因为我们的“知道”经常受到更深层次的“理解”(understanding)的困扰。“理解”是以概念把握现实经验,并以知识地图的方式勾画其议题、结构、领域与边界。知识地图只有具有整体性,我们才能更好地判定自己所处的方位,否则只能局部地理解周围的现实。


基于中国政治生活的独特实践,近年来中国政治学界生发出一系列旨在描述与解释中国经验的建制性概念。将这些概念纳入知识地图,有助于厘定既有概念,也有助于建构新概念,赋予其理论意涵。所谓“建制性概念”是一种比较性概念指称。相对以往借用外来概念,通过比附、修正甚至否定来解释自身的概念,建制性概念更多地直面本土经验,从本土材料中概括、抽象或演绎出来。假如说前者是比附或否定性的(“中国不是……”),建制性概念则是正面的、建设性的(“中国是……”)。本文旨在阶段性地概括与总结学界进展,将既有的建制性概念纳入中国政治学的知识地图之中,并提出未来中国政治学概念建构的理论问题。


一、中国崛起、知识生产与中国政治学的概念建构

近年来中国政治学界建制性概念的涌现,从属于一个范围更大、中国社会科学诸学科领域参与的话语转型。尽管学界呼吁“以中国为对象,以中国为方法”的方法论由来已久,但其在文史界成为风潮却是近年来的事情。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讲话要求“着力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在指导思想、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等方面充分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的“三大体系”建设与自主知识体系建设由此勃兴。


从社会政治分析角度说,这是知识生产的学术延续,亦即:随着中国的崛起,中国经验或中国模式在世界学术界引起论辩。2012年前后的“中国模式”或“中国经验”研究热潮更多体现的是学术热点,但中西方学者的不同理论立场限制了理性讨论,并未结出太多理论果实。然而,此一热点发酵之后,激发了中国学术界更多的理论关注与经验发现,开始了更为热烈而审慎的研究。经史研究领域的《文史哲》、社会科学领域的开放时代年度论坛,政治学科的历史政治学与田野政治学皆由此激荡。以“何为中国”“如何认识中国”为题的史学与社会科学著作越来越多,中国研究的本土化与话语重构得到了更多学者的回应。在具体议题上,越来越多的论文与著作超越了“性”(必要性、重要性、可行性)、“感”(时代感、责任感、使命感)的呼吁式写作与概念辨析,聚焦中层研究(Middle-Rangestudy),从史料或现实经验出发,重新阐释传统中国的政治概念,发现现代中国日常话语中的观念意涵,或建构中国解释的理论概念。更重要的是,这些建制性概念不再是个别研究成果的点状散布,而是呈现出一种整体态势:将“中国”作为分析性概念使用,形成“何为中国”的解释性政治知识。这种整体态势及气象,使我们有理由断言,中国政治学发生了有别于既往全盘西化的“内在转向”:中西之间转向中国,古今之间转向中国传统知识,试图从传统中国理解现代中国的政治演进。


知识是个体观念中的社会存在,是个体对现实的主观理解,现实只有被个体接受并理解之后,才会有意义,正如社会由一个个人构成,却不单单是个体的加总,而是以“结构”的方式呈现给世人。同理,知识的结点虽由个体创造,但知识的系统或文化结构反映的却是抽象的“共同体的营造”。任何共同体都有其结构,结构在历史与经验中逐渐生长并定型,“共同体的营造”作为独立的地域共同体的结构生长并最终形成。因此,共同体的知识是超越个体的观念体系,不同共同体具有不同的文化结构,只有形成稳定的文化结构,“共同体的营造”才得以成型,成为“共同体的黏性/合法性”或“一般性知识”。


知识生产经历着从个体生产到“一般化”“普遍性”的过程,将个体知识连缀成知识地图,反映着共同体的结点与结构、过程与机制、历史与变迁、内部与外部。换言之,它是“真实”世界的系统性的观念解释与知识表达。适时地将学术界个体创造的知识结点连缀成反映共同体内在理解的知识地图,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经验世界。当然,个体的知识地图受到个体偏好甚至偏见的影响,读者应当判定建构者偏好的边界,进而提出一种更合理的知识地图,甚至促进知识地图多元化的状态。


