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政治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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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承认:性别权利与街头运动——对青年女权行动的实证分析

政治学人  · 公众号  · 政治  · 2018-08-09 09:03

正文


作者简介


陈晓运:广东省委党校(广东行政学院)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学教研部,副教授

李惠珊: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硕士生

在权威体制和父权传统仍然强大的中国社会,青年行动者为何走上街头争取性别权利?政治机会和资源动员理论未能充分解释这一问题。案例分析发现,个体主观因素是塑造街头运动的关键变量,拉拉、女性、公民和酷儿等认同促成青年女权行动。青年女权行动表明寻求承认的认同政治正在中国社会兴起,启示公共管理者超越利益视角回应社会治理议题。


01

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19世纪下半叶以来,欧美社会先后经历了三波女权运动。第一波女权运动始于19世纪下半叶,行动者致力于推动女性意识觉醒,并以男女生而平等为口号,要求女性在政治、经济、法律等领域享有同等合法权利,特别是获得选举权。第二波女权运动始于20世纪60年代,除了争取女性的平等权,行动者还从社会性别角度对社会制度的压迫性进行了批判。第三波女权运动则受“后现代女权主义理论”的影响,追求性/别多元、身体和情欲自主等。

近年来,争取性别权利的社会行动也在中国城市兴起。与“五四运动”时期女性成立社会运动组织、创立刊物、争取“妇女解放”和1995年世界妇女大会后民间女权倡导者寻求体制内资源推动女性权利不同的是,2012年以来中国多个城市出现各类逾越制度化表达渠道的女权行动,最为突出的一批80后、90后青年为主体的性别平等倡议者走上街头,以行为艺术的方式(如2012年发轫于广州并扩散到全国多个城市的“占领男厕所”运动)呼吁社会重视性别权利,要求政府提供政策和立法支持。

本研究关注的是,如果说欧美的女权运动有其选举民主体制和社会自由结社等作为基础,那么,在权威体制和父权传统仍然强大的中国社会,这些青年女权行动者为何走上街头?关于街头行动为何产生,社会运动研究提供了“政治机会论”和“动员结构论”两种解释。前者主张某种社会运动的兴起、动员与结果受限于政治体系和政治环境所提供的政治机会结构(political opportunity structure)。部分学者的研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对社会的总体控制有所松动,诸多允许社会运动形成的“接入口”(access points)逐渐产生,尽管正式的体制结构仍然封闭,然而非正式的精英策略与权力和输出结构的构造已经打开,并成为社会运动展开的重要支撑,包括国家的制度设计提供的可用政治管道(如人大、政协、信访制度),中央与地方、部门之间的利益不一致提供的不稳定政治联盟,以及市场化条件下产生的各类公共表达平台,而社会运动兴起可以看作国家与社会关系失衡、公民社会谋求参与治理的具体表现。比如,关于某个“停止家庭暴力” (stop domestic violence)的行动者网络的成长及其活动开展的研究就指出,由于改革开放以来“阶级”的话语成为一个新的“政治禁忌”(political taboo) ,但国家在推行现代化建设中仍然强调市场经济中的妇女作用,因而,女权主义者使用了“社会性别”的概念以回避“阶级”的说法,并通过与妇联合作、利用境外资金等方式参与到国家推动性别平等的工作中。这有助于国家在全球共同体的眼光中去除“污名”,因而获得来自体制的支持。

动员结构论则认为某种社会运动的兴起和发展跟运动者所拥有的组织资源和行动策略等相关。相关研究认为,政治机会结构是一个外在因素,社会运动需要克服的微观困境是行为者坐享其成的“搭便车”问题,因此,正式组织、非正式社会网络以及抗争者合作与协调的联系方式等动员结构至关重要。在中国语境下,由于社团的缺位,非正式的社会网络及虚拟组织是关键的动员结构。如黄冬娅(2013)发现,人际网络作为一种面对面的私人渠道,因其较为紧密的组织性和同质性,推动了公共参与的行动和持续性;陈晓运(2012)则发现,依托互联网平台进行“去组织化”的“虚拟串联”是一种发起行动的重要方式,中国城市的社会运动参与者在松散的运动企业家群体的引导之下,通过在线协商和辩论,逐渐形成了依托于互联网平台的相对民主的组织、动员和决策模式,从而推进有效动员和信任培养。就性别权利的倡导行动而言,魏伟(2014)基于经验观察指出,倡导性别平权的街头行为艺术一般采用“去组织化”的行动策略,她们没有挑头者,往往以来自具有相似目标和诉求的各类组织的志愿者个人的名义和面目实施,这说明原有的组织联系和渗透起到了动员的作用。

