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我市棚改计划东风区松江村、模范村地段房屋征收拆迁工作正式开始。房屋征收共涉及到两个村、5900余户,是东风区继江山村组团棚户改造项目后的又一项民心工程。针对很多棚改居民关心的问题。本期新闻会客厅专门采访了东风区委常委、副区长陈辉,请他就此次房屋征收的实施方案为市民们作详细的解答。
此次东风区松江村、模范村的征收范围已经划定。松江村及周边棚户区地段项目征收范围为西至长江街、北至长安路、东至佳木斯机场、南至胜利路规划红线合围区域集体土地上房屋;模范村及周边棚户区地段项目征收范围为西至陆家岗河、北至胜利路、东至音达木河、南至佳星玻璃厂合围区域集体土地上房屋(不包括大、中、小、微企业),共约50万平方米,是继2015年江山村组团棚户改造项目后,东风区又一项大规模的棚户改造工程。
本次征地拆迁采取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的办法。“产权调换的地点是东兴城项目回迁,安置房屋为小高层楼房。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人按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搬迁顺序号选择安置房屋的楼层、位置,优先搬迁的还可以优先选择、优先安置。”陈辉介绍道,“如果选择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价格由具有省建设厅颁发评估资质的估价机构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由房屋征收部门提供不少于三家房地产价格估价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陈辉表示,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评估价格在征收现场进行公示。
目前,东兴城项目回迁的楼房已经封顶,基本户型建筑面积设定为50、60、70、80、90、100、110平方米。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就近上靠,即被征收住宅房屋原证照标明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上靠50平方米;40平方米以上(含40平方米)、低于50平方米的,上靠60平方米安置;50平方米以上(含50平方米)、低于60平方米的,上靠70平方米安置,依此类推。被征收人在上靠基本户型后,应对超出原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850元/平方米交纳超面积安置费。
很多居民想要趁此机会住个大房子,陈辉告诉记者,被征收人在上靠面积后,还向要求增加面积的,10平方米以内,增加面积部分按2400元/平方米优惠价购买。“2400元/平方米是根据综合开发的成本确定的。如果居民还想增加,这部分的面积就要按新建房屋市场评估价格购买。“陈辉表示,被征收人可以选择分户安置和合户安置,但都只能享受一次上靠政策,居民在选择户型时需要仔细考虑。
在摸底调查中,工作人员也发现很多居民房屋住了几十年了,但是因为种种原因,并没有房屋权属证书。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陈辉告诉记者,在此次方案中详细地规定了无照房屋建筑年限以省测绘部门2006年9月21日的卫星图为准。“建筑年限2006年9月21日以前、符合住房标准,具备取暖、生活起居条件、被征收人是本地居民的独立无照房屋,可按房屋建筑面积安置住宅房屋或给予货币补偿;不符合前述规定的无照房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估价机构评估该建筑物的建安成本,给予货币补偿。”
同时,陈辉也提醒居民们注意,2015年6月26日后建设的,属于新建、抢建等违章建筑的一律自行拆除,不予补偿。无照房屋不享受奖励费、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
针对非住宅房屋,产权调换时安置住宅房屋的,可按1:1.2比例安置住宅房屋或给予货币补偿;一户房屋分别用于居住和营业的,以居住和营业各自实际面积为准,分别按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安置。
畜牧、养殖的补偿标准由畜牧主管部门组织评估后给予补偿,或按养殖种类及种类的不同生长阶段每年公布一次补偿标准。畜舍、禽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估价机构评估后给予补偿。涉及林地、林木补偿应与林业主管部门联系,按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补偿。
陈辉介绍,为了保证居民获得更大的利益,在被征收房屋合法用地和房屋征收范围内用于生产、生活的未纳入合法有效建筑面积的阳台、地下室、菜窖、水井、围墙、地坪、棚厦、温室、大棚、畜禽养殖设施、房舍、大门、动力电设施等附属建筑或构筑物以及被征收人对自己房屋进行的装饰装修,可以通过第三方评估机构现场评估后给予补偿。
保障性补助政策补偿在本次征收拆迁方案中依然有规定。“对最低保障对象和残疾人的确认,由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所在区政府认定,并向社会公示。”陈辉说道,“因家庭经济困难无能力交纳上靠户型费用的,可以安置产权共有的保障户型,按成本租金标准交纳租金。待所有权人经济条件改善后,按进户当年新建房屋建安工程价格补交购房款,变更产权性质。”
为了减少被征收人的损失,在实施方案中对于搬迁费、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费、非住宅房屋停产停业损失都有相关规定的补偿。
作为城市化进程中的第一难题,拆迁涉及各种利益、资源的重新组合与调整,稍有不慎,就会引发诸多社会矛盾。陈辉告诉记者,“征收补偿实施方案的公开能够让征收的过程更加公正、公平,不让一个老百姓吃亏,让越来越多的拆迁户实现安居乐业的愿望。”
来源 | 佳木斯日报
记者 | 潘蕾
编辑 | 李晗 赵心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