本文的知识地图,建基于“共同体的营造”,认为中国政治学是对“何为中国”的政治知识的回应。第一,从“共同体的营造”角度说,它包括结构与变迁两个维度,此前的中国政治学研究偏重变迁,论述现代中国如何与传统中国断裂,近年来的研究却回到变迁的背后,寻求现代与传统之间的内在延续,尤其是两者的共同结构,由此生发了传统中国政治知识、概念现代转化的新论述。第二,共同体的核心结构。“何为中国”指向现代中国,然而,从传统到现代的变迁决定了共同体权力及其合法性是现代政治知识生产的核心,它包括共同体权力的来源与功能、合法性论证、共同体权力的掌控者及其组织结构、共同体权力与统治者权力的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政府结构。第三,共同体的经验基础及其维系。共同体取决于冰山之下的稳定结构,包括以政策为中心的治理体系与能力、政治/政策过程以及社会结构与政治结构的呼应。第四,共同体之间的关系,或对世界的认识与理解,确定自我与他者的秩序与行动方式。第五,共同体的整体认识论,从历史或者田野的方式理解当下中国。


需要说明的是,此知识地图的建构,是“共同体营造”的逻辑演绎。换言之,共同体营造必然涉及以上政治知识命题,不同研究者的概念建构都可以从中找到理论方位。至于当下中国政治学界的建构性概念,并未完全覆盖上述知识地图,但是从完整性出发,我们仍然保留了相应的纲目,这也使得本文的不同议题有篇幅文字的差异。


二、中国传统政治知识的现代转化

如何面对传统,是中国及其他具有悠久历史文化的国家都必须面对的现代命题。在整整一个世纪的“全盘反传统”(林毓生语)之后,新世纪最大的变化在于现代中国与传统中国的某种和解。现代中国开始正面回应传统中国,并开始从传统中国政治知识资源中寻求现代中国的内在延续或原型种子。所不同的是,这一再解释、再诠释,并不是以“文化、思想研究”的方式,而是以“学术”或“社会科学”的方式,或者用更具政治学色彩的术语来表达——以“共同体(营造)”视角来重新审视古代中国的一些核心特征,并提出一系列关于共同体性质、存续、组织方式和知识论述等的建制性概念。


(一)共同体的性质:“政-文-教”同构

梁漱溟认为中国文化是“早熟的文化”,早熟决定了中国共同体的“政-文-教”同构关系,亦即一种朝向黏性共同体的合法性论证,于是中国摆脱了纯粹的强权暴力而成为“文明型国家”。近年来,“文明型国家”的概念再次崛起,从张维为的《文明型国家》到姜义华《中华文明的经脉》《何为中国》,乃至葛兆光的系列著作《宅兹中国:重建有关“中国”的历史论述》《何为中国:疆域民族文化与历史》《历史中国的内与外》都在论述中国不同于西方的共同体形态以及文明、文化在分析中国时的重要意义。


在社会政治理论领域,赵鼎新将帝制中国所独具的七项政治特征(尤其相对于西方文明)产生的原因归结为春秋战国时期由战争驱动而形成的大一统科层制帝国,以及在秦后八十年结晶化为自汉武帝时期发轫的儒法国家(confucianism-legaliststate):政治权力与意识形态权力合一,军事权力受到约束,经济权力被边缘化。儒法国家之所以会成为两千多年中国政治的基本形态,在于国家政治权力与意识形态权力(儒家)之间结成了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儒士阶层成为“政-文-教”结构的中枢。“政-文-教”指政治(权力)、文化(意识形态)与教化(同化),以儒家为主导的传统中国是“文教国家”,人文之养成在于学文而不是神启,在儒生群体的传递下,政以为教,教以为政,政教“兼体分用”,使中国行政具有政治的品质,同时也使政治具有儒家理想主义的色彩,国家与社会同属儒家的“知识与伦理共同体”,二者成了合作而非抗争的关系。当然,这些研究也面临挑战,例如新近的一篇论文将传统中国界定为“家产官僚制国家”,认为传统中国以“家产制为里,官僚制为表”,官僚制受制于家产制而难以走向公共导向的理性主义。作为实证研究,该文通过将历史文献数据化,分析了战国时期统治者的宰相任用情况以及君主集权程度。在“家产官僚制国家”的结论上,中国与欧洲分享了来自马克斯·韦伯的概念。


(二)共同体的存续:大一统

“大一统”是近年来政治学界与史学界的热词。政治学界论述大一统,着眼于政治分析中的“政治集中”及其在传统与现代中国之间的历史延续;史学界论述大一统,则有着深刻的史学理论甚至史观的冲突与回应。