尽管如此,它们并没有能够完全解释中国城市的女权运动现象。市场改革以来,中国城市女权运动的政治机会结构并没有发生明显改变,同时,国家倡导的男女平等也为女权行动者争取性别权利提供了组织和话语资源,然而,走上街头的女权行动却在近些年才显山露水—行动者在政治约束和社会父权传统仍然具有绝对优势的情况下,搁置与体制资源的合作,以一种逾越民意表达制度渠道的方式表达诉求。

这里的问题在于,政治机会论和动员结构论以传统的社会运动的理论框架来看待此类运动,即从结构(政治机会)和行动(动员结构)等客观因素出发,它们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中介连接—“运动者”本身所发生的作用,具体而言,即缺乏对行动者个体主观因素的考察。实际上,女权运动应被纳入“新社会运动”的范畴,其中,除了外在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因素外,行动者的认同(identity)也是影响运动的关键变量。Hoover(1997)指出,政治参与者很少会忘记界定自身及其追随者的身份,它们往往像保护财产权一样,为保卫自己声称的认同而战。

在微观层面,部分学者关注认同如何塑造运动的生成与发展。“认同”主要指行动者确立个体在空间上和时间上的独立存在性,以及关于“我是谁”,“我们”与“你们”和“他们”的边界辨别和标记明确,人们为何参与到集体行动、忠诚乃至愿意牺牲,是一种“意义”的赋予过程。正如蒂利(2005)所言,作为一种身份的“我们”是一个被建构的过程,一般由行动者的社会关系和它们的陈述所构成,并在彼此之间建立起联系。

换言之,女权运动可以看作是一种认知实践(cognitivepraxis),即人们解读现象和问题的范式的形塑过程。与其说社会运动是奠立在正式组织上,不如说来自于集体认同,正是因为集体认同提供了共享的忠诚,以至于系列的价值信仰、实践、个人的自我认同,个人、网络、组织才可能被整合进社会运动。卡斯特的研究发现,女权运动事件与叙事是女性权利认同的定义和再定义过程,即通过要求平等、点明差异或者是彻底分离;而Griffin和Gabriele(2013)的研究也指出,妇女之所以团结并为改变而努力,是因为她们在特定认同的基础上对某一议题特别投入,这为行动提供了动力。

尽管认同是行动者意义的来源,它可以由支配的制度产生,但是只有在社会行动者将之内化且将他们的意义环绕着内化过程建构时才会成为认同。正如Bernstein(1997)所言,认同在社会运动中以何种形式出现以及如何产生影响,应在具体环境中进行分析。鉴于此,本文借鉴新社会运动的相关研究,描述中国城市的青年女权行动事件,探讨认同与青年女权行动之间的关联。本研究的相关材料来自于2012年2月迄今的实地调查,写作基于深度访谈、田野笔记、行动者网络日志及相关媒体报道等四种材料。

女权运动:从庙堂到街头

02


中国共产党建立以来,女权运动长期镶嵌在党的社会动员和管理框架中。一方面,党是妇女解放的倡导者和先行者,提出了“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等口号,并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多层级的妇联网络组织体系,而民间的倡导者也大多以“保障妇女权益”为倡导内容。另一方面,许多倡导者积极寻求建立党领导下的妇女组织的盟友关系,运用其在体制内的信任资源、在妇女议题上所拥有的合法性和资源,影响政策决策者的观念,推动妇女权利保障事业发展。

