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人民银行考虑到城商行风险与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一直在跨区域经营问题上比较谨慎。地方政府出于控制权的考虑,不愿自己融资资源由于跨区域经营而分散。国有银行与股份制银行更不愿意增加潜在的竞争对手。
2004年,银监会发布《城市商业银行监管与发展纲要》以规范城商行经营,业务发展较好的城商行被允许进行跨区域发展。2005年11月,银监会批准上海银行筹建宁波分行,则是第一张城商行跨省经营“准生证”。2006年,上海银行宁波分行、北京银行天津分行获批成立。
2006年,银监会发布《城市商业银行异地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按照“扶优限劣”的原则允许城商行设立异地分支机构。截至2008年底,全国有33家城市商业银行跨区域(包括省内省外)设立54家异地分行(含开业和批准筹建)、29家异地支行。同年,山东省十几家城市商业银行探索组建合作联盟——山东省城市商业银行合作联盟有限公司,这是一家持牌非银行金融机构。
2009年4月,银监会进一步调整城商行分支机构市场准入政策,放宽和简化机构设立,使得城商行规模扩张一再提速。据统计,2010年全年有62家城商行跨区域设立103家异地分支行(含筹建),扩张速度远超2009年。
数据来源:银监会金融许可证查询系统
城商行跨省设点多数是在2009-2011年之间完成,如果不是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在2011年两会上点名批评城商行“总想跨区域扩张”,估计现在北上广深会有各种城商行。在经营网点和资产规模狂飙的同时,城商行资产质量和经营风险也引来监管部门的担忧。2011年,监管层一纸书文对当时正忙于跑马圈地的城商行下了“刹车令”,除了个别小微专营支行外,各大小城商行清一色只能在所属省区内开设分行,新支行的开设也仅限于已开的分行范围内。
2013年2月,在银监会办公厅在《关于做好年农村金融机构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允许城商行在辖内和周边经济紧密区申设分支机构,但不跨省区”。城商行跨区域经营浪潮正式告一段落,城商行在面对监管层“管制一一放开一一收紧”360度大转变的过程中,大多处于被动位置。
此后,只有规模较大的北京银行在石家庄、乌鲁木齐设立分行,江苏银行在北京设立分行。还有为数不多的城商行在经济紧密的区域设立分行,如,宁波通商银行在上海设立分行,天津银行在保定设立分行,重庆银行在毕节设立分行,临商银行在日照设立分行。
2010年,厦门国际银行、宁波国际银行两家中外合资银行转制为城市商业银行, 汕头市商业银行重组,甘肃白银和新疆哈密2家城市信用社改制为城市商业银行, 辽宁营口4家城市信用社组建为营口沿海银行。值得注意的是,北京银行在香港和荷兰设立代表处,上海银行在香港设立代表处,城商行走出国门的脚步跨出一半。
2013 年,富滇银行获准设立中老合资银行,成为全国首家获许设立海外营业性机构的城市商业银行,有效打通了我国与老挝两国间的金融服务通道,有利于推进国家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建设,推动我国与周边国家经济金融的互通交流。
2014年,银监会完成全国最后一家城信社——海南临高金牌城市信用社的清理整顿工作,处置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引进投资人收购原有债务,并于2015年1月13日,批复同意在金牌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筹建海南银行。
绝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都是在信用社基础上吸收、合并、重组或改制而来,银监会设立后有两家城商行为新发起设立。2011年,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之际,西藏银行获批筹建,并于年底开业。2016年底,由新疆天山农商行发起设立,新疆银行获批成立,这是一家以国有资本为主导,民营资本适度参与的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
如今,中国形成了134家城商行的市场格局,有44家城商行实现了跨省经营。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2家)4个直辖市外,安徽、吉林、青海、西藏省内独有一家省级城商行,甘肃、贵州、黑龙江、湖北、湖南、宁夏、陕西在省内分别有一家省级城商行和一家省会城市城商行,实现了做大做强的梦想。
城商行之间差距也逐渐拉开,资产规模最大的北京银行已经远超过恒丰银行(全国性股份制银行),资产规模最小的库尔勒银行资产规模刚突破100亿元。区域性银行重庆农商行如果参与城商行排名,能排在徽商银行之前。
河北、辽宁、山东、四川、浙江这些省份几乎每个地市都有城商行,很多小型城商行资产规模甚至被当地农村商业银行所赶超。未把握住历史机遇,再想通过新设合并重组之路已越来越难。也许,正如埃森哲2015年报告所预计,2020年将有20%左右的城商行将被收购或者破产。到那时,通过吸收合并经营不善的城商行来实现跨省经营未尝不是另一条出路。
(本文节选自【中国城商行大数据研究报告】,电子版报告需付费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