政治学视角下的“大一统”研究来自现代政治分析中“政治集中”及其功能的启发,“政治大一统的本质是政治集中,政治集中是指由中心辐射外围,中央重于地方,以中央调控全局”。不同于近代以来将传统中国视为专制主义的负面评价,政治集中强调“集中”是共同体需求及其制度建构路径,政治集中与其说是一种具体制度(中央集权),毋宁说是一种制度气质,一种象征意义上的集中与统一,因为传统中国根本无力支撑中央集权的庞大资源要求。在中央政治的整体调控之下,它由一系列支撑性制度构成:“它是依靠皇权的中心地位和超越性、儒家意识形态提供的正当性论证、士大夫群体对统治过程的积极参与等因素的共同作用实现的,皇权和士大夫在儒家意识形态基础上的联盟,是政治集中或者中央政治调控能够建立、巩固、发展的关键所在。”政治集中是共同体营造的一个方面,是政治大一统的功能诉求,有其合理性,但当它面对现代政治的分权和个体化诉求时,却显示出内在的困境。因此,朝向现代的政治学研究,“大一统”叙事转而成为一种借用史学资源的政治辩护。


政治学关注经验背后的逻辑,而不愿囿于历史“真实”,后者是史学研究的重心。在史学领域,“大一统”似乎仅仅是一个学术论题,它与天下观、正统论甚至学统论等议题交叠,讨论梳理议题边界花费了大量笔墨。甚而,史学研究必须回应由边疆研究带来的“内亚论”及“新清史”的经验主义史观挑战。因此,近年来史学界对“大一统”的研究着力于传统中国的两个时段:10-13世纪宋代与北方的游牧民族政权及蒙古帝国;17世纪的清朝政权。


于前者,江湄着力甚多,经验主义指出,两汉魏晋南北朝的正闰说,“明正朔”其实就是正统论,“道统”相传、“正统”相继的历史叙事,意味着我们总是要回到根源处,去确定历史演变的方向,使历史的演化成为对根源的再次自觉、确认、肯定和浚发。同时,江湄认为,唐宋文化转型的“正统论”实则改造并接续了先秦“大一统”的推陈出新,“天理-王道”再次构成统合历史兴盛衰亡之变的“贞一之理”。进而言之,辽、宋、金“各与正统”的观点,相对于宋、明“华夷之辨”的正统论,反映了这样一种思想:“正统”乃天下公器,不为某一个特定的族群所私,无论哪一个民族,只要它奉行中国的政治、社会、伦理价值与秩序,就是中国历史的“正统”王朝。此外,李零新近出版的《我们的中国·茫茫禹迹:中国的两次大一统》,将焦点置于西周封建与秦并天下这两次“大一统”政治经验,西周以血缘和封建建立起“大一统”体制,秦代则以法律制度和统一标准建立起“大一统”体制,“中国历史上的征服,一般都是从外征服内,而又依附于内,因而认同被征服者……‘五族共和’并不纯粹是个现代民族国家观念下的发明创造,它也是中国传统的延续。……我们的中国是这样的中国”。


杨念群的“大一统”研究,直面“新清史”的挑战。杨念群集中于清史早中期的研究,通过分析康熙乾隆等朝编纂批阅《春秋》《资治通鉴》及《续编》《三编》构建“帝王经学”、雍正亲审曾静案并将其辩难编辑成《大义觉迷录》广为传布、藏传佛教的“正统化”、新疆战争的道德理由等历史经验,清晰解释了作为游牧民族的清政府如何自觉归入并接续中原政权的“天命”,完成“正统化”,并得到民间士子的认可与推动,成为清帝朝廷与民间士人的共同观念与集体行动。


大一统、正统以及天下观中蕴含的另一现代维度,即多民族国家或中华民族的塑造与形成。政治学与史学及民族学的问题意识并不完全一致,中国政治学的“国民”或“国族”(nation)议题,一方面来自20世纪下半叶由现代性引发的移民及边缘人群体身份认同的普遍性议题(例如亨廷顿《我们是谁》),更主要的另一方面来自新中国成立后由“民族识别”而形成的民族区域自治及其背后的由民族自决权而来的“中华民族”的政治建构。因此,“国族”或“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命题是现代产物,是政治学的。但是,国族形成的历史根源远比政策指向更有决定意义。发源于欧洲绝对主义国家的民族国家与传统上的多民族聚居共同体,在“国族”形成的经验上有着根本的差异,这也决定着政治学的理论贡献远不如概念史与民族学,当下挑战“大一统”史观的“内亚观”与“新清史”研究,其学术回应与辩证转向也更适合由史学承担。此外,近年来中国考古的学术进展,亦表明中国早期文明星星之火与燎原之势的汇合。


(三)共同体的组织形式:贤能政体

“尚贤制”或“贤能政体”是前些年贝淡宁(Daniel Bell)教授对中国政府组织形态的概括。其实,这个概念并不新鲜。20世纪初,西方政治学的政体学说全面输入之时,对传统中国的界定就是“贤能政体”。与古希腊的君主政体及贵族政体比较,“贤能政体”受诟病的地方并不在价值观念,而在操作经验,即贤能政府无法保证政权统治者或官僚都是贤能人士,而且贤能政体无法自我纠偏。因此,民主政体作为“最不坏的政体”,领跑政体类型。“贤能政体”以及“作为皇权的集体领导制度”能够更好地解释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发展。