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和非政府组织妇女论坛在北京召开,拓宽了中国女权运动的视野。来自全球189个国家和地区以及联合国机构、政府间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等各方面的代表三万多人,在“以行动谋取平等、发展与和平”的主题下,就全球妇女问题进行探讨,制定并通过了《内罗毕战略》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明确了全球妇女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所应采取的行动。在历时三年多的非政府组织妇女论坛的筹备和举办过程中,人们逐渐理解和认识西方女权运动的发展沿革和女权NGO的理念与形态。

在此背景下,中国的女权运动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一方面,女权运动的倡导者和研究者对西方女权主义理论有了更多接触和了解,大量女权主义的理论、活动和政策主张被译介过来,部分研究者和一些青年知识女性,被女权主义论述所吸引,开始编辑出版刊物介绍和研究女权主义,并引入西方的概念,如“社会性别”“赋权”(empowerment)等。另一方面,关注性别权利的NGO也得到了发展。不同职业、不同阶层妇女自愿组成的各种横向的妇女组织纷纷建立。

在之后的很长时间中,倡导者主要着力于基层妇女服务、性别平等倡导和学术理论研究。其中包括:为特定女性群体提供救助与服务的非政府妇女组织,以文化倡导为主的NGO,以及一些高校开设的跟性别研究有关的课程(如中山大学)。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们开始面临各类瓶颈。由于寻求体制内的合作是许多倡导者的主要行动方式,因而,性别议题基本被吸纳入国家关于“保障妇女权利”的主流论述,甚至成为官办妇女组织宣扬传统女德的借力,这无疑与女权运动所倡导的价值观念相背离。与此同时,随着原本理解或同情相关行动的体制精英(包括拥有政策话语权的官员)的影响力(因退休等原因)弱化,性别议题获得社会关注、进入政策领域以及激发公众同情的能量进一步式微。

尽管如此,在新千年进入第二个十年之后,情况却有了改观,以街头行动为取向的女权运动开始显现。2012年2月,一批女权行动者在广州发起“占领男厕所”行动。在闹市的公厕门口,有人高举写着“关爱女性,从方便开始”“女人更‘方便’,性别更平等”的牌子,有人劝说男性暂时让出男厕,有人进入男厕“清场”,有人游说女性走进男厕。现场发放的《致男性同胞的一封信》呈现了活动的诉求:政府应该通过立法来增加公厕中女厕位数,男女厕位比例至少为1:2,增设无性别厕所及无障碍厕所,尤其是在商场、医院、广场、火车站等地。紧接着,在全国其他8个城市先后出现同样的行动。这些行动得到媒体的报道,也得到部分地方政府(如广州、深圳)关于政策和立法方面的积极回应。此后,行动者还将诉求提交“两会”代表,通过她们向人大建言扩建女厕。

“占领男厕所”行动的产生源于一个反歧视NGO实施的女性公民培训营项目。这个项目在全国各地招募成员,做反歧视、社会性别意识等方面的培训,期间培训营参与者成立了一个性别平等的工作组。工作组参与者开始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去分析同性恋问题和多元性别现象,也开始思考和酝酿使用行为艺术的方式倡导性别权利。

在此之后,全国兴起了各类性别权利倡导运动,如“致信500强企业呼吁就业平等”“万人敦促家庭暴力防治法签名”“消灭咸猪手”等。这些街头行动也把原有的各种倡导性别权利的力量串联到了一起。譬如部分女权行动者成立了“女工权益工作组”,与其他从事基层服务的女工组织进行合作,联手调研“女工性骚扰”状况等;参与者在发起行动之前会向性别研究学者寻求理论上的支持;在行动发起后,以文化倡导为主的NGO则会发文对行动者的行动给予支持,同时对行动的理念做更深层次的解析并发表评论。这些力量通过网络平台进行聚集,相互支持,形成了一个女权主义群落。在线下,这些力量也逐渐汇集,共同关注着性别平等问题。

