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中央追逃办召开的全国追逃追赃工作培训班上,省追逃办负责人又一次站在经验介绍的发言台前。成功劝返杨秀珠后,我省的追逃追赃工作已引发全国关注。
每次发言,除了向多年奋战的追逃人员致谢,省追逃办负责人都会特别提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中央追逃办的具体指导以及历届省委的坚决态度,是实现杨秀珠投案自首的基础与关键。
“毫不夸张地说,这是近年来最艰巨、最复杂,也是最成功的境外追逃案件之一,不仅跨领域、跨部门、跨国境,涉及国内和国外两个工作方向,还需要中央、省、市、县四个层面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仅靠浙江单方面的力量根本无法完成。”
尽管更多人知道杨秀珠,源自2015年4月——中央追逃办公开发布“百名红通人员”,她名列榜首。
其实,党中央和省委对她的重点关注,早在2003年发端,且从未间断。
2003年2月,温州市人民检察院侦查发现,杨秀珠的弟弟、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杨某涉嫌受贿。1个月后,杨某被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调查。期间,时任省建设厅副厅长的杨秀珠在任温州市副市长期间涉嫌犯罪的线索,渐渐浮出水面。
“老母亲病了,要回温州看看。”2003年4月20日,向单位简单交代后,杨秀珠一行4人租车前往上海浦东机场,经香港飞抵新加坡。
当日,浙江省委作出指示,由省纪委牵头,公安机关负责缉捕,省纪委会同省检察院负责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办案部门定期报告进展情况。
很快,来自中央的重要指示陆续下达,彰显大力追逃的决心。省纪委在审计、公安、人民银行等部门配合下,立即对杨秀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调查。两个月内,对杨秀珠作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省公安厅等多部门合作,初步画出其外逃路线图。
2003年6月,省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对杨秀珠立案侦查,同日决定逮捕。7月,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对杨秀珠发布国际红色通缉令。
而此时,杨秀珠已离开新加坡。“新加坡与中国关系很好,不能长久居住,我办好了到意大利的旅行手续,抵达米兰后,就在朋友帮助下,直接开车到法国巴黎,第二天就到了荷兰朋友家。”杨秀珠自述。
追逃,究竟有多难?据省追逃办负责人介绍,杨秀珠出逃前精心策划,提前转移财产,外逃后利用海外关系负隅顽抗,几乎穷尽了各种外逃手段和法律救济渠道。
幸而,合力在最高层的关注下,最大限度地凝聚。
“腐败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们追回来绳之以法。”党中央立场鲜明、决心坚定。
在华盛顿核安全峰会、杭州G20峰会等重大多边双边外交活动中,习近平总书记均向外国政要强调反腐败和追逃追赃工作,为追逃追赃工作奠定政治基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多次主持召开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等,研究部署追逃追赃工作,并审定杨秀珠案追逃追赃工作方案;中央追逃办成立后,召开各类协调推进会200余次,听取汇报,分析案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追逃办负责人7次带队来我省具体部署、一线指挥。
在浙江,历任省委书记态度坚决,多次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书记办公会议听取汇报;省纪委主要负责人6次组织召开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有关市纪委书记会议,研究部署实施方案。
在强有力的领导指挥下,2003年6月,案件进入追踪阶段。2005年4月,经外交、警务合作等途径,确定杨秀珠藏匿在荷兰。5月20日,杨秀珠因非法居留被荷兰警方扣留。期间,我方积极争取将其遣送回国,杨秀珠则先后向法国、荷兰申请“政治避难”,均被驳回。
2014年5月,在被遣返前夕,杨秀珠逃离荷兰,辗转多个国家后赴美。2014年7月,她因“违反签证规定”即将被美方遣返时,以极端方式顽抗,迫使遣返中止,并提出“政治避难”申请。
由于美国未与我国签署引渡条约,法律程序复杂,耗时漫长,追逃几乎陷入僵局。2014年6月,中央追逃办成立,将杨秀珠案列为挂牌督办头号案件,并审时度势地提出“多管齐下、以劝为主”的工作原则。
从此,杨秀珠案件追逃工作的重心转向了劝返。而中央追逃办的成立,浙江省追逃办的成立,为健全从中央到地方的一整套追逃追赃协调机制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