正如一篇文章指出的,贤能政体的概念建构受累于英文表述“meritocracy”,迈克尔·杨提出并使用这一词语的语境是当代西方机会平等下的功绩、贤能(merit),它遮蔽了理论背后的、成为精英的条件与机会,故而此种“精英主义”或“贤能政体”实为经济寡头统治,即另一种形式的不平等世袭制。中国语境下的“贤能政体”与英文语境下的经济寡头统治完全不同。中国语境下的贤能政体或尚贤制的核心有两个:一是“尚贤”或德性及礼治在政治中的意义;二是合法性论述上的民本政治。从研究路径上看,一种是演绎的论证,即从传统民本思想推演它在现代合法性论证上的展布;另一种方式则是实证性数据分析,发现中国较高的政治信任水平与中国民众或政治文化中的民本主义思想紧密相关。民本主义强调权力的人民性以及它与选贤任能的结合,赋予现代中国政治制度活力,一方面民本主义政治文化带来持续的、较高的总体政治信任水平,另一方面它也带来差序的政治信任结构,居民对具体政府部门、地方政府、一般官员呈现较低的政治信任水平。


贤能政体或民本主义的政治学意义,在于其将鼎盛王朝初期或中国传统政治的理想状态进行了理想类型的学术抽象,也正因为选题的特殊性,它无法解释王朝中晚期的变质以及政治分裂混乱期的“去贤能”化,而在持续时间上,传统中国的乱世远比盛世更长。因此,尽管王朝盛世的理想类型是中国传统政治的价值顶点,却绝非传统政治的经验常态,于世俗个体而言,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这一理论主张所存在的致命缺陷,是既不能周延地解决权力来源合法性也即政治(程序)合法性这一根本性问题,也不能自足自洽地解决权力的制度性监督与制约难题,更无力提供根本性制度安排,以保护‘少数派’的权利甚至基本人权不受侵害”。换言之,贤能政体与公民权利的辩证统一、协调共进是中国政治学论证的未来指向。


(四)共同体的政治知识论述:以“治”为中心

西方现代国家建构以法权为核心,其政治学以政体或制度分析为本,从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两类六种政体演化到资产阶级革命前后的政体革命,乃至20世纪现代政治学的政府形式论述皆是如此。然而,尽管传统中国在法权(儒法道的政治观念、稳定的朝廷结构、完善的文官制度、融政治社会化与官员选拔于一身的科举制度)与行政治理领域经验丰富,中国传统政治研究却从未偏落到纯粹的法权分析,经史论述中的中国传统政治理论反而更宏观立体。中国政治学内在转向的理论发掘在于,从传统经学“内圣外王”的解析思路转向“治体”之说。


治体论的问题意识具有清晰的政治学旨趣,“要理解一个政治体的根本构成要素以什么方式组织起来,形成了什么形态的整合性关系”,它以政治共同体的秩序构造为着眼点,以体系或逻辑的配合为用作为标准,将传统中国知识体系中的概念、观念与议题组合起来,形成秩序理论范畴。任锋梳理了经史文本中的“治体论”表述,建构了从先秦到晚清的四期发展过程。治体论的核心是“治”(共同体的维系或治理),“治”包括“治道”(基本秩序原理和原则)、“治法”(体系性规则和制度)和“治人”(政治主体的德行、智识、技艺),这三者合而为用,不能单向度思维(例如单纯的政体分析)。三者的角力,则构成不同的具体理论与历史样态。以“治”为中心更符合经世致用的政治学的实践品性,“治”并非赤裸裸的权力强制与行政技术,而是合法性论述、制度设计与操作主体相一致的整全理论。“治体论”提供了一个比政体政治学更为宏观完整的政治共同体维系理论。


三、现代中国的国家建构与权力结构

现代国家的最初历史阶段是权力重构,欧洲将权力涣散的封建制转换为君主集权的绝对主义法权国家,中国则将国家权力从皇帝与官僚转移到新政治组织——政党手中,并对权力中轴进行了制度性重构。现代中国权力结构的重构与理论阐释包括三个方面:第一,集权或分权的权力结构,以及由它衍生的国家能力或政府有效性;第二,回应现代性公民权利诉求,形成代表政治与有效政治的叙述;第三,当代中国政治共同体的组织形态。其中,前两者衍生出比较政治学意义上的中国政府原理,后者则是当代中国的具体权力形态。