虽然自1995年世妇会后,中国的妇女组织、社会性别研究等都有了长足发展,但直至近些年,女权运动才有了明显改观。原有的嵌入体制的“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的倡导聚焦于基层服务和观念教育,倾向于从体制内获取资源。但是,近年来的女权行动者更重视性别权利的价值倡导,以及对既有政治和社会体制的质疑与批判,她们逾越了制度化的表达渠道,开展了非制度化的街头表达行动。同时,她们也逐渐勾连原有关注性别议题的力量,以街头表达为特征,以性别理论为指导,以各种组织网络为依托,推出性别议题的各类行动。

许多观察已经发现,这些行动的参与者主要是80后、90后的青年,他/她们把自己称为青年女权行动派。

我会把自己叫作青年女权行动派,青年女权行动派的工作就是要声援支持各种各样的妇女的行动......(行动者M,20140121)

我们女权的行动派他们很多都是大学生,或者是刚刚毕业,但是他们都会去投身到公共事务里面去......这在20年前,在我们那一代人是不可以想象的......(K老师,20140119)

有分析认为,青年女权行动者之所以出现,其中的背景包括:她们是高等教育的佼佼者,却面对市场自由主义、儒教复古、宗教保守而强调适龄婚育、剩女污名、性守贞和生育男孩偏好等思潮的冲击,遭遇一个性别歧视越来越严重的教育界和职业场域。尽管这一分析呈现了青年女权主义者产生的政治和社会情景,但不可否认的是,她们仍然远比其循规蹈矩的同龄人特别得多。这需要我们寻找更进一步的解释。

03

认同塑造街头行动


“新社会运动”的相关研究认为,运动是行动者寻求认同的结果,反映了传统认同(如国家、阶级等)日渐式微下新的群体认同的彰显。本文认为,认同对于运动的塑造有助于我们更进一步理解青年女权行动。文章将具体呈现青年女权行动者的认同指涉及其对运动的塑造。


(一)“拉拉”


对青年女权主义者的行动观察发现,最初的参与者中的大部分,她们的行动并非基于女权主义,而是出于对女同性恋身份的认同。具体而言,青年女权运动者的首次行动(即“占领男厕所”)产生于一个较为成熟反歧视NGO和国内的“拉拉”(女同性恋)小组,在发起“占领男厕所”运动时,她们当中的大多数对女权主义理念了解并不多,遑论自我认同为女权主义者,但她们中的大部分发起者和参与者是“拉拉”,或自我认同为“女同性恋者”,她们或参与过同性恋组织的一些活动,或参与过同志运动。

她们早期在“占领男厕所”之前有一个女权的培训营。参与者主要是以几个地方的女同志小组为主体。这个传统好像延续到现在还是这样的。(访谈对象:Ls,20130715)

很多都是各地的拉拉小组,因为我们发现拉拉大多有觉悟,而且拉拉小组本来就有做一些公民运动,更容易融入这种氛围里头。(行动者A,20130715)

在还没有上大学的时候,我是一个腐女(注:主要指喜欢少年爱的女性),经常看一些跟同性有关的小说BL(boys’love)......后来,我又参加了一个性别平等营,在营里面就认识了像麦子这群人,我们才开始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去分析同性恋的问题,去看待多元性别的问题......但是那个时候不希望把自己标签为一个女权主义者。(行动者M,20140121)

她们认为父权社会中女性因为“女性”和“同性恋”的身份而被双重边缘化,她们在同志运动中也面临着“男性特权”的压迫。出于对女同性恋身份的认同,出于对同志运动中女同性恋的地位和诉求的关怀,她们投入了女权运动中,一位行动者就认为:“没有女权,何来同权。”“拉拉—女人—女人遭受父权制的压迫—拉拉遭受父权制的压迫—拉拉在同志运动中被边缘化—女权主义挑战父权制—投入女权运动”,这是大多数研究对象所描述的自己起初为何投入女权运动的原因。也就是说,她们通过把女同身份和女人、女权联系起来,从而产生与女权主义理念的链接,并发起或参与行动。

(拉拉)对女人的问题有一种很天然的敏感性。因为本身身份就是拉拉,从小就特别抗拒需要去取悦男权社会的那些东西,有一种抗争的敏感性在......女权跟拉拉是分不开的,拉拉首先是一个女人。(行动者A,20140715)

