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乡村振兴进入市场主导的新阶段后,规划的作用更加重要,土地流转势在必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要基层政府加强建设管控,将中央精神落到实处。
a.提高乡村规划的编制水平
多规合一,强化环境保护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综合交通、文化与生态旅游资源等各类规划的衔接。确保
“
多规
”
确定的开发边界、保护性空间边界等控制界限一致,并在统一的地理信息平台上建立统一的控制线体系。
在编制过程中还需着重考虑乡村振兴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在保护土地资源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结合存量空间改造,为村庄预留一定的产业发展空间。坚持规划先行,以刚弹结合的乡村规划引导市场资本对乡村地区的投入,应对资本大潮对乡村地区的冲击,保护历史文化村落和传统村落,避免超出乡村生态承载力的建设行为,实现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b.探索土地资源流转
2018年
1
月
15
日,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宣布政府不再垄断居住用地,将试点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
“
三权分置
”
。经过两年多的试点,今年我国将深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宅基地流转方面将有较大的突破。
政府既要积极探索改革措施,改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又要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市场资本侵占控制。对农田、林地的保护和利用方式也需要适时深化,以适应农业产业化、田园综合体等新兴产业类型发展的需求。
以湖州市嘉善县为例,作为全国首个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2013年
2
月
28
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了《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嘉善县全面实施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5
年来,在探索县域行政区域范围内农村宅基地的置换机制、有偿使用退出机制,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试点,建立农村产权市场的评估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c.加强建设管控
各地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和完善当地的建设管理要求。对乡村建设的体量、高度、形式、色彩、风格、材质等分别提出控制性或引导性的要求。对于一些风貌要求较高的村庄来说,可探索建设管控的新形式,如在基层政府的引导下,将一部分村民认可的引导性要求以村规民约的形式确定下来,要求原住民和外部资本共同遵守、长期坚持,对于形成本村特有的风貌特色将会起到重要的作用。
以舟山市嵊泗县为例,为应对乡村旅游业的急速发展,于2013年发布了《嵊泗县泗礁本岛渔家宾馆(民宿)建设管理审批办法》,对从事旅游服务的村民住宅,在用地及建筑规模、建筑高度、阁楼层面积、架空层形式等方面均做出较为详细的规定。县内部分村庄又在此基础上将部分建设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如
“
黄沙村村规民约
”
中规定本村实体围墙高度不得高出院内地坪0.7米,新建及改建建筑应遵守浅色墙面深灰屋顶的总体色彩要求等。
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核心内容。特别是进入市场主导阶段后,基层政府应做好服务、规范和引导工作,如提供金融支持、引导产业发展、积极培育宣传、规范市场秩序等,增强乡村
“
造血功能
”
,促使乡村振兴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a.采取多种手段提供金融服务
除传统的政策性金融服务以外,基层政府还需鼓励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产品,如积极扶持涉农小微贷款、规范乡村众筹、以信贷手段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积极运用互联网与信息科技纵深推进金融服务。
2008年以来,浙江农信联社选派千余名优秀干部到乡镇担任普惠金融特派员、近百名优秀青年到各市县团委挂职,聘请村
“
两委
”
人员或威望高、情况熟的村民,组建起一支2.8万名的支农联络员队伍。还通过
“
金融夜校
”“
金融讲堂
”
等形式多样的方式,持续宣传各种金融知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b.因地制宜引导乡村产业升级
推行供给侧改革,引导乡村产业升级。依托乡村优美的山水自然资源和深厚的乡土文化资源,支持各类休闲农业、景观农业、都市农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大健康、互联网农业及现代农业庄园、家庭农场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引导
传统农林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
如湖州市安吉县鲁家村通过各类项目资金筹备了
1700万元进行乡村美化,并引入旅游公司共同投资建设旅游配套基础设施,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包装、统一经营。
2013
年,鲁家村开始推行集体土地流转,因地制宜打造了
18
个各具特色的家庭农场,鼓励本村现有农户扩大产业,同时引进社会资本,打造花海世界、百亩竹园等景观。农场建成后,鲁家村又引进了专业的旅游公司负责经营,形成
“
公司+村
+
农场
”
的经营模式,实现三方共同建设和利益共享,成功入围全国首批15个国家田园综合体试点项目。
c.积极进行产业培育和宣传
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组织优势,加强对本地兴农产业的培育和宣传,通过组织培训、开展评比等方式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提供政府平台整体宣传,塑造整体品牌扩大知名度。如湖州市德清县出台了《德清县民宿管理办法(试行)》《德清县民宿创办手册》及全国首部县级乡村民宿地方标准规范
——
《德清县乡村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现已正式列入城乡统筹国家标准制定项目)等一系列地方政策,成立了全国首家民宿学校
——
莫干山民宿学院。通过规范民宿经营行为,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加上高水平的营销策划,成功塑造了
“
德清洋家乐
”
品牌。截至2017年
7
月,全县已有外国人士及国内投资者开办的
“
洋家乐
”
150多家,当地村民开办的乡村民宿
380
多家,上半年实现直接营业收入
8.92
亿元。