一)现代中国的权力结构:政治集中

政治集中是中国政治学的常识,此一研究,以往以亨廷顿“变动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为理论源泉,将之置于中国近代转型的历史过程中寻求解释,近年来转向从传统中国的大一统(政治集中)角度寻求内在理解。


“大一统”研究有两个学科取向:史学例如杨念群的清史研究注重清朝与汉及外族的关系,强调传统中国的大一统朝代更替史(并被政治学者延伸为中华民族的国族/nation研究);政治学则关注国家内部(政府部门之间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集权性权力结构,例如周光辉注意到传统中国的荒政、教化与体制变革塑造了大一统的国家韧性。林尚立写道:“大一统是中国之轴,失去了大一统,中国也就失去了整体存续的基础和价值”。政治学者关注到大一统集权结构是古今之变中的“恒常”:“中国的郡县主义产生了大一统的集权体制,大一统的集权基因经过遗传和变异的相互作用和反复选择,成为一种稳定的传统,对后世中国人的政治行为和制度选择具有深刻影响。中国近代以来的革命以人民主权为口号刷新了大一统的政治含义,中国共产党在大一统的框架下重建中国,把人民主权作为现代国家和代表制政府的基石,集中统一的原则延续了大一统国家集权的传统。”


如果说亨廷顿的集权秩序观点来自转型国家变动社会的政治观察,20世纪90年代中国政治学界对中央与地方权力结构的认知来自近代中国的历史经验,那么,近年来中国政治学内在转向则将其溯源接续到传统中国的大一统体制上,它拓展了中国权力结构的历史谱系,使大一统与政治集中成为中国政治权力结构的中轴概念。


(二)现代中国的政府理论:回应公民权利的代表政治与有效政治

古今之别体现在中国政治上,最明显的是现代政治强调个体公民权利及代表制度安排,此即民主或共和之于现代中国的规定性。现代西方政治学对公民权利及其政治制度的研究,集中于两个层面:第一,将公民(“天赋”)权利视为国家共同体权力的来源(社会契约论),论述其代表性及其在国家制度上的反映(限权政府及作为实现方式的选举);第二,从国家/政府制度形式上,将论述线索置于政府形式领域,无论是议会制、总统制还是委员会制,国家权力来源及其限制都是民主政体的核心。中国政治学将此规定性视为共识,进而在“共和”范畴内探索与挖掘中国经验,形成以人民民主为中心,涵涉民主集中制、群众路线、政治协商、统一战线等具体形态的代表政治理论的建制性概念。就此而言,政治学界的贡献在于,此前这些概念多停留在政治文件与政治口号层面,而今则进行了严谨的学术化厘定与解释。


然而,不同于此前将西方理论普遍化的单向论证,当代中国政治分析的进路内含双重维度:首先是比较,从比较政治学的理论资源与马克思批判性理论的分析视角出发剖析西方政治理论,并将其还原到元问题上;其次,从此元问题出发,挖掘中国经验的理论意义,建构出与西方代议制/政府相竞争的“代表政治”,以及与西方有限政府相对的“有效政治”理论,进而构成“中国政府原理”。例如陈明明“中国政府原理”之民主与代表制的讨论,层次极为分明:首先,民主是现代执政的合法性基础,不能罔顾;其次,民主的本义是多数决定,多数决定本质上是人民统治;再次,欧美民主并没有颠覆多数决定,却否定人民统治的直接性与现实性,把多数决定变为“多重多数人的决定”(罗伯特·达尔);最后,中国的人民统治通常表述为“人民当家作主”。这一表述在价值上构成赋权、构权、行权和维权的完整诉求,在实践中得到一系列政策和治理绩效的检验。因此,“如果说,现代西方政府原理是由代议制、分权和有限政府三个部分组成的,那么,……当代中国政府原理概括为:代表制、集权和有效政府”。显然,这一论述的比较意味、东西方相同又分殊的理路非常清晰明确。


(三)现代中国的国家形态:“政党-国家”

