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推送的那篇关于小儿推拿的文章,其实是2年前写的旧文,这次只是做了点修改后重推。
2年前我推送那篇文章的时候,我还在公立医院上班,结果被人到院领导那里告状,说我诋毁中医。后来这篇文章被另外一个平台转载,又有一位中医老教授写信到平台投诉,要求作出解释。
两年后的的这次重推,又有一位来自上海,拥有“复旦大学生物学博士后,上海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博士”头衔,名为蒋诗超的中医师写了檄文,要求我向全国的小儿推拿医务工作者“诚挚”道歉。
这篇关于小儿推拿的文章,一而再的让广大中医感到受伤,所以我这次还是写个回应,也会是最后一次回应。
和两年前不一样的是,现在有了中医药法,所以和以前的告状不同的是 ,这次的蒋中医开篇就祭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并暗示我违反了中医药法。
这个法律我早就看过,早就知道国家要弘扬中医药,也阅读了蒋中医截屏过来法律条文,并没有看到禁止发表对中医药看法的条款。虽然我们的法治不是很完善,但基本的言论自由还是有的,不会因为是国家要推动的东西,就规定人们不能发表不同看法。
再说了,中医人如果对中医药很自信,也大可不必这么敏感。宪法第21条早就说了要发展现代医药和我国传统医药,大家可以随意发表对现代医药的看法,我想学现代医学的医生大多会一笑了之,不会义愤填膺的。
如果蒋中医对我的文章的观点不认同,大可直接从观点上反驳,比如我说经络穴位不存在,你提供一点实锤证据,比如找根经络出来给大家看看,再比如解释一下为什么经络穴位推拿一下就能治病,做手术直接用刀切却不会生病?
解释得通透,相信你的人自然会多,我的那些“不实言论”自然也不攻自破,你也就不用抬出中医药法来镇场了。
当然,如果实锤证据拿不出来,直接拿小儿推拿有效的证据出来也可以。但“全国各地医院均有开展”真不是什么有效的证据,毕竟我们不能因为全国给地都有小偷骗子,就认为偷钱骗钱是合理的。
那有国家统编教材也不能算吗?看过我前面写的《跟我一起学中医》,大家也见识了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的《中医学》教材,还不是编的跟玄幻小说一样。《小儿推拿学》有专门的国家统编教材,《中医气功学》也有国家统编教材呢。你们小儿推拿医生会认为自己和气功大师一样吗?
论文数据库里查到那么多临床和基础研究报道,也不能算吗?如果数据库里查到了相关研究,就证明有效,那你也可以去吃人中黄了,不信蒋中医去知网查一下“人中黄”,堂堂“复旦大学生物学博士后”不至于对证据级别没有一点分辨能力吧?
蒋中医认为小儿推拿有效的第三个佐证是“政府支持”,如果政府支持的就是对的,那大家现在应该还在顶着信息锅接受宇宙能量了,毕竟政府曾经还成立过中国人体科学研究会来支持人体特异功能研究。
一个人长得白,别人说他黑,那叫抹黑,一个人长得本来就黑,别人说他黑,那叫描述事实。一面宣传各种神奇功效哄家长花钱来做,一面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的神奇,那是你们自己在给自己抹黑。没有人欠你们的道歉,倒是你们欠自己的良心一个道歉,更欠那些被坑钱的家长或者被耽误病情的孩子们一个诚挚的道歉。
至于说我十几年前的硕士研究的课题和中药粘上了边,我不否认。先不说课题和中医理论没有任何关系,就算有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在中国的这样的环境下,有几个人能一辈子完全没信过中医呢?
两年前我在《感恩中医》这篇文章里就说过我对中医药认识的心路历程,也恰恰是因为以前盲信过中医,才意识到批判性思维的重要性,也恰恰是因为反思中医,让我建立了科学思维和循证意识,开始用证据和逻辑去看待医学和科学,然后通过文章将科学思维的医学知识传递给更多的人。
我很庆幸自己多年前完成了这个蜕变,也很感激互联网帮我完成了这个蜕变,也很欣慰自己帮很多人完成了这个蜕变,远离了很多包括中医西医在内的无用还可能有害的药物和治疗。
只不过越来越觉得,在这个国家,传播科学越来越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