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龙源电力”,0916.HK)换股吸收合并内蒙古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平庄能源”,000780.SZ)实现“A+H”两地上市项目被深交所《并购重组专刊》作为典型案例刊登。回顾前路,2021年12月8日,龙源电力迎来了历史性一刻,中国证监会正式批准其换股吸收合并平庄能源。2022年1月24日,龙源电力(001289.SZ)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交所上市。自此,龙源电力通过吸收合并方式成功登陆A股,开启了五大发电集团下属新能源发电企业回归A股上市的先河。
本次交易也是A股市场首次成功实施的集换股吸收合并、资产置出、现金购买于一体的综合交易,为资本市场探索出了一条创新且多方共赢的新路径。
具体而言,在本次交易中,龙源电力通过向平庄能源的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换股吸收合并平庄能源,合并后,平庄能源终止上市并注销,龙源电力作为存续公司以本次吸收合并发行的A股股票及原内资股合计约50.42亿股申请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流通。其次,平庄能源将除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收益、应交税费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现金出售给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易对价约34.37亿元。同时,龙源电力以现金方式购买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下属新能源资产,交易对价57.74亿元。交易完成后,龙源电力成功实现“A+H”两地上市,打通了境内外融资渠道。
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在确保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中伦协助客户从多个不同方案中选择最佳方案,并对换股吸收合并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问题、难点和潜在风险点等事项提出解决思路。牵头负责合伙人都伟认为,本次整体交易中的三项子交易互为前提,如果任何一项未能实施,则其他两项也无法进行实施,既有其复杂之处,又具备较高的创新性。在都伟律师看来,非诉律师服务需要创新,不能被传统束缚,创造性地提出满足商业需求的交易方案是并购律师工作的要求,也是法律服务的艺术。
龙源电力与平庄能源同属国家能源集团旗下,作为“中国新能源第一股”,龙源电力此次回归A股对于促进国家能源集团新能源业务板块的整合具有深远意义。
事实上,中伦在助力境外上市公司回归A股方面早有丰富实践。2016年,中伦成功协助完美世界完成了从纳斯达克拆分、私有化到A股借壳上市及后续整体上市的持续多年的复杂回归历程,都伟律师带队为前述交易提供了全方位法律服务。该项目是并购市场中的经典之作,也为其他境外上市公司回归A股提供了新的思路和范例。