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中的地位以及由此形成的政治形态是中国政治研究对比较政治学的最大理论贡献。现代中国政治的最大经验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导核心,是当代中国政治体制的中轴。无论从逻辑经验主义还是从历史进程的角度看,这都是中国现代政治分析的出发点。在此维度上,构成两个命题:第一,比较政治学角度的“政党-国家”与政党类型研究,“把政党带进来”是其分析进路,“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国政治的分析性概念,“政党中心主义”是并立于国家中心主义与社会中心主义的理论成果;第二,“政党-国家”与“政党中心主义”在中国经验中的呈现,发展出“党国体制”“党治国家”“党政体制”等建制性分析概念。“党-国”关系起自国民政府时期,但是作为成熟的政治形态却是新中国的经验,分析性概念也从“党国体制”“党治国家”“政党国家”发展为更具学术性的“党政体制”。在景跃进看来,“党政体制”概念具有强烈的分析含义,即“作为一个复合体,它既超越了政党组织的逻辑,也超越了政府组织的逻辑。它以一种特有的方式将两者整合在一起,自我生成了一种新的逻辑”。更重要的是,“党政体制”概念以客观中立的方式实现了学术规范而非政治文件的分析,没有既有词汇的价值负载,有利于发挥描述与分析的学术功能,建构了一个认识中国政治的整体性分析框架。


四、经验中国的发掘与描述

“中国的再发现”是“经验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可以说,正是中国当代田野和民族志的研究,才使中国政治学从西方概念的阴影下走出来,形成了不同于西方政治学的经验概念体系。因此,假如说美国政治学的起点是20世纪30年代自然科学方法杂交的“芝加哥学派”,成熟的标志是行为主义与理性选择理论,那么,中国政治学 尚处于“经验发现”阶段。


(一)中国的政治过程

数年前,本人曾撰文指出,当前中国的田野调查,显示出“在中国发现世界”的研究趋势。这一趋势渐成中国政治学经验研究的主流之一,而且更为充分与深入。在“中国经验”的“富矿”中,无论是时间维度的当代田野与历史经验,还是横向领域的国家治理、地方(地区、社区、乡村)经验、政党与党建(使命型政党)、民族与边疆、政商关系、政策机制(文件政治、精准扶贫、项目制)等等,都使经验政治学的研究领域得到了极大的开拓。


在西方政治学教科书的长长阴影下,我们将中国本土长久存在的政治现象视为“陋习”或“前现代”行为。但是,近些年一些长期固有的有趣的中国现象开始进入政治学的田野视野。关注实证经验的研究者已经注意到一些独特的中国现象或政策运作方式,例如文件政治、会议政治、小组政治、人事安排、工作组、规划、群众路线等等;中国政治过程的运作机制也逐渐被政治学研究者发掘出来,例如牵头体制、联动联席、协调制度、项目制等等,这些运作机制显然与西方理想类型的政党政治、民主化、理性官僚制不同。这些中国人耳熟能详、土得掉渣、“你懂”的词,正是中国“活生生的政治过程”,已经在社会学、法学的本土化研究中获得关注,如今它们逐渐进入政治学研究者的田野视野,使实证政治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领域得到了极大的拓展。这从一个侧面解释了当前中国“治理”研究(国家治理、基层治理、社会治理)的火热场面。


经验中国的再发现在某种程度上是方法论转向结出的硕果。20世纪80年代延续而来的政治学研究方法,仍然是传统的定性研究,强调积累与顿悟,而2006年以来现代社会科学方法的引进与传播,尤其是案例与质性研究,直接催发了中国经验的描述与概括,成为事实上的政治人类学或政治民族志的变种。正因为如此,在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指导下,原本被视为“陋习”或“前现代”的政治现象,“毫无违和”地成为田野研究的对象,并发掘出更多具有现象意义的中国本土社会政治现象。


但是,让政治学研究者感到沮丧的是,当前田野研究的主要领域发生在个人或社会空间,国家或资本等强势方的田野并不易于进入,纯粹的政治研究仍然局限于历史或制度的角度,而缺乏实证田野的深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读到的政治社会学论文,更多是在国家与资本方缺位情况下的“政治想象”与“政治审判”。此外,当前政治学研究方法论的转型尽管标志着学术研究更加科学化,然而,描述性概念和中层理论之间的逻辑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现象的意义也没有得到分析。换言之,每个勤勉的田野研究者都在贡献一个一个独立的“马铃薯”,并被收纳在学术期刊和著作的“外部袋子”里,但是,这些“马铃薯”本身仍然是独立的,缺乏逻辑及意义的解释。人上一百,形形色色,任何个案都有无法替代的独特性,但是如何从个案走向一般,并从中抽象出普遍性理论(general theory)以回应中国政治发展的独特历史经验,并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命题。碎片化的田野结论表明,耽于研究对象的自明性与资料整合的可行性等分析技巧,在极端情况下反而侵蚀了作为整体的中国现象的逻辑分析。换言之,形式的严谨反噬研究的宏观视野与穿透能力,致使研究者沉迷于学术技巧而忘记了价值意义。这种碎片化状况,在田野研究更为发达的史学与社会学领域表现得尤为突出,以致中国学者的学术价值似乎只是为西方宏大理论提供源源不断的初始素材,或者由此证明西方宏大理论或分析概念在中国的适用性。


