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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次履行

最高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3-21 10:30

正文


编者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如我在诉,念念在兹。人民法院办理的案件,绝大多数都是看起来十分普通的“小案”。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特推出“如我在诉”融媒体栏目。该栏目从小案小切口入手,通过记录法官办案,体现法官注重查明事实的微末细节,注重释法说理的微言大义,注重“小案”办理的“情法交融”,展现司法的为民情怀。敬请关注。






去年11月的一天,小云正拿着手机看回家的票。“叮”的一声,页面上方弹出一条短信:“您的银行卡收入61000元。”


她会心一笑。

2020年5月起,小云每隔几天都会收到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打来的案款,刚开始是50元,后来是100元、200元……4年多来,小云一共收到了489笔汇款。而这些款项的背后,是一个靠跑货运养家糊口的中年人,489次履行义务的故事。




1.


事情还要从2018年说起。


那年,正在读高三的小云骑电动车赶往学校,路上不慎与一辆面包车相撞。


在花一般的年纪,小云因车祸导致颅脑外伤,构成十级伤残,卧床治疗达4个月。身体上的伤痛、学业上的耽搁、内心的无助与茫然……让小云每天都处于无尽的痛苦中。巨额的医药费不仅掏空了家里的积蓄,还让小云一家欠了亲戚朋友不少钱。


“天塌了。”那一刻,小云这样想。


为了女儿后续的治疗,小云母亲将面包车司机陈冬和保险公司诉至高邮法院。然而,由于陈冬驾驶的车辆未按照要求接受技术检验,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根据现场勘查、痕迹检验、车辆技术鉴定等证据,交警认定:小云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右转弯时未确保安全;陈冬驾驶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险及安全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观察疏忽。双方负有同等责任。


最终,高邮法院依法判决陈冬赔偿小云各项损失14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小云一家却迟迟未收到赔偿款。于是,案子进入执行阶段。



2.


由于陈冬一直在跑车,电话经常打不通。一天晚上10点多,执行法官纪维林终于联系上了陈冬。


没说几句,电话那头的陈冬突然哽咽。原来,陈冬的父亲确诊了癌症,母亲也患有重病,妻子因身体原因无法工作,一家人的生活都靠跑货运的陈冬一个人。


纪维林(左)到陈冬家中调查。


纪维林查询了陈冬及家人名下的财产,发现情况确如他所言,只有这辆价值2万左右的货车,相对于陈冬要给付的14万赔偿款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


“纪法官,一定要把他的货车卖了!我女儿吃了那么多苦头,到现在一分钱都没看到!”这边,小云母亲向纪维林哭诉。


“法官,车子不能卖啊!这是我们老两口好不容易凑钱给儿子买的二手车,是我们全家的收入来源,卖了我们就没法儿活了!”那边,得知申请人要求处置货车,陈冬的父母一连几天来到法院找纪维林。看着两位老人佝偻的身影和满头的白发,纪维林心里很不是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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