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公安局火了,当然,不是因为工作!而是因为一则宣传报道!据贵州当地媒体报道:11月16日,贵州省公安特警大比武在都匀市进行。这一天恰是铜仁市公安局特警支队参赛民警朱俊再结婚的大喜日子。为了特警事业和铜仁公安的荣誉,他放弃了与新娘张东芳的结婚拜堂礼,毅然参加比武。最终,在家人的祝福中,新娘决定举办一个人的婚礼,全力支持朱俊再的特警事业,一个人在家拜堂成亲。
该宣传报道一经传播后,引来了包括公安系统大V人士的群嘲。而部分网民和大V对这种行为从里到外展开了全方位的抨击,对新婚夫妇也是恶语相向,语言暴力这个时候就成了体现优越感的武器。
在法律读库上,我曾经写过《法律人若不幸福,法律工作怎有魅力》,对当前某些过分强调悲情和苦情,违背常识的宣传进行了批判,但是,我批判的是先进典型宣传的方式和手法,需要创新和适应新形势。
对具体的个人,我尊敬并尊重他们的选择和意愿,毕竟每个人的理想追求并不相同,没必要苛求他人也需要和我们做出同样的选择。
我们应该有这样一个共识:在个人权利上,法无禁止即自由;在公权力上,法无允许即禁止。这是法治时代最基本的特征。
这对夫妻采取怎样一种结婚的形式,不管是选择一个人拜堂还是其他形式,既没有损害他人权益,又没有违背公共道德,仅仅是因为官方不恰当的宣传方式,而遭受这么多人的无妄攻击,甚至一些网民还发展到人肉这对夫妻,对他们的个人生活和选择进行网络暴力,这是否真的符合一个文明社会应有的姿态?
梁晓声曾说:文化是植根于内心的修养;是无需提醒的自觉;是以约束为前提的自由;是为别人着想的善良。
在某些公共事件中,部分网民和某些大V最爱扯文化素养,若看了他们的言论和转发的鸡汤,所谓信仰自由,同性恋结婚自由,奇葩行为和言论自由等等,你会觉得似乎我们真的进入了一个充分尊重个人权利的时代。在这些事情上,他们都会表现的如同真的文明人士一样:包容,善待,尊重不同意见者。
但同样也是这群人,当个人的行为和选择只要跟官方或者政治扯上关系,他们就如同打了鸡血,这群嚷着喊着尊重个人自由、个人权利,嚷着“我可以骚,你不能扰”的文明人士:不问事实,不论是非,不论权利,只看立场。
你跟官方或者政治扯上关系,你就是动机不明,你就是五毛党,你就不配拥有自主权利,你就活该被骂。
我一直不理解这样的逻辑是什么。按理说这个社会,你喜欢文艺,他人可以喜欢政治;你喜欢足球,他人可以喜欢篮球;你爱吃西瓜,别人爱吃榴莲,只要没有影响社会公共良俗,没有影响他人权益,相互尊重,互不干涉这是最起码的民主自由吧,应该来说都须得到尊重和维护。
但是很多事情,在有些人的眼里就变成了非此即彼,非黑即白的“敌我矛盾”。在某些公知和大V眼中,他说西瓜好吃,你就得附和,不然就是傻逼和脑残,并且还强迫你要跟着吃西瓜,还不允许你说榴莲好吃,要求别人也应该和他一样才是三观正确,这种绑架式的民主自由,骨子里的专制恶毒数不胜数!
打着所谓民主自由的旗帜,其实是用站队和表态来攻击他人。凡是观点没有附和或持不同政见者就成了眼中钉,上纲上线的批判,有意思吗?
我们当然要批判某些官方的宣传落后,违背常识!需要要创新,需要更新理念,需要适应新常态!但我们没必要对针对具体的个人,对一对新婚夫妇恶语相加!
“一个人的婚礼”确实不符合我们的传统观念,但这仅仅是宣传方式上选择错误,但这对夫妇本身没有错,更不是罪大恶极!
根据新闻报道:朱俊再的妻子张东芳,是铜仁市碧江区政府的工作人员,对多次推迟婚期从不埋怨,每次都支持朱俊再为事业打拼。这样一个理解包容的妻子,不该遭受这么多网络暴力!
“一个人的婚礼”也许我们不能理解,但是我并不觉得他们就是“虚伪”和“罪大恶极”。 不管是从法律上还是道德上甚至公共良俗上,这对新婚夫妻都有权力决定怎么安排自己的结婚仪式。
那对小夫妻俩,其实就是你我身边的一对年轻人,每个人的选择不一样,真没有必要以特别的恶意去揣测他们的真诚和幸福,更不要以违法的人肉搜索去打扰和干涉别人的生活。
文明上网自律公约其中一条就是:提倡互相尊重,促进网络和谐共处,尊重公民合法权益底线,那些人身攻击和人肉搜索的网络暴力该收手了。
如果可以,对这对新婚夫妇口存善言,送上祝福,我想,更能体现社会的文明程度和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