(二)中国政治的社会基础

乡村研究在中国政治学中是一个独特的存在,以华中师范大学为主体的乡村研究“华中学派”与1978年以来政治学在大学建制中的恢复与发展同步。因为张厚安与徐勇在中国政治学中的独特地位,乡村研究并未成为社会学或人类学的独享研究领域,甚至该领域的性质也偏向政治学而不是社会学。这在欧洲政治学将国家视为研究对象,美国政治学将制度与行为视为研究对象的政治学学科认知框架下,更显得独特。但是,将之置于20世纪中国的农村背景之下,这并不突兀。无论是历史还是未来议题,乡村都是中国政治学的重要研究领域。


“华中学派”的早期阵地是“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20世纪90年代集中于村民自治研究,21世纪以来由于在乡村研究的理论取向上发生分歧,一些研究者转向村庄社会关系与文化模式的乡村社会学与人类学研究。但是,不管怎样,乡村研究的工作机制仍然是坚持田野调查的实证研究,持续十数年的“百村观察计划”和“深度中国调查”,每年近万家农户的定点跟踪观察,获得了《中国农村调查》系列资料集等大量一手资料。在这些全面、深入、生动的田野观察的基础上,徐勇提出了“田野政治学”的政治学学派。


“田野政治学”提出了两种类型的概念:一种是带有描述性的概念,例如“祖赋人权”“家户制”;一种是带有分析性的概念,例如“韧性小农”“韧性国家”。“祖赋人权”概念观察到宗族共同体的解体并不意味着血缘关系的消失,“祖赋人权”的社会组织方式直到今天仍然在发挥作用;“祖赋人权”理论将政治领域的一系列要素——生命、财产、规则;年龄、性别、身份;位置、权力、责任——纳入由血缘关系派生的人的存在与行为的合理性与依据,与“天赋人权”内含的社会与国家二元对立不同,“祖赋人权”内生的是社会与国家的共生共荣关系,形塑的是命运共同体意识;“祖赋人权”在地域上的扩大,超越了血缘,形成了“(血缘-地域)关系的叠加”,进而形成了“关系中的国家”。而“家户制”意味着由血缘形成的社会基本单元“家”与作为地域国家基本单元的“户”的结合。“编户齐民”的户籍制度改变了国家通过个人与氏族、与部落的关系进行治理的方式,在一定地域内,无论因为旧的血缘关系产生的身份、地位的差等性,还是因为新的财产关系产生的差别性,所有人都是国家的“编户齐民”,都平等享受着国家依照居住地赋予的公共权利与义务,由此取得平等的国民身份。家户制形塑着中国特有的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模式。国家利用自然天成的血缘关系组织家户社会,通过家户叠加将社会与国家包容为一体。因此,即使朝廷更迭,家庭却不可能被动乱消灭,反而再生出新王朝。


“韧性小农”概念试图解释中国农民之所以维系两千年所具有的适应性、稳定性、灵活性、吸纳性、救助性,亦即生命力,认为小农的生命韧性内生于长期以来中国小农的自主责任机制,表现为小农作为命运共同体的责任对等机制、作为生活共同体的责任分担机制、作为生产共同体的责任内化机制、作为政治共同体的责任连带机制。在陈军亚看来,中国农民的韧性使之能够衔接现代化及现代农业,而不是像西方一样被时代抛弃。在“韧性小农”的启发下,“韧性国家”概念也得到发展。中国的“韧性”指在中国国家形态的长期历史演进中,国家在克服困境应对危机时的适应性、稳定性和自我发展性,以及由此实现的长期延续性。进而,有学者从“体制变革”“教化”“荒政”等角度研究了中国的“韧性”。


中国社会的田野再发现及其理论化努力,是近年来中国政治学建制性概念生产的重要领域。按照经典现代化理论,古今之变意味着乡村凋敝、都市勃兴,农业被大工业取代,农民进城成为市民。中国的现代化是否遵循此路径,虽未有定论,但是,乡村田野研究已呈现出一个颇有想象力的历史与研究空间。


(三)公共管理与国家治理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后,以“国家治理”为核心的研究成为热潮。国家治理研究有三个维度:第一,国家治理的指向是“国家”,而不是美国公共管理研究的市场与社会,因此,中国的国家治理研究,尽管挪用美国公共管理研究的理论资源,论证却指向国家;第二,国家治理的核心是国家能力或有效性,由国家提供丰富的公共产品,尽管其原初命题主要指税收或公共财政能力;第三,国家治理的双重维度:制度体系与供给能力。


