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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谭 | 温州:销售项目不得随意调价 长沙楼市调控细则出台

观点  · 公众号  · 房地产  · 2017-06-03 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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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经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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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离不开政策与宏观经济、金融大环境。高屋建瓴、大处着眼,才能真正读懂房地产。

温州楼市新政:销售项目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价或取消优惠

6月2日,温州市住建委、市国土局联合发文,要求各县(市、区)住建(房管)、国土部门加强住房和用地供应管理,促进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确保住宅用地供应平稳有序,强化住宅用地供应“五类”(显著增加、增加、持平、适当减少、减少直至暂停)调控目标管理。要根据商品住房库存消化周期,适时调整住宅用地供应规模、结构和时序,对消化周期在36个月以上的,应停止供地;36-18个月的,要减少供地;12-6个月的,要增加供地;6个月以下的,不仅要显著增加供地,还要加快供地节奏。

各县(市)要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资金来源监管,建立购地资金审查制度,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对购地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相关措施。

合理确定竞买保证金缴纳比例,根据土地市场运行情况,对竞买保证金缴纳标准实行浮动机制,缴纳标准最低为出让起始价的20%,最高不超过100%,具体缴纳标准可以根据出让地块情况研究确定。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和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包括“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房价”、超过溢价率一定比例或地价达到一定水平后转为竞保障性住房、现房销售或竞自持面积等,坚决防止出现区域性总价、土地或楼面单价新高等情况,严防高价地扰乱市场预期。

各区在申请地块出让时,也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合理的意见。

此外,通知还要求,加强与发改、规划、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密切协同,形成部门联动监管合力,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发布虚假房源消息、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倒卖“房号”、诱骗消费者交易等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严格执行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制度,已经开盘销售的项目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调整价格或取消优惠幅度;未开盘销售的商品住房项目要合理定价,对报价明显高于周边在售项目价格和本项目前期成交价格且不接受指导的商品住房项目,暂不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现售备案)证书。

长沙楼市调控细则出台 明确限购执行时间节点

6月1日,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执行长沙市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其中明确,5月20日前,已进行购房资格申请的,按318政策执行;之后申请的,按520政策执行。

同时,《规定》也明确,3月18日-5月20日,未进行购房资格申请,但已签订购房协议,并将购房款(含首付款、定金等)交至监管资金账户内的,按318政策执行;在6月30日前,开发商提交相关资料向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申报。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该《规定》还包含关于户籍认定、关于拥有住房套数的认定、关于引进人才和公务工作调动的证明认定、关于个人所得税证明、限购限贷操作流程等方面问题。

户籍认定方面,《规定》指出,户籍以公安部门的户籍证明(含集体户口)为准,不以身份证号为准;家庭成员中有长沙市户籍的,属于本市户籍家庭;家庭成员中无长沙市户籍的,属于本市外户籍家庭。

拥有住房套数的认定方面,《规定》明确,住房属性以不动产登记数据和网签备案数据予以认定;住房套数,是指本人及家庭成员在限购区域内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证和网签的住房套数;已注销的住房和非住宅,不计入住房套数。

关于被征收人的购房套数问题,在限购区域内,被征收人原房屋被征收,可以在签订征收协议后一年内,凭征收协议向长沙市房屋交易管理中心申请按被征收套数购买商品住房。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5月20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住宅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限购区域内本地户口两套及以上住房家庭暂停购买等新规出台。

而3月18日,长沙市政府宣布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政策,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房,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长沙市限购区域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限长沙经开区、星沙区域)。

徐州楼市新政限售+限价 2017年计划出让宅地8000亩

5月31日,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市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该《意见》提出要加强商品住宅用地市场管理、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加强商品房交易管理、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加强住房保障工作以及加强房地产市场舆论引导。

其中,于加强商品住宅用地市场管理方面,该《意见》指,要增加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其提及,徐州市区2017年计划出让住宅用地约8000亩,其中上半年出让住宅用地约3000亩。市国土部门要会同有关金融部门严格审查参拍企业资金来源,对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土地竞买资格,一年内禁止参加市区土地招拍挂活动。

该意见还提到,组织土地出让时,当竞价达到最高限价仍有2家以上单位要求继续竞买的,将中止公开竞价,公布竞价地块房屋最高销售限价(最高销售限价由市国土、物价、房管等部门和辖区政府共同会商,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确定),采取“限房价、竞地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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