此外,部分行动者则是出于对女同性恋运动的关怀,她们参与或同情同志运动,并在行动中体会和加深了对婚姻家庭制度、性和性别压迫的不满和批判。

为什么跟她们一起,我是觉得她们跟我之前做过的工作都不一样......好像很有趣的样子,比我之前做过的任何工作都要有趣......就开始参加行动。我没有什么伟大的想法,我并没有要奉献给女权主义,我并没有这么想,只是觉得蛮好玩的。(行动者H,20140123)

第一次做跟女权相关的运动是“花木兰”,关于职场性别歧视的。当时不知道它是跟女权相关的运动,甚至都看不懂上面的标语:卸甲归田。就是单纯帮朋友的忙......(田野调查笔记,A家中,20130715)

某一类型社会运动可以生产其他类型的社会运动,女权运动通过采用女权主义的框架(framing)从而生产出和平运动,同样地,女权运动和同性恋运动也可以互相生产。欧美国家的女权运动就活跃着女同性恋者的身影,甚至出现了专门的女同性恋女权主义流派,她们强调通过分离主义使女性脱离男性的性压迫,她们宣称“女同性恋者不是女人”,正如莫尼克·威蒂格指出的,“女同性恋......超越了性别分类(女人和男人)的概念,因为它所指称的主体不是女人,无论在经济上、政治上还是意识形态上都不是女人......她们拒绝成为异性恋者,或者拒绝保留异性恋身份。”

(二)女性


与此同时,在面对公众和政府开展倡导时,青年女权行动者则回归女性这一自然属性。她们很少简单区别男女的你我界限,甚至把男性放在女性的对立面,没有直接将男性当成父权制的代表,当作女权主义的批判对象,而是极力争取男性支持,宣扬“男性也是父权制、男权社会的受害者”“解放女性也能解放男性”等。譬如,在发起“占领男厕所”行动时,她们多次强调行动并不是针对男性:

我们为妇女解决内急问题不是炒作,更没有要把男性和女性对立起来。其实厕所格局不合理并非某位男性的错,但是至少男性比女性少遭了很多“等待之急”。我们想通过这次行动,让男性也能体会到妇女们的感受,从而和我们一起倡议。更重要的是,男女和谐是我们追求的理念,性别的平等是我们的目标。 (摘自“占领男厕所”运动中《致男同胞的一封信》)

这种诉诸男女差异而构建的“女性”认同,既是一种本质主义意义上的认同,也是一种行动过程的策略性认同。在她们争取男性的支持时,正是选择这一容易被男性所接受的身份。具体而言,当诉求从表面上看来是针对男性时,为了得到他们的支持,女权行动者并没有单纯诉诸易于遭遇反感的道德提倡,而是把“受害者”的身份“链接”成“儿子”“爱人”“父亲”“男友”“新好男人”,甚至是“男同胞”这些与女性关系密切同时也是男性普遍拥有的身份范畴,让男性在这些“身份”的感召下支持她们的行动。

人有三急,内急第一。如果您的母亲、爱人、女儿遇到这样的问题,而女厕又排着长队,您会怎么办?......请您帮助她们暂时“征用”男厕,为她们把门。即使您和这些排队的女人不认识,也可以显示您新好男人的风度,让她们先用男厕......不论男女贫富,几乎人人都体验过内急之苦。不论是您母亲、妻子、女友还是女儿,您身边也总会有需要您呵护的女人。为了她们,显现您的绅士风度,和我们一起行动吧!(摘自“占领男厕所”运动中《致男同胞的一封信》)

此外,她们还常常表明“女大学生”的身份。这一方面是因为“女大学生”是青年女权运动者当中绝大部分人的身份;另一方面是因为“女大学生”作为 “女性”的一种类型,同样具有倡导的策略意义。“女大学生”代表着高教育层次、高素质且积极善良的形象,较容易得到大众的支持,而非像女同性恋一样让公众觉得过于“另类”。当然,使用“女大学生”身份的原因还在于她们认为所面对的职场环境和教育环境存在性别不平等,她们的很多行动就是直接针对女大学生的就业平权和教育平权倡导。