d.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市场主导的乡村振兴需要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外部资本与原住民之间、经营者内部等都需要公平合理的秩序。基层政府应致力于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既要保证消费者的权益,也要给予经营者适当的利润空间;既要保护外部资本的积极性,又要给予原住民合理的收入上升渠道;既要维护市场竞争,又要防止恶性竞争等。
“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
,
“
两山
”
理论是我们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理念。在乡村振兴过程中,更多的人口和产业进入乡村,必然带来更大的生态环境保护压力。村民、企业、游客和各级政府都应加强环保意识,加大环保投入。作为基层政府,更应加强环保宣传和环境监控,应对生态环境保护压力的升级。
a.加强宣传教育,增强环保意识
目前,浙江乡村的环境卫生水平和村民的卫生意识已经得到了明显的提高,乡村面貌焕然一新。多地农村正在推行垃圾分类,采取了二分法、三分法和四分法等多种分类方式,有些村庄还探索了垃圾定时倾倒、环保积分兑换生活用品等工作方式,强化对村民的宣传和引导,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对于一些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游客造成的环保压力大,也应积极地进行宣传教育。
如湖州市安吉县余村,规划推出环保积分奖励APP,对使用绿色交通工具游览、不使用塑料购物袋、不剩饭菜、接受环保宣讲等行为给予环保积分,累计一定的积分可得到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
b.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生态产业
除传统的化肥农药、塑料农膜、禽畜粪便、秸秆等农业污染控制外,还应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在乡村产业升级转型过程中,优先发展生态型产业,给予土地、资金、税收等方面的政策倾斜。
如温州市青田县实施
“
绿色行动计划
”
,大力发展
“
油茶、田鱼、杨梅
”
等三大主导产业,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抓好标准化建设和生态品牌建设;将生态环境功能区符合性作为审批基本原则,实行入园企业审批联席会议制度,对污染项目
“
一票否决
”
;大力发展生态第三产业,每年安排2000万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政策性奖励和补助支出,提高了社会资本参与旅游产业发展的积极性。
c.加大资金投入,提升生态设施
浙江乡村的基础设施已基本建设完成,但生态化水平仍有待提高,如生态化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生态能源利用、河流生态化驳岸改造等,仍需大量资金投入。可积极利用市场资本,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生态设施建设,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农村环保项目建设,可采取BT、
BOT
等多种形式,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环保投入机制。
d.加强监管力度,保障生态安全
完善农村环保机构建设,建立城乡一体化环境监管体系,行政和经济手段相结合加强环境执法力度。加强工作考核,将生态保护成效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引导村民建立自我管理的村庄保洁机制,将环境保护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增强村民的自主保护环境意识。
以嘉兴市海盐县为例,县政府与各镇(街道)签订年度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书,将节能减排、环境质量改善、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等重要指标纳入
“
一票否决
”
考核内容;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公众监督、舆论监督、司法监督相结合的环境监管机制;积极推进省级美丽乡村示范县创建,实现市级生态村全覆盖,各个乡镇建立了美丽乡村长效管理机制。
乡村文化首先是乡村居民的文化,随着乡村产业的振兴,部分原住民生活的重心将重新回归乡村,一部分城市居民也会以各种形式进入乡村,乡村的人口构成将会发生变化。此时,基层政府更应主动引导,在继承和发扬地方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融入现代精神,形成新时期更加积极向上的乡村文化。
a.吸引人才返乡下乡
人的聚集和交流是文化形成的基础。随着城乡之间人口流动自由度的提高,乡村居民将由选择乡村生活方式的人群构成,原住民回乡和城市居民下乡的积极性都将显著提高。基层政府可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扎根乡村,激发乡村活力。如放宽市场准入、加大财税扶持、降低收费门槛、用地用电支持、改善金融服务等。人口重构后的村民群体将再次趋于稳定,社会关系也逐渐稳定,并为乡村文化带来积极的改变。
如开化县连续三年实施
“
十千万人
”
培训工程,培育
“
根艺师、茶艺师、气糕师、评茶师、清水鱼养殖师
”
等
“
乡土八师
”
,制定乡土人才培养地方标准,深化乡土人才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评价制度,发展壮大乡土人才队伍。
b.弘扬传统文化精髓
我国的乡村文化历史悠久,乡村振兴更是为传承和保护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条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完善传统文化传承体系,面向社会寻找文化传承人,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二是探索新的表现形式,对工艺、曲艺、民俗、村规民约等传统文化进行展示,为乡村形象的塑造提供内在支撑;三是与现代村民的生活和产业相结合,保持文化活性,有条件的可以利用本村的特色文化招商引资、开发旅游;四是完善硬件建设,如浙江省广泛推进的文化礼堂建设等;五是采取鼓励措施,引导地方积极申请非物质文化遗产。
如宁波市象山县创新推行
“
三位一体
”
保护模式,将非遗项目、非遗传承人和保护基地三者进行捆绑保护,解决了三者在实际保护过程中相互脱节的问题;宁海县组织实施
“
非遗+民宿产业
”
及
“
非遗+创意产业
”
项目,赋予非遗以新的发展活力;舟山市嵊泗县将渔业文化与渔村、渔民和渔业生产作为一个整体进行保护,留存海岛文化生长的土壤,保持海岛乡村的文化活性。
c.融合现代文明精神
随着城乡文化交流的加深和时代的发展,文化建设也应与时俱进,演化出新的内容。应对传统文化进行新的解读,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继承中创新。特别是将法制精神、契约精神与淳朴乡风相结合,将传统民俗与新的生产生活方式相结合等,融合创新,形成体现社会主义优越性和时代精神的新的乡村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