“找回国家”是西方政治学的新近命题,它有“作为分析变量之一”“作为共同体营造的主体”的差异。近年来,中国在后者基础上形成了一系列概念。例如“政治社会”概念大大突破了西方的“国家-社会”理论,认为近代以来西方的发展并非国家与社会的制衡抗争与相互赋权,而是国家通过政治的方式整合与主导社会,由此形成利维坦的国家形态。“政治社会”概念的理论意义在于,国家或政府组织、结构以及行为对政治发展的影响,以及由此形成的国家能力、治理有效性并不只是后发转型国家的议题,而是所有共同体在建构阶段的共同经验与研究议题。


国家能力研究的中国政治学史是非常清晰的。王绍光、胡鞍钢第一次使用“国家能力”概念,并将之主要界定为财政汲取能力,后来王绍光又提出政府的六项能力作为评估政府“有效性”的标准,并由此区分了有效政府、无能或低能政府、失败政府。“治理”概念在中国政治学研究中有一个转向。20世纪90年代末,尤其是21世纪初,西方“治理”概念被引入,以“善治”为主要指向,成为国内学术界风行的理论,其观点主要是贬抑政府职能,发扬市场与社会的公共产品供给能力。然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由此,“国家治理”开始成为中国政治改革的主题词,并迅速成为中国政治学界的主流研究领域。“国家治理”与“治理”概念的不同在于是否强调国家与政府在治理中的主体地位,“治理”理论本质上是一种去国家或去政治的,由市场与社会供给公共产品,而“国家治理”则强调以国家和政府为主导,协调市场与社会,共同满足民生需要。相较于西方政治学的制度决定论,国家治理概念既强调治理制度(治理体系),又强调治理能力,是制度与能力的辩证统一。因此,有学者认为,它构成冲破西方国家理论的新研究范式。


同时,正是因为国家治理的核心要义是国家主导的公共政策,民生领域的政策过程研究,尤其是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就成为政治学的重要研究领域,该命题具有超越经济学、社会学甚至公共管理学科的研究旨趣。换言之,国家治理的对象或空间更多是社会/社区,因此,国家治理在政治社会学研究中的常用概念是社会/社区治理,即由国家(尤其是党建引领)实现社会/社区治理。


应当说,国家能力与治理有效性的国家分析视角已经成为政治学的重要研究领域,福山针对21世纪以来欧美国家的政治衰败发展出“责任制政府”等概念,但是,中国政治学的内在转向却把“国家治理”视为西方政治学“政体学说”的替代范式,认为比较政治学的新议程应当从西方主导的制度研究转向治理能力比较。在这种视角下,2020年全球新冠疫情危机提供了百年不遇的比较政治学案例。然而,“国家治理”如何成为分析性概念,建构起一套国家解释性理论,以及西方政治学如何重新回到国家建构主题,至今尚无突破。“治理型国家”的大旗已经树了起来,其内容仍有待填充。这也是目前中国政治学内在转向中最为薄弱的理论领域。


五、中国与世界:世界政治学

假如说比较分析、历史分析与田野分析更多是中国政治学内在转向的方法论,那么,世界政治分析则是中国政治学研究的领域拓展,亦即中国政治研究不但有国内政治的解释,也有世界政治的解释,形成了(新)天下主义、新世界主义与世界政治学三个建制性概念。


(新)天下主义有两个版本,最初也最有生命力的是赵汀阳“天下体系”的世界制度学说。赵汀阳认为,当下开启的技术时代将超越民族国家而进入“世界”时代,“天下”是世界范围内的同一性制度设计,它以“世界内部化”“关系理性”与“孔子改善”(立己立人、达己达人)为三个宪法性原则,形成一种智识民主。新天下主义的变体是许纪霖的东亚秩序论,他以明清朝贡体系界定“天下”的含义,但只是借其普遍性含义(去民族主义),同时去除其中心化、等级化弊端(去传统主义),故而有“新”天下主义之说。新世界主义是刘擎重建全球想象的概念,他认为,中国崛起而来的世界秩序重塑必然是跨文化的普遍主义规范重建的过程,从“主体间性”或“关系”出发,可以充分开掘并扬弃天下传统中的“和而不同”“求同存异”“华夷之辨”思想,建构新的世界认同规范。但是,新世界主义对霸权或决定论抱有深深的忧虑,强调反思性与“对话取向”的普遍性;世界政治学是杨光斌历史政治学方法论在世界政治领域的推演,他认为世界政治是伴随近代民族国家而形成的历史现象,它与民族国家的自由主义与民族主义思潮紧密相连,在世界政治层面形成统治性的自由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及反抗性的社会主义与民族主义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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