我接触的对象,我非常认同这样一种方式:我走到旁边,不是因为我是一名女权主义者,而你是非女权主义者。是为了接地气吧。(行动者A,20130715)

当你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它最直接的诉求是什么,就你用什么样的身份去推这个诉求能让它比较快地实现......但是我有没有必要每一个(身份)都提?我觉得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我的身份是流动的,因为我除了拉拉,我还有别的身份,比如说我还是女大学生......(行动者M,20140122)

(三)公民


尽管“男女平等”是党的政治口号,代表着党领导广大妇女实现解放的愿望,但青年女权行动者对它存在着质疑。这种质疑不仅包括这一政治口号的效果,也包括它对多样化的性别关系没有充分容纳。相比于 “男女平等”的政治口号,她们更认同“性别平等”的说法。这从她们在行动中的倡导口号也能看出,如:女人更“方便”,性别更平等(“占领男厕所”口号)。

我觉得这(“男女平等”的口号)是它(共产党)的政治策略,但是它并没有做好......(行动者A,20140718)

我会觉得应该说性别平等。因为性别不只有男女。我想要的性别平等是性别公正。我觉得平等一定是不同的人不同的对待,同等的人同等的对待。它一定是基于人和人之间、群体和群体之间的差异,要正视这样的差异性,才能够实现平等,而不是所有人都一样的。(行动者M,20140122)

我觉得男女平等(是)性别平等吧,因为这个世界不止有男女两个性别,还有非男非女之外的性别。不是一个性别踩在另外一个性别之下,它们是和谐相处的,性别平等对男生也是有好处的......(行动者W,20140123)

除了对“男女平等”的口号提出质疑,她们还对妇联的工作提出质疑。这种质疑导致她们对与体制内力量合作的策略产生了抵触。出于对妇联工作的不信任,青年女权运动者选择了寻求大众、媒体和学者的支持,对政府进行问责的策略,而不是选择与妇联合作。

最心痛的是家暴,到现在都没立法,妇联也不作为。妇联那个权益部部长每天都在微博上刷,“阿娇改名,耶好,我支持你”;“怎么会这样子”,就是各种八卦的东西,狂刷屏......有一次跟LP谈到我们和妇联的关系,还可以,妇联里头也有我们的人,是不是有可能会让我们合作,但LP非常反对。现在我明白了。她们确实有做一些东西,但相比她们霸占的那些资源,她们带来了很多负面的东西。最好是把妇联端掉,不要妇联了。我们民间就可以直接推动某些东西啊。(行动者A,20130718)

上述事实表明,青年女权行动者的倡导行为包含了关于对公民身份的明确。公民身份意味着公民在某一共同体中拥有成员的资格,意味着公民拥有共同体赋予的权利,也意味着公民对共同体的责任和义务。当然,在这其中,青年女权行动者更加强调的是女性及其他各类性别的群体所拥有的公民权利。

如果说上述表达了行动者关于性别公民权的认同,那么,她们同时还拥有关于政治公民权的认同,这表现在她们更倾向于以公民的身份监督和问责政府,以性别权利作为话语,推动实现性别平等。譬如说,笔者在行动者A家里看到她在电风扇上贴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1言论/集会/结社/游行等自由的公民权2选举与被选举的政治权利3经济及医保等社会权利”。这是她去香港参加学人计划培训之后写的,怕自己忘了,所以贴在电风扇上面。当被问及是否认同这些权利时,她非常肯定地回答。也因如此,她们更加深入和积极地卷入公共事务的整个过程中,从而建立起事前和事中的公民影响力。

都很重要啊。言论自由多重要啊,要不然在网上讲个话都吧唧吧唧的;集会、结社,我们现在做的就是啊,有了自由就不会被驱赶;游行,对于同志运动也很重要啊。选举与被选举权,每个人都可以去参与啊,在香港就搞得很好啊,随便一个什么选举大家都很踊跃参加。经济、医保等更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啊,像我现在介入的劳工就跟这个有关啊。(田野笔记:A家中)

当然啊。就是公民啊。所有的公共事务我都有权去参与,而且我也很乐意去参与......对于女人来说......还有资本、家庭等束缚着妇女的因素在,但是如果要推动妇女的解放的话,政府是最大的一面墙......怎么推都推不动。但我有一个朋友就说了一句话......那就在墙隙种花。(行动者M,20140122)

(四)酷儿


前文提到,行动者的行为大多是出于对自身女同性恋身份的认同和对女同性恋运动的关怀,而女同性恋身份属于个体认同,当她们成为一个群体并发起了多次行动之后,女同性恋是否成为她们的集体认同?抑或是,她们有没有形成其他认同来将自身的性认同和女权运动更好结合在一起呢?观察发现,她们大多产生了酷儿认同,而这对她们的行动维持发挥着作用。

“酷儿”是英文“queer”的音译,原意是“异常”“古怪”。酷儿不仅仅体现为对准则、规范的抵制,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表达了对理想规范行为观的不满;从这个意义来讲,酷儿可以被看作是某种解构实践,它既不是由某个既定主体行使的,也不会反过来为这一主体提供某种可命名的认同/身份,但在实际操作中,它自己又常常不得不运用认同/身份政治策略。因而,更准确的表述是,酷儿是临时性的、模糊性的和政治性的认同。

“酷儿”长期以来一直被用作贬损同性恋者的形容词,也常被用作名词指称同性恋,其中当然不无恶意,但是,青年女权行动者却采取了酷儿的表达方式,其中充满着反抗与建构话语符号的意味。她们通过扭转传统的话语诠释,质疑传统的价值等级,颠覆传统的刻板形象。譬如,她们将侮辱性的字眼作为组织名称,将“不雅”的形象作为组织logo,成立了Sinner-B。

以前我也是闹着玩。然后在K老师的课程上面,我慢慢知道酷儿,慢慢知道一些女权,LGBT,多元化等知识。突然间,听完之后我就觉得蛮有趣的,我自己就去了解。(行动者H,20140123)

就我个人来说,最近这几年,我都是接触酷儿理论,包括所有的同伴,都是受酷儿理论的引导。打破二元对立,不贴标签啊,具有很多可能性和流动性。拉拉是我的政治身份。我对男生也有好感,但不会有那种感觉,我比较认同自己是酷儿。(行动者A,20140715)

Sinner-B女权拉拉小组成立于2012年3月14日,广州,以倡导、赋权、问责的公民行动,开展政策倡导和公众教育,普及女权主义及多元性别知识,关注女性,尤其是女性性少数人群的生存状态。小组logo取“阴道”之意。Sinner意为罪人,“B”意为bitch,我们以sinner与bitch自居,以恶女戏谑自称,是一种对主流道德观的颠覆与反讽。在推动公民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女权主义者不惧被当代史撰写为破坏传统道德的罪人,而要以冲破性别社会体制下的种种不平等,倡导女性的自我觉醒与解放。(摘自Sinner-B女权拉拉小组宣传小册子)

这可能也使得她们的倡议表达方式显得“另类”。譬如,在其中一场名曰“裸体反家暴”运动中,青年女权行动者们以身体为载体进行倡议,她们赤裸着上身,并在胸前写下行动的诉求,以动员大众参与“万人敦促反家暴立法签名”活动。

女人裸体处处可见,被观赏被利用被消费,为什么还要裸?自己裸有什么不一样?去他的温柔顺从、取悦迎合、得遮起来供私下欣赏的女体。裸体要重新定义!我们要自由、要公开、要尖叫,要用真实的身体挑衅地看你。夺回主动权,身体就是战场。(行动者微博,20140619)

个体的“拉拉”认同到“酷儿”的转变,让行动者超越了对自身性取向的限定。酷儿强调身份流动、变化和多元,它包容所有的身份,可以建立一种行动的联盟,当青年女权运动者形成酷儿意识,她们便超越了对自身身份的限定,她们将女权运动发展成追求性/别平等的运动,发展成可以包容她们的性身份的运动。

在做同运的时候,我坚称自己是一个直女,并且有一个关系很好的男朋友。机缘巧合之下,我走进了女运的圈子......在经过一年的行动和思考之后,我发觉我渐渐开始以酷儿自居,并把lesbian变成我的政治身份了......我们的思想先于我们的行为,我们的认同先于我们的性与情:先自我认同为酷儿,而后再在已有的无限可能性框架中,去随心地做一些尝试—这种尝试不仅仅在于性与情,更是作为一个已经被框死的直女,突然间豁然开朗的尝试与实践......当我内化的这种女权思想打破了性别的刻板印象、打破了人为的男女分工、打破了性别气质的二元关系后,同不同性恋,异不异性恋,已经没什么所谓了。当性倾向甚至都不是一个很重要选择的时候,我就能够游刃有余地看到,什么权利被权力方所剥夺,看到什么人群的权利得不到人权的标签。这样,当我从事女权行动的时候,根本就不需要去纠结什么传统分工的伪合理性,甚至不需要纠结女权与同权是否存在内在矛盾。因为这样的女权本身就保证了同权。

总结与讨论

04


在分析社会运动的兴起和发展时,大部分研究倾向于从政治机会和资源动员的角度进行分析。对于行动者而言,政治机会是一种外在的宏观因素,它往往需要通过某种机制才能产生作用,这些机制包括运动者的生命历程、身份认同等微观机制;而动员资源虽较为微观(涵盖时间、精力和金钱等),但主要来自外部的客观存在而不是内部[26]。由于缺乏对行动者从微观和主观层面的考察,政治机会和资源动员的视角没有充分解释青年女权行动者为何走上街头。

在理论层面,本研究援引了新社会运动的分析视角,即从认同与运动的关联分析青年女权行动的兴起。研究发现,“拉拉”“女性”“公民”和“酷儿”是青 年女权行动者的认同指涉。其中,对于大部分参与者以及最初的发起者而言,“拉拉”是她们的自我角色认知,对女同性恋身份的认同和对同志运动的关怀促使她们发起行动;“女性”“女大学生”是她们的自然身份,它既是一种本质主义意义上的个体认同,也是一种被行动者用于推进运动的策略性认同。此外,“公民”理念和“酷儿”意识则使得她们更倾向于逾越体制和社会的政治和道德约束,破除人们关于“女人”理应围绕家庭等私人领域的传统想象,公开且以越界的方式在公共领域发声,倡导性别权利,寻求社会认可。正如Downing和Roush(1985)所指出的,行动者仔细选择议题,把新发展的坚定的认同转变成有意义的和有影响的行动,致力于创造一个超越性别角色的未来

这一定程度上呈现了中国社会的认同政治的兴起,为后续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问题。譬如,原本处于边缘状态的价值和目标要求获得承认,这一个体主观因素将如何塑造宏观层面的社会运动的政治机会,而国家将如何予以应对?它能否被吸纳到制度化的体制框架之中?又如,性别权利作为一种特殊性认同,能否动员普遍性认同(如人权、公民权)所催生的社会运动,它是否会被进一步边缘化,抑或存在与其他类型的社会运动合作和联盟的可能?这些问题都有待进一步探讨。

在经验层面,关于认同的社会行动的兴起对政府的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青年女权行动者要求重新确认“社会问题”—承认性别歧视、性别支配和压迫的存在。她们提炼问题、促成传播和影响社会认知(比如从男女厕位比例不平等上提炼出公共服务、公共空间分配不均衡议题),同时,她们通过“街头行为艺术”“申请信息公开”“公开信”等方式推动社会和政府议程重新设置乃至政策更新(如她们发起一系列针对高考录取分数线性别歧视的行动,后教育部发出通知,规定除部分特殊专业外,高校不得规定高考男女生录取比例),已具备了一定的影响能力;此外,青年女权行动者也注意运用习惯于依托体制内渠道的性别平等倡导者(女性基层服务、学术研究和文化倡导)的力量,借此增强街头行动的话语能力和行动影响力。一旦社会行动者关于身份、价值、观念的认同成为新的诉求,如何超越原有从“利益”层面思考和应对社会行动的治理模式,就成为公共管理者需要研究的新问题。

责任编辑:陈鑫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